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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证实:贾敬龙已被执行死刑(图)

 2016-11-15 10:2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9


贾敬龙(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11月15日讯】(看中国记者宋悦采访报道)因新婚房被强拆而射杀村长的河北村民贾敬龙,11月15日早被执行死刑。

北京时间11月15日上午9点41分,贾敬龙现任代理律师甘元春向《看中国》记者证实,贾敬龙已经被执行死刑。“刚刚,已经执行”,甘元春律师表示,但并没有透露更多细节。大陆媒体也相继发文,证实了这一消息。

当天早7点,有陆媒从甘元春律师处获悉,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已派人到贾敬龙家通知家属见其最后一面。“按照惯例见完面就会马上执行(死刑)”,甘元春律师称。

贾敬龙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不久后,网络就发起倡仪书,呼吁中国的有车一族在今天的三个时段鸣笛30秒,以示抗议。

倡仪书说:“今天是贾敬龙死刑行刑的日子,这是中国司法史上最黑暗的时刻,这是中国当局草菅人命重要罪证,这是一个是非不分,乾坤混淆,善恶颠倒的时刻,为了抗议正义的死亡,我倡议,今天中午12:00,下午13:00,下午14:00,三个时段,所有中国有车一族集体鸣喇30秒钟,以示抗议。所有中国人,所有华人,所有世界上支持贾敬龙不应该死的正义之士,同意的,请执行!并请大量转发!“

贾敬龙因婚房遭当地官员下令强拆,未婚妻因此离他而去,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以射钉枪杀死一名村官。案后贾敬龙自首,被判处死刑,不久前被中国最高法院核准执行。

就在贾敬龙被执行死刑的前一天,包括江平、郭道晖、张思之在内的十多位中国顶尖法学家和律师还发表致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的公开信,就贾敬龙死刑复核案再次发出郑重呼吁。

呼吁信认为,最高法对贾敬龙一案的死刑复核裁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死刑适用标准和政策,在复核程序中没有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在贾敬龙一案中,最高法从辩护人提交律师意见书到作出死刑复核裁定,仅用了短短9天。最高法安排辩护人从阅卷到提交书面意见,只有5天。

呼吁信还强调,最高法死刑复核裁定,忽视贾敬龙坦白供述、认罪悔罪的量刑情节,违反了刑法规定的死刑适用标准和“少杀慎杀”的政策。最高法对贾敬龙一案中被害人存在过错,以及坦白供述的法定情节视而不见,人为抬高对其犯罪行为严重性的评价,匆匆做出死刑复核裁定。这一裁定因为缺乏正当性依据,激起了法学界的批评和质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影响了最高法院的司法权威。

《美国之音》报道指,包括北大法学教授张千帆和贺卫方、清华法学教授何海波、社会学家于建嵘、学者张耀杰在内的专家和学者,都公开为贾敬龙发声,认为贾敬龙有自首情节,罪不至死。

张千帆教授表示:“首先是判决,顶多是可杀可不杀,按照一般的政策应该是不杀。这就是为什么他的案子引起这么多社会关注。这个案子纯粹从尊重生命、废除死刑方面,或者说慎用死刑这个大趋势来讲,也是不应该判处死刑的。”

此前,民间也发起有一千多人签名的联署,要求最高院刀下留人。

联署行动发起人李蔚此前在接受《看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多数声音都是同情或者呼吁不要对贾敬龙执行立即性死刑,刀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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