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翁官逼身亡 遺體難歸空棺守靈
中國民間自古就有「入土為安」的說法,家裡有人去世,臨終前有遺囑,家裡人要給死者沐浴更衣,家裡要給死者舉辦喪禮,親朋好友前來悼念,有的地方還要在外面達靈棚,無論嚴寒酷暑,都要守靈三天。死者下葬後,還要披麻戴孝七七四十九天。然而,在中共統治下的畸形社會,百姓們連「死亡」也失去了尊嚴。請看下面大陸澎湃新聞網報導的報導。
據大陸澎湃新聞網報導,9月23日,澎湃新聞在廖建明家看到,已經擺設22天的靈堂裡,既無遺體也無骨灰盒。李金煌告訴澎湃新聞,她多次與官方交涉,希望能將遺體運回家,舉辦追悼會後再火化,卻被告知「到了殯儀館就必須火化,只能拿骨灰走」。生者失去親人,尚不能盡服喪之禮,死者死不瞑目,又不能入土為安,可見生者悲上加悲,死者不得安息。
澎湃新聞記者通過實地考察和針對廖建明的妻子李金煌、中共官方各個執法部門、醫院以及通過視頻記錄儀觀察,進行了詳細的採訪和調查。發現官民說法不一。
2016年9月1日中午,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法院兩名法警到即將60歲的老人廖建明家張貼騰房通知,身患疾病的廖建明起來制止,短短的10分鐘,老人重病發作,送醫院搶救無效後,其妻李金煌欲帶其回家壽終,結果遭到百般阻止,終於死於醫院,並且遺體仍不得運回家,凌晨2點40分左右,十餘警闖入病房將遺體搶走。有錄像為證:一群身著警服的男子站在病房內外,李金煌厲聲斥責,「你們憑什麼阻止我把丈夫拉回去安葬」。
李金煌說,她丈夫是被刺激導致舊病復發的。醫院病歷顯示,廖建明確有高血壓病史,糖尿病史以及心肺功能衰竭病史。警察的執法記錄儀視頻也顯示:李金煌與法警起口頭爭執,廖建明兩次阻攔法警。而法警威脅道:「你不要動手,動手就是襲警」。李金煌稱,在爭執中,法警馮某曾經肢體接觸丈夫。「澎湃新聞觀看執法記錄儀視頻注意到,偶有攝像頭對著地面的情況」。執法視頻是警察拍攝的,鏡頭對著地的時候,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就不得而知了。然而法警的威脅喊叫,是明明白白的。難怪廖建明被逼得舊病復發——來搶自己的房子,又不得阻止,阻止還要攤上「襲警」罪名,哪裡有路可走?
在9月14日,開福區委宣傳部李姓副部長對澎湃新聞稱,廖建明遺體是被護送到殯儀館的,家屬是在場的,不存在「搶屍」。那根據李副部長所言,家屬是同意遺體被「護送」到殯儀館的,那肯定是知道遺體的下落了。然而死者妻子李金煌說,直到9月6日晚10點51分,一夥不速之客來到廖家,丟下一個裝有廖建明死亡證明和一張殯儀館遺體冷藏收據的信封,李金煌才知道丈夫遺體在殯儀館。澎湃記者沒有評論誰真誰假,然而,我們不免有幾個問題要問,為什麼要「護送」?這些「護屍使者」的唯一目的顯然是要讓屍體到達其上級指定的目的地——殯儀館。那麼死者家屬在場嗎?我們可想而知,死者妻子無時無刻不在想著要將親人回家安葬呢,能讓她在場嗎?
澎湃新聞記者詢問,「遺體送往殯儀館是否徵求過家屬同意?」「病房為何出現身著警服人員?」李副部長很巧妙地回答了澎湃新聞記者:文明社會,政府不會亂來。從他的回答我們可以看出,他內心是知道這些做法是「亂來」的。並且他這種「亂來」是對的,要相信政府,政府怎麼做都對。大概這也是中共官員們辦事的通用準則吧。
按照法律規定,在復議結果出來之前,法院應停止司法程序。然而,長沙市中級法院無視李金煌中止訴訟的要求,在復議結果出來之前,強制進行二審判決,並且法警上門執行,張貼《限期騰地決定書》,而李金煌行政復議的結果是勝訴。長沙市中級法院肯定是知道司法程序的。它搶先強行判決收房的解釋只有一個:他們知道李金煌家房屋土地是合法的,就是要想辦法把土地收走。
這不難讓人聯想到一個問題:在對付老百姓的時候,中共的官員是通氣的,為了佔有廖建明家土地,長沙市政府、公安、長沙市中級法院都是有商量的,所以廖建明被逼重病發作、瀕死又不得回家壽終,死後屍體又被搶,家人空棺守靈,處處被動受欺壓,在中共這種絞肉機般的國家機器統治下,人們顯得既軟弱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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