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謨曾道:學生所行之事,如江河行地,日月經天。未玷聖教