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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配枪”?专家解读监察委权限(图)

 2016-12-02 11:2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王岐山(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6年12月2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文隆综合报导)11月29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在学校解读习近平当局刚推行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称监察委将会收编检察院1/3人马,但未必拥有“侦查权”。此前,外界认为,王岐山将借力监察委“配枪”扩权,配合习近平防范“野心家”。

马怀德在以“国家监察委呼之欲出”为题的讲解中说,目前推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检察系统已经开始部门整合准备工作,监察委将会收编检察院近三分之一的职权、人员机构和编制。整合后的监察委将拥有监督、调查、处置的权限。

马怀德表示,从现行《行政监察法》以及纪委办案规则来看,监察委将有诸如调查资料、调取证据、勘验、扣押、查封、进入住地等调查权。技术侦查手段则不一定要使用。未来监察委调查贪腐案件时的手段和措施,将有别于现在检察机关的“侦查”,监察委拥有的权限是“调查权”,而非“侦查权”。

马怀德解释说,监察委对于违反中共纪律、行政纪律的公职人员可以做出相应的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在调查取证后,还是要移交给检察机关。对于监察委所查办的案件,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也可以不予立案或者撤案。

11月7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公开启动这项号称“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的工作。

据中共官方公布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大会产生,整合行政和检察机关中的监察、反贪力量,即检察机关内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以及职务犯罪预防部门都将整合进监察委,与纪委合署办公。

王岐山11月17日、21日、25日以监察委领导小组组长最新身份,在山西、浙江、北京三地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进行调研和召开座谈会。

外界早有分析认为,监察体制改革由王岐山领导,很有可能意味着作为中纪委书记的王岐山下届破例连任,并兼管监察委。

《希望之声》引述多个观察家认为,这次监察体制改革,是中共反腐格局的一个新的重大举措,使王岐山得以制衡政法机关,现在成立的监察机构,有可能为将来全面取代政法委做过渡。而王岐山收编了检察院的反贪局等几个部门,等于王岐山给自己“配了枪”。

分析还认为,此举是配合习近平防范“野心家”、“阴谋家”,盯紧“高级干部”的部署。其中江泽民、曾庆红、张德江、刘云山、张高丽,还有一些江派政治局委员,都是习王盯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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