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殺人案」揭示司法腐敗已病入膏肓(圖)
有多少律師還相信「正義必勝」?(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3月31日訊】近日,發生在山東的「辱母殺人案」持續發酵。逾百萬網民直斥法官荒唐,警方失職對命案有助推作用。有網民說,在這樣的國家,警察到底在保衛誰?有律師在接受採訪時指出,事件意味著司法腐敗已病入膏肓。
山東22歲青年於歡,因不堪忍受追債者侮辱母親,而警方到場不作為,情緒失控之下持刀怒捅追債者,造成1死3傷,被判處無期徒刑。事件經媒體報導後,引發群情洶湧。
有網民說,當母親受到侮辱,警察不管的情況下,兒子都不能正當防衛。在這樣的國家,警察到底在保衛誰?連母親都不能守護的國家,這些警察的存在價值是什麼?
律師殷清利認為,在催債人對於歡和母親逼迫升級時,於歡看到警察要離開時心理崩潰的情況下,於歡行為屬正當防衛,如果正當防衛不能成立,就屬於防衛過當。這主要是雙方實力的對比,加上對方手段的升級,從限制人身自由到侮辱、毆打,而且侮辱程度令人髮指。
殷清利指出,一審忽略了三個問題,一是於歡有自首情節;二是受害人有涉黑案在偵辦;三是所謂受害人在受傷後,自行駕車跑很遠的醫院救治,耽誤了救治時間。而且受害人結論認定是失血性休剋死亡,這與沒有就近醫治,自行駕車救治有很大關係。
山東維權律師李向陽對記者說,按網上報導的案情看,對於歡判無期顯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充其量是防衛過當,不可能是故意殺人。警察到場不管是違法違紀的,應受到處理。這也應成為減輕於歡處罰的一個因素。
目前,黑社會放高利貸在全國很普遍,他們往往有官方背景。李向陽認為,掌握公檢法大權的人,大多數已經腐敗到了骨子裡,病入膏肓,讓他們行使公平公正的司法權是不可能的,這就是中國大陸的現狀。
山東大學退休教授孫文廣說,司法不公!對於歡深表同情。沒有司法獨立,全由共產黨控制,必然產生冤假錯案。
網路上流傳的一篇帖子,以一名律師的工作所見,揭露了中國司法系統特別是法院系統的腐敗:
他說,法官不傻,個個都是全日製法學院校的本科或研究生畢業,他們有智商,有情商,有水平,他們根本不傻,具體在個別案件上,比大部分的律師水平要高!為什麼會有讓人看不懂的判決呢?只有一種可能:揣著明白裝糊塗。
一、黑暗從立案開始
許多人認為打官司的貓膩是從開庭後甚至判決時開始的,真正的貓膩,從立案就開始了。
多多少少,每個律師都有自己熟悉的法官,案件經常會「恰巧」分到他熟悉的法官手裡。
正常分案程序是這樣的:立案後,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員隨機分配案號,並按順序分配給各個法官,一個法庭會有幾十個法官,比如上一個案件已經分給李姓法官,那麼下一個案件會隨機分配給楊姓法官。
問題在於,律師跟某幾個法官很熟,但跟別的法官並不熟。這個時候,律師立過案後,會直接找到立案庭領導,要求把這個案件分到某某人那裡,這對領導來說是小菜一碟,只需要一句話。
二、贏的可以贏,輸的也可以「贏」
有了上一步,基本可以高枕無憂了,判決書律師都可以先寫好發給法官。如果案件必贏,律師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最短時間內拿到判決書。
如果案件必輸,比如借款,律師可能把這個案件拖個一年半載,本來一兩個月能判的案件,一年你也見不著判決,等判決下來了,財產也轉移光了,就算你有能力保全,也拖不起,何況還有二審。原告贏了官司,卻贏不到一毛錢。
三、「執行」的前提就是給法官送禮
千辛萬苦判決生效了,要強制執行了。
關於強制執行的法律解釋和故事很多很多,為什麼執行這麼難?真的很難嗎?如果你一個人不認識,真的很難!法律賦予律師的許可權幾乎沒有。
一個人的財產線索無外乎下面幾種:房產、存款、股票、汽車、其它。律師能做什麼呢,什麼也查不了,只能給執行法官送禮或許諾,讓他們去查。
問題在於,每個執行法官一年可能有200宗以上的執行案件,不可能每個案件都去查,誰熟幫誰查。法官查這些其實很簡單,簡單到令律師憤怒!每個執行法官的包裡都有一沓子蓋好法院章的協助查詢函,他們只需要到各個職能部門亮下工作證,手工填寫協助查詢函,愛查啥查啥,不要說你名下有沒有房子,就連你在這個城市是否曾經買賣過房子都能查個一清二楚。銀行有沒有存款?更簡單,有專門的窗口,把姓名和身份證號遞過去,無論你在本市任何一家銀行開戶,馬上顯示得明明白白。查車查股票同理,但是,如果你跟執行法官不熟,你會等到一句話:請提供財產線索,你不提供財產線索,我們只能中止執行。憑你能耐,你去哪兒提供財產線索?
四、律師的開銷
網路上流傳的那篇帖子,作為律師的作者每年的開支在30萬以上,基本是年節送禮和請吃請喝。
現在茅台1550元,五糧液889元,軒尼詩XO1280元,一頓飯下來萬把塊,下半場夜總會又是萬把塊。不送不吃不喝行不行?筆者反覆考慮過這個問題,不走這條路,律師們幾乎無路可走。
五,終極拷問
中國的律師都很羨慕正常國家的律師特別是美國的律師,中國律師們的尊嚴和滿足感何在?是律師們錯了,還是行業錯了,還是制度錯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