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證實:賈敬龍已被執行死刑(圖)
賈敬龍(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11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宋悅採訪報導)因新婚房被強拆而射殺村長的河北村民賈敬龍,11月15日早被執行死刑。
北京時間11月15日上午9點41分,賈敬龍現任代理律師甘元春向《看中國》記者證實,賈敬龍已經被執行死刑。「剛剛,已經執行」,甘元春律師表示,但並沒有透露更多細節。大陸媒體也相繼發文,證實了這一消息。
當天早7點,有陸媒從甘元春律師處獲悉,石家莊市中級法院已派人到賈敬龍家通知家屬見其最後一面。「按照慣例見完面就會馬上執行(死刑)」,甘元春律師稱。
賈敬龍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傳出不久後,網路就發起倡儀書,呼籲中國的有車一族在今天的三個時段鳴笛30秒,以示抗議。
倡儀書說:「今天是賈敬龍死刑行刑的日子,這是中國司法史上最黑暗的時刻,這是中國當局草菅人命重要罪證,這是一個是非不分,乾坤混淆,善惡顛倒的時刻,為了抗議正義的死亡,我倡議,今天中午12:00,下午13:00,下午14:00,三個時段,所有中國有車一族集體鳴喇30秒鐘,以示抗議。所有中國人,所有華人,所有世界上支持賈敬龍不應該死的正義之士,同意的,請執行!並請大量轉發!「
賈敬龍因婚房遭當地官員下令強拆,未婚妻因此離他而去,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以射釘槍殺死一名村官。案後賈敬龍自首,被判處死刑,不久前被中國最高法院核准執行。
就在賈敬龍被執行死刑的前一天,包括江平、郭道暉、張思之在內的十多位中國頂尖法學家和律師還發表致最高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周強的公開信,就賈敬龍死刑覆核案再次發出鄭重呼籲。
呼籲信認為,最高法對賈敬龍一案的死刑覆核裁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死刑適用標準和政策,在覆核程序中沒有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訴訟權利。在賈敬龍一案中,最高法從辯護人提交律師意見書到作出死刑覆核裁定,僅用了短短9天。最高法安排辯護人從閱捲到提交書面意見,只有5天。
呼籲信還強調,最高法死刑覆核裁定,忽視賈敬龍坦白供述、認罪悔罪的量刑情節,違反了刑法規定的死刑適用標準和「少殺慎殺」的政策。最高法對賈敬龍一案中被害人存在過錯,以及坦白供述的法定情節視而不見,人為抬高對其犯罪行為嚴重性的評價,匆匆做出死刑覆核裁定。這一裁定因為缺乏正當性依據,激起了法學界的批評和質疑,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影響了最高法院的司法權威。
《美國之音》報導指,包括北大法學教授張千帆和賀衛方、清華法學教授何海波、社會學家於建嶸、學者張耀傑在內的專家和學者,都公開為賈敬龍發聲,認為賈敬龍有自首情節,罪不至死。
張千帆教授表示:「首先是判決,頂多是可殺可不殺,按照一般的政策應該是不殺。這就是為什麼他的案子引起這麼多社會關注。這個案子純粹從尊重生命、廢除死刑方面,或者說慎用死刑這個大趨勢來講,也是不應該判處死刑的。」
此前,民間也發起有一千多人簽名的聯署,要求最高院刀下留人。
聯署行動發起人李蔚此前在接受《看中國》記者採訪時表示,「大多數聲音都是同情或者呼籲不要對賈敬龍執行立即性死刑,刀下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