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冬梅(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8月27日訊】8月24日,廣西體育局原副局長、巡視員張冬梅因夥同弟弟貪污920萬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據指控,2013年至2016年,張冬梅在擔任廣西體育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期間,為佔有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與其弟張耀軍(另案處理)密謀,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廣西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合計人民幣420萬元,涉嫌貪污。
同時期,張冬梅為幫助其弟張耀軍解決公司資金週轉問題,使張耀軍實際控制的兩個公司獲得廣西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500萬元,致國家經濟利益損失500萬元。
法院認為,張冬梅利用職權,夥同其弟共同侵吞國家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共計920萬元,構成貪污罪。
《法制晚報》報導指,這名女正廳級官員今年60歲,她在2012年就已退居二線,屬於「59歲現象」,上演了最後的瘋狂。張冬梅曾在廣西體育局副局長職位任職長達12年。
除了與其弟合謀斂財,張冬梅還嚴重違反「習八條」。2016年9月,官方通報,2013年和2014年過年,張冬梅回湖南衡陽老家過年,後將期間的年夜飯、住宿費等費用共8,611元在自治區體育局報銷。
2016年2月,張冬梅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她落馬後,上司也因違紀被降級。今年3月27日,張冬梅的頂頭上司——廣西體育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容小寧因嚴重違紀,本人提出辭去廣西十二屆人大代表職務。2個月後,容小寧按副巡視員退休。換句話說,原本正廳級的容小寧因嚴重違紀,退休時按副巡視員算——降了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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