「三子」獲終院准許上訴,3人感謝支持者以及國際社會的支持,認為這次上訴將是社會公義得到彰顯的機會。(圖片來源:自由亞洲)
【看中國2017年11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因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本來已經完成刑罰的「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被上訴庭裁定重判入獄,分別判囚6至8個月。3人在分別服刑60多天及80多天後,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今早終審法院3名法官均認同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批准3人上訴許可。
《蘋果日報》報導,周永康今早成功申請保釋,與早前已獲保釋的黃之鋒及羅冠聰前往終審法院。3人得知獲准上訴、步出終審法院時被大批傳媒追訪。周永康首先表示感謝家人、支持者及律師團的支持,稱自己在獄中亦學到了不少事情,認為這次上訴將是社會司法公正、公義能否得到實踐和彰顯的機會。
終審法院今早閱畢3人上訴陳詞後表示,「基於有關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及嚴重不公」決定批出上訴許可,並將於明年1月16日處理有關上訴。首席法官馬道立總結上訴許可的主要理據,包括「上訴庭是否有權修訂裁判官的事實裁斷」、「判刑應否考慮犯案動機,如公民抗命」、「黃之鋒判刑前仍未滿21歲,但上訴庭沒為他索取任何報告就判刑」、以及「上訴庭是否可以自行制定判刑指引,並將之應用於往後同類案件判刑上」,並強調3人犯案時並無相關判刑指引參考。
羅冠聰表示,終審法院劃定的上訴範圍,不少都回應了雙學及社會關注,希望法院的裁決能夠保障港人未來集會自由。
黃之鋒表示,雖然3人仍要面對1月的上訴,且一旦敗訴3人仍有機會要重新入獄服完剩餘刑期,但指相信終院法官能對他們當日行動的理據作出合理判斷。黃亦感謝國際社會的關注,以及聯合國人權專家就這次案件發表的要求香港港履行《國際人權公約》的聯合聲明。3人均表示,在囚的經歷不會磨蝕追求民主香港的初心和信念,並指對上訴結果感到「審慎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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