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配槍」?專家解讀監察委許可權(圖)
王岐山(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6年12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文隆綜合報導)11月29日,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在學校解讀習近平當局剛推行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稱監察委將會收編檢察院1/3人馬,但未必擁有「偵查權」。此前,外界認為,王岐山將借力監察委「配槍」擴權,配合習近平防範「野心家」。
馬懷德在以「國家監察委呼之欲出」為題的講解中說,目前推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地區的檢察系統已經開始部門整合準備工作,監察委將會收編檢察院近三分之一的職權、人員機構和編製。整合後的監察委將擁有監督、調查、處置的許可權。
馬懷德表示,從現行《行政監察法》以及紀委辦案規則來看,監察委將有諸如調查資料、調取證據、勘驗、扣押、查封、進入住地等調查權。技術偵查手段則不一定要使用。未來監察委調查貪腐案件時的手段和措施,將有別於現在檢察機關的「偵查」,監察委擁有的許可權是「調查權」,而非「偵查權」。
馬懷德解釋說,監察委對於違反中共紀律、行政紀律的公職人員可以做出相應的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在調查取證後,還是要移交給檢察機關。對於監察委所查辦的案件,檢察院認為不構成犯罪的,也可以不予立案或者撤案。
11月7日,由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正式公開啟動這項號稱「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的工作。
據中共官方公布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方案,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大會產生,整合行政和檢察機關中的監察、反貪力量,即檢察機關內的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以及職務犯罪預防部門都將整合進監察委,與紀委合署辦公。
王岐山11月17日、21日、25日以監察委領導小組組長最新身份,在山西、浙江、北京三地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進行調研和召開座談會。
外界早有分析認為,監察體制改革由王岐山領導,很有可能意味著作為中紀委書記的王岐山下屆破例連任,並兼管監察委。
《希望之聲》引述多個觀察家認為,這次監察體制改革,是中共反腐格局的一個新的重大舉措,使王岐山得以制衡政法機關,現在成立的監察機構,有可能為將來全面取代政法委做過渡。而王岐山收編了檢察院的反貪局等幾個部門,等於王岐山給自己「配了槍」。
分析還認為,此舉是配合習近平防範「野心家」、「陰謀家」,盯緊「高級幹部」的部署。其中江澤民、曾慶紅、張德江、劉雲山、張高麗,還有一些江派政治局委員,都是習王盯緊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