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信自己的常識和良知來戳穿謊言(上)
大陸民眾長期生活在中共當局的欺騙與謊言之中。圖為文革期間,農村批判會。(網路圖片)
自「解放」以來,中國大陸的民眾就無時無刻不生活在中共當局的欺騙與謊言之中,這種狀況至今也沒有什麼改變。
許多中國大陸的民眾之所以至今也未能從中共當局的欺騙與謊言之中覺醒過來,認清中共當局邪惡的真實面目,究其原因,他們或是因中共當局一貫的愚民政策而缺乏常識;或是因為沒有堅信自己的常識和良知,而錯誤地相信了中共當局的謊言,導致被欺騙的結果。
所謂常識就是人類社會數千年來在自然科學上和社會科學上已被無數的科學實驗和社會實踐反覆證明了的普通知識。例如:科學方面的物質不滅定律、能量守恆定律、宏觀世界描述物質運動規律的牛頓三大定律、微觀世界描述物質運動規律的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質能轉換定律(E=mc2)、各種普通數學運算規則……等等;社會歷史學方面的奴隸社會比原始社會進步、封建社會比奴隸社會進步、資本主義社會比封建主義進步、憲政民主比極權獨裁進步,三權分立互相制約比個人和中央集權進步……等等。
作為個人不僅必須具備這些常識,更為重要的是作為一個人,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都堅信這些常識,才不致於輕易上當受騙。
而良知則是在人類數千年的文明史中,從原始野蠻走向文明進步的過程中總結出來的,為了促進人類的共同利益和社會進步,在人與人交往時、在人與社會交往時,所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諸如:尊重他人的生命和人格尊嚴、不可損人利已、不可侵害他人的財產和權利、對弱勢群體的同情心和憐憫心、尊老愛幼、尊重知識、勇於擔當社會責任、社會上不論哪個階級、階層、黨派、團體都有好人、壞人和既好又壞的人,其中最好和最壞的人都是少數,大多數人都是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一個好的社會,人性中好的一面會受到尊重與褒揚;而人性中壞的一面會受到遏制和懲罰……等等。具備、遵守並堅信這些準則,使我們能知道什麼事可為,什麼事不可為;什麼事應反對,什麼事應支持;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一個人只要堅信自己的常識和良知便可輕易識破中共當局的騙局和謊言,洞悉事物的真相。
筆者是同齡人中覺醒較早的人之中的一個。筆者在上世紀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便已經開始覺醒。在我的同事、朋友中常有人問我,你為什麼在那個時代就開始覺醒、就把毛澤東和中共當局的本質認清了(由於那個年代資訊的匱乏,我的覺醒也經歷了一個較長的漸進的過程?)我回顧我覺醒的過程,發現這得益於我堅信我的常識和良知,以及具備一點邏輯思維能力。
「解放」初期由於年幼無知,也曾聽信中共當局的欺騙宣傳和謊言,對毛澤東的英明偉大無比的敬佩,相信毛澤東和中共當局都是「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幸福」的,相信毛澤東和中共當局為我們建立的「新社會」是全世界最優越、最完美的社會制度,在「新中國」真的是由「人民當家做主人」了,反革命份子、地主、惡霸真的為了重新騎在勞動人民頭上,而隨時都在試圖推翻新生的紅色政權,恢復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萬惡的舊社會,所以對他們進行武力鎮壓是及時的、合理的、必要的;「抗美援朝」真的是因為美帝國主義要先侵佔朝鮮,進而侵佔全中國以稱霸全世界,美帝國主義是外強中乾的紙老虎,美國士兵都是一群貪生怕死、不堪一擊只會享受的少爺兵,「土地改革」真的是為了實現耕者有其田,鬥爭、處決地主惡霸,真的是為了摧毀封建宗族勢力在農村的統治基礎,讓農民真正當家作主人……等等。
