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熊上訴 指特首無權干預廉署反遭質疑(圖)


劉夢熊上訴指特首無權力干預廉政公署調查。(圖片來源:維基百科、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9月21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曾轟動香港一時的劉夢熊案,主角劉夢熊今年2月刑滿出獄後,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今日到上訴庭聆訊。劉方指,特首無權指示廉政專員干預調查,但上訴庭則質疑有關說法,並將案件押後書面宣判。

曾全力支持梁振英競選特首的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曾指責梁振英就僭建問題說謊,兩人關係破裂。2013年初劉陷入東方明珠石油受賄案,劉稱自己從未接觸過哈薩克駐港外交人員洽談石油業務,質疑梁振英與廉政專員白韞六聯合陷他於不義,並指如果自己說謊就願意「以死謝天下」。劉夢熊被披露曾經兩度寫信給梁白二人,他指自己在信中提出調查與控罪疑點、並指出廉署根本沒有足夠證據起訴自己,然而因為這兩封信,劉夢熊最終被指「企圖要求梁白二人中止有關調查」,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年半。

《明報》報導,3月初劉夢熊提出上訴聆訊時,代表劉夢熊的大律師謝淵華曾表示根據《廉政公署條例》,特首及廉政專員沒有權力阻止調查,因此劉夢熊的信並不影響司法公正,而劉提出廉署證據不足也「無可厚非」。然而上訴庭質疑,按照《基本法》,廉政專員是代表特首接受貪污投訴,因此特首在法律上可以向廉政專員就調查行動作出指示。謝不認同上訴庭的言辭,認為如果按照上訴庭提出的方式演繹,變相令特首權力坐大,即可干預廉政公署調查。謝強調廉政公署是獨立組織,不應受到任何干預,而廉政專員不可與特首私下交代案件與行動細節,而是要經官方途徑,而特首的任何指示都要作書面紀錄。

但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表示,特首有權發出指示,例如外國很多案件都會知會總統或總理,是「很平常的事」。楊又反問,廉政專員「可能害怕」調查,因此特首可以指示他繼續調查下去。

謝反駁指,知會與干預調查有本質上的不同,且特首應該無權指示,廉政專員的調查自有其他機制制衡。然而控方律政司則指,廉政專員就是代表行政長官,在調查案件時與行政長官商量有很大的酌情權。聆訊後上訴庭指案件涉及複雜法律問題,決定押後書面宣判。

有網民對律政司言論感到譁然,直斥「難怪梁振英UGL事件到現在都不查,原來特首有權指示廉政公署調查,法院居然認同,我是今天頭一次聽見這樣的說法!」有網民指出,「每次上訴庭處理這些政治敏感案件幾乎都是楊振權去判,三子重判入獄因為一個『奪』字又是他,這個人擺明就缺乏邏輯,盲挺政府,大家有目共睹,還當法官!香港司法獨立何存!」、「看來政府律政司越來越懂得如何可以在上訴中無所不能了,只要讓楊振權去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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