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7年10月29日訊】有移民來到加拿大後,一方面替未滿18歲的子女申領加拿大兒童福利金(俗稱牛奶金),同時又將子女送返原居地讀書或長住,卻未通知加拿大稅局,並如常領取牛奶金,亦有新移民抵達加國後,低報海外入息,以取得更多牛奶金。
據《明報》報導,華人社區服務機構一名社工表示,稅局與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互通消息,掌握到加國出入境記錄。當稅局覺得可疑,就會要求有關申領者提供證據,證明申請人子女在領取牛奶金期間在加國居住,否則便要全數歸還多領取的牛奶金。
華諮處一名社工表示,兒童返回原居地後是否仍合資格申領牛奶金,須視其離加時間及理由而定。若兒童返回原居地是因放暑假、探親或旅遊而離加3至5個月,家長都毋須通知稅局;但若是兒童離加6個月或以上,則不管任何理由,皆須向稅局匯報。
家長可透過電話或寫信通知稅局,提供的資料包括兒童的名字、社會保險卡號碼、離境日期等。稅局會依據情況,停止發放牛奶金。當兒童返回加國定居時,則須重新辦理申領手續。
該名社工表示,有人會有意無意間不向稅局申報子女長時間離境的資料,繼續領取牛奶金,但別以為加拿大沒出境記錄就可暪天過海。當稅局接到他人舉報,當局幾乎百分百會向當事人查證,發信要求當事人提交資料及證明,如學校記錄或看病記錄等,證明該名兒童在領取牛奶金期間的確留在加拿大。
除了靠舉報之外,稅局亦會向申領人抽查,以及與加拿大邊境服務局互通消息,取得出入境記錄。
曾有個案,就是有兒童返回原居地居住但其父母未有申報,該名兒童在離境時雖未引起稅局注意,但當他重新入境加拿大時,卻被稅局發現,當局進一步追查,便發現該名兒童原來長時間離開加拿大。
除有意隱暪子女長期離加而繼續領取牛奶金外,亦有新移民刻意隱暪來加前的家庭收入,以便領取更多牛奶金。
由於兒童取得牛奶金金額的多少是根據家庭收入定,牛奶金數目會因家庭收入的上升而遞減。一些剛抵加的新移民申領牛奶金時,會依據對上一年其海外家庭收入來計算可得牛奶金的多寡。
然而,有新移民移民加拿大前,在原居地經營生意或企業,家庭收入相當不俗,偏偏在申領牛奶金時未有如實上報入息,低報領取更多牛奶金。
不過,華諮處職員表示,其實除非家庭年收入達20萬元,牛奶金才會遞減至零;否則,所申領牛奶金的數目差距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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