然而以後逐漸發現,現實中的許多事實與我從小到大逐漸獲得的常識和良知相違背。對中共當局最早的懷疑來自鎮壓反革命運動和三反五反運動(由於世居城市,又無親友在農村,所以當時對農村「土改」運動中鬥爭殘殺地主、鄉紳的情況知之甚少)。
1950年代初,中共以「鎮壓反革命」的名義,大量處決原國民政府人員和國軍官兵。(網路圖片)
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中我看到許多平日為人忠厚的鄰居、老師,僅僅因為在國民政府當過一般的辦事員或下級官員便被判以重刑或被處決,其中有許多即使按中共當局自己的標準來衡量,歷史上也沒有什麼重大罪行的人也不能倖免。
我記得其中有與我家往在同一棟樓房的胥先生,胥先生平日和靄可親,與人無爭,在「鎮反」時於深夜被便衣抓去,大約一個星期之後派出所便通知胥太太:胥先生已被以「三青團骨幹」的罪名被處決。其實胥先生在國民政府僅當過一般的辦事員,大概集體加入過「三青團」(民國時代三民主義青年團的簡稱),結果便因此被中共當局處決了。
我在長郡中學鄰班的班主任江老師,僅因民國時代在湖南某縣當過一任縣長,江任縣長期間還救過幾個中共地下黨員也不能倖免,被以「歷史反革命」的罪名處決。我的英語教師郭維成先生抗戰期間在四川念大學時,響應國民政府的號召投筆從戎,參加國民政府空軍,在陳納德將軍的「飛虎隊」擔任英語翻譯,於一天夜晚被當局抓去後不知所終。郭老師英語發音標準、教學認真負責、上課時對學生要求嚴格,平時態度謙和。
父親所開西藥房的職員朿崇德先生,抗戰初起,正在江蘇讀高中的朿先生也投筆從戎,參加國民革命軍抗日,在湖南曾參加三次長沙會戰,後升至營級軍官,抗戰勝利後退伍。因抗戰期間已在湖南娶妻生子,故退役後便留在湖南,在我父親開的西藥房找了一份工作。「鎮反」開始後被中共當局抓去以「反動軍官」的罪名判了20多年徒刑,到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才被放出來。
朿先生有強烈的愛國心,為人仗義,樂於助人,因同是江蘇人,故與我家往來密切。朿先生出獄後,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幾經打聽才打聽到我家的新住址,還專門從株州趕到我家探望我母親。
面對這些令我困惑的事,我常想按照我的常識和良知來判斷,這些被以「三青團骨幹」、「歷史反革命」、「反動軍官」的罪名抓去處決、判重刑的人都應算是好人,一個自稱全心全意為「人民」,保護「人民」權利的政黨和政府怎麼能這樣對待他們?
「三反五反」運動時,我那老實本份、膽小、從未參加過任何黨派團體,不敢、也沒有做過任何違法事情的父親也不能倖免。因父親世代經商,所以被當局劃為資本家,運動一開始,父親便要接受當局組織的「三反五反」工作組和西藥業同業工會的員工的批判、鬥爭。大會、小會上要父親交待偷稅漏稅、拉攏腐蝕幹部、賄賂幹部的罪行。由於經常有部隊的醫藥部門的人到父親的西藥房購買西藥,所以也有部隊的軍人來要父親交待他賄賂部隊醫務人員的罪行。由於白天的時間父親要接受同業工會員工的批鬥、交待反省同題,部隊的工作人員只好晚上找到我家來,逼迫父親交待賄賂部隊醫務人員的罪行,開始部隊上來的人態度很粗暴,有時甚至掏出手槍來威逼父親交待他行賄拉攏部隊醫務人員的罪行,後來看到我家門口挂了一塊「光榮軍屬」的紅木牌,他們一問知道是我大哥參軍「抗美援朝」之後,以後幾天晚上部隊來人對父親的態度才稍有好轉。
