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基金「收不抵支」和「財政補貼」真相
【看中國2015年11月18日訊】近日發布的《中國社會保險發展年度報告2014》中指出:全國已經有22個省份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在扣除財政補貼後,當期收不抵支。這條消息引致輿論大嘩。有些媒體在報導了「收不抵支」的具體情形後,紛紛作出判斷,如養老基金「‘虧空’顯著擴大」,養老保險「依賴政府財政補貼」,云云。
聯想到今年以來,人社部一直在努力推進「養老基金入市」:一說是滾存積余的3.5萬億養老基金「趴在賬上」,另一說是入市的養老基金「規模或超2萬億」, 還有一說是2016年「入市額度不低於6000億」……可現在怎麼一下子又變成了收不抵支呢?同是養老基金,從「歷年滾存積余」到「當年收不抵支」,反差實在太大。這看似截然相反的兩種判斷,究竟哪一種是事實真相呢?
實際上,上述兩種情況都是事實。但是,現在拿養老基金來說事的人顯然都有所偏頗。因為,如果只說一種情況,那就不是全部的事實真相。按照人社部官員的說法,中國目前有9個省份的養老基金儲備已經超過了1000個億。若加上22個扣除財政補貼後當期收不抵支的省份,正好是31個,暗合中國全部省份的數目。這是否說明,在養老基金的儲備積累方面,中國各省份正在走向馬太效應,呈現出兩極分化。
若在網上查詢中國國家統計局發布的相關統計數據,2013年僅有黑龍江省是當年收不抵支的,養老基金收入減去支出為-40.4億元。但其歷年滾存結余的資金尚有429.5億元,相當於一年繳費收入的半數。以「全國」的數據作為旁證,上述養老基金收入中是包括了財政補貼的。也就是說,在2013年,其他省份在得到財政補貼後,也還是可以做到收支相抵尚有盈餘的。
回顧歷史,養老基金的財政補貼實際上情況較為複雜。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前,很多地區的退休人員領不到養老金已經成為「常態」。所以,改革初期,不但要支付當期的養老金,還要補上以前的欠債。當期的繳費收入顯然不夠,於是就有了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補貼。歷史欠賬直到2001年以後才沒有再提,應該是還清了。也是在這一年,公報中第一次明確列出:當年徵繳收入2551.4億元,中央財政補助408.2億元。
到2007年,又出來一個政策,即要將養老基金個人賬戶「做實」。當時有遼寧、吉林、黑龍江、天津、山西、上海、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1個試點省份。在「做實」的資金中,應該也有各級財政的補貼。
綜上所述,實際上在養老保險基金中,自改革後,就一直是有「各級財政補貼」的。從公報中披露的數字看,從2003年「各級財政補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530億元」開始,到2014年,財政補貼實際上已經達到3548億元。
有媒體披露:2014年,除了黑龍江,還有河北和寧夏也加入了財政補貼後仍然收不抵支的行列。對於這樣的發展趨勢,應該怎麼辦?其實,除了再加大財政補貼之外,似乎一時也沒有別的辦法。
放眼當今世界,一般情況下只「扮演最後出臺角色」的各國政府,現在都已經走上前臺。因為「少子化」的發展趨勢使得新的參保者趨於減少,而靠國際國內投資來使基金保值增值又風險太大。因此可以說,絕大多數國家的基本養老保險都離不開國家財政的支持。
所以,媒體不必對「財政補貼」過於大驚小怪。其實,甚至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國家財政的支持,養老保險制度的結果可能極像「龐氏騙局」。是的,說出真相有時令人不快,但若隱瞞真相的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