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判有罪 中共媒體低調報導集體出錯(組圖)
曾蔭權(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2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黎紫曦綜合報導)針對香港前特首曾蔭權任職期間涉嫌收受利益一案,17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判處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這亦成為首名被定罪的特首。海內外高度關注之際,中共官媒低調處理,但仍出現錯誤報導。
中共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網報導,「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現年72歲的他從2005到2013年任特首。」短短30、40字簡訊低調發布消息,卻將曾蔭權任期時間誤寫成「2005年到2013年」,而曾蔭權是於2012年離任特首。
搜狐新聞、新浪新聞、鳳凰新聞等紛紛轉載錯誤報導。(網路圖片)
事實錯誤的消息,後被包括搜狐新聞、新浪新聞、鳳凰新聞等多家大陸媒體紛紛轉載。新華社亦短短發稿數十字報導。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中國問題專家胡星斗對「香港01」媒體說,大陸媒體低調處理此事原因有二:第一,曾蔭權是中共任命前特首,他的罪名成立會威脅到中共權力。第二,中共體制下的大陸官場,腐敗層出不窮,曾蔭權腐敗行為若與他們相比,可能不算大問題,會造成觀感上反差。
此外,胡星斗還指出,曾蔭權罪成反映香港廉潔,法律嚴密。官員貪腐犯罪較少,即使曾蔭權擔任前特首,也「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消息在大陸傳開後,許多網友在社交平台留言討論,他們說,「這才叫法制。看看這邊的穿山甲局長,吃完了啥事沒有。」「香港仍然是一個有法律的地方,欣慰。」「法治精神!」
港媒披露,曾蔭權在2005年至2012年擔任香港特首,曾收受商業大亨贈與的禮品。 2005年至2007年間,在曾蔭權政府擔任二號官員的許仕仁(Rafael Hui)曾涉及收取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地產大亨郭炳江(Thomas Kwok)數百萬美元的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