由於父親實在交待不出自己有什麼行賄拉攏部隊醫務人員的罪行,大約部隊的醫務人員也沒有交待出什麼受賄和被拉攏的罪行,過了一個多星期部隊的人就再也沒有來找過父親。但是西藥業同業工會和工作組對父親及其他西藥業的資本家的批鬥卻仍在持續(其他行業的情況也一樣),後來包括父親在內的西藥業的資本家都被集中關在一起進行批鬥。除要員工們檢舉揭發之外,還要求資本家們互相檢舉揭發彼此的偷稅漏稅、拉攏腐蝕幹部的罪行,直至員工們和工作組認為表現好的才可以過關放回家,當時稱之為「下樓」。
那時市廣播電臺和省廣播電臺每天都要播放哪些資本家交待了哪些偷稅漏稅、拉攏腐蝕幹部的罪行,並積極退賠了多少贓款、贓物,獲得了當局的寬大處理,已「下樓」回到家裡與親人團聚。
因父親沒有任何罪行可以交待,也不願違心地去胡亂撿舉揭發他人,所以一直未能「下樓」。到學習班的人數已所剩無幾時,父親無奈,只好在批鬥會上宣稱自己「解放」後雖沒有什麼偷稅漏稅、拉攏腐蝕幹部的罪行,但自己家裡的幾件古董,現在經過學習認識到這是舊社會用剝削工人階級得來的錢買來的,自己願意捐獻給政府,以減輕自己舊社會剝削工人階級的罪行。父親捐出了戰國時期的青銅劍、青銅戈各一件、西漢時期棺材頭前鑲嵌的銅質鎦金虎頭一件和幾件西漢時期的陶器,才得到員工們和工作組的認可,認為可以過關「下樓」,這樣父親才得以退財消災回到家裡。
父親在「三反五反」運動中的遭遇同樣令我困惑,像父親這樣忠厚老實的人,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的政黨和政府為何要不顧事實一再要求他交待那些根本不存在的罪行?那些資本家們為何都要和父親一樣在退賠了許多所謂贓款贓物之後才得以過關「下樓」?這不是變相的搶劫嗎?
到1956年我哥哥從部隊轉業回家探親時,我們兄弟姊妹問他在朝鮮打仗的情況,問他美國兵是不是都是些少爺兵?打起仗來一個個怕苦怕累、貪生怕死。因為報紙上、廣播上、電影上都是這麼說的。
不料哥哥聽後大不以為然地說:哪裡是這麼一回事,人家美國兵許多都是經過二次世界大戰的老兵,不僅訓練有素,而且戰鬥經驗也很豐富,槍炮打得可准啦!武器又很先進,要消滅他們很不容易。他們之中膽小的也有,但大多數也很勇敢,不過他們的上級把士兵的生命看得很重要,有時我們趁黑夜他們的飛機、坦克、大炮不能充分發揮作用時採取人海戰術發動偷襲,他們為了減少傷亡寧願主動放棄陣地,將士兵撤退至安全地區,到次日白天再動用飛機、大炮進行地毯式轟炸消滅我方有生力量之後,再在坦克和炮火的掩護之下,以極少的傷亡代價重新把陣地奪回來。說他們是少爺兵倒也不全錯,因為他們不僅行軍有汽車,睡的是暖和的鴨絨睡袋、吃的是魚、肉、蔬菜罐頭、巧克力、麵包、餅乾,還有隨軍餐車供應熱食,即使是冬天也可輪流到隨軍沐浴車上洗熱水澡,與我們只能吃炒麵(有時連炒麵也吃不上,還要忍飢挨餓)、喝雪水、臥雪地,相比他們生活得確實如少爺一般,只是他們並不是一群怕苦怕累、貪生怕死的少爺,而是一群很能打仗的士兵。
如果美國兵真的像報紙上、廣播上、電影上說的那樣是一群怕苦怕累、貪生怕死、不堪一擊的少爺兵,那豈不早就被我們志願軍趕到大海裡去了,怎麼會在我們付出了慘重的傷亡代價之後,仍在三八線附近實現停戰?哥哥還說:他們剛到朝鮮時由於與聯合國軍武器裝備相差太懸殊,我們又奉行人海戰術,所以當時上級提出的一條標準就是:如果一場戰鬥敵我傷亡的比例達到一比七(即敵方傷亡一名士兵我方傷亡七名士兵),那麼這場戰鬥就算是打贏了(至於打輸了的戰鬥,傷亡比例就不知道高到什麼程度了),到以後隨著從蘇聯購買的飛機大炮坦克裝備志願軍,這個比例才逐漸有所下降。與哥哥的這些談話令我猛然驚醒,原來我們的報紙、廣播、電影和政府的各種宣傳都是騙人的謊言。
(文章有刪節,僅代表作者個人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