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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判有罪 中共媒体低调报导集体出错(组图)

 2017-02-18 07:3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曾荫权判有罪中共媒体低调报导集体出错
曾荫权(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2月18日讯】(看中国记者黎紫曦综合报导)针对香港前特首曾荫权任职期间涉嫌收受利益一案,17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判处曾荫权“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这亦成为首名被定罪的特首。海内外高度关注之际,中共官媒低调处理,但仍出现错误报导。

中共官媒《人民日报》海外网报导,“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现年72岁的他从2005到2013年任特首。”短短30、40字简讯低调发布消息,却将曾荫权任期时间误写成“2005年到2013年”,而曾荫权是于2012年离任特首。

曾荫权判有罪中共媒体低调报导集体出错
搜狐新闻、新浪新闻、凤凰新闻等纷纷转载错误报导。(网络图片)

事实错误的消息,后被包括搜狐新闻、新浪新闻、凤凰新闻等多家大陆媒体纷纷转载。新华社亦短短发稿数十字报导。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中国问题专家胡星斗对“香港01”媒体说,大陆媒体低调处理此事原因有二:第一,曾荫权是中共任命前特首,他的罪名成立会威胁到中共权力。第二,中共体制下的大陆官场,腐败层出不穷,曾荫权腐败行为若与他们相比,可能不算大问题,会造成观感上反差。

此外,胡星斗还指出,曾荫权罪成反映香港廉洁,法律严密。官员贪腐犯罪较少,即使曾荫权担任前特首,也“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消息在大陆传开后,许多网友在社交平台留言讨论,他们说,“这才叫法制。看看这边的穿山甲局长,吃完了啥事没有。”“香港仍然是一个有法律的地方,欣慰。”“法治精神!”

港媒披露,曾荫权在2005年至2012年担任香港特首,曾收受商业大亨赠与的礼品。 2005年至2007年间,在曾荫权政府担任二号官员的许仕仁(Rafael Hui)曾涉及收取新鸿基地产联席主席、地产大亨郭炳江(Thomas Kwok)数百万美元的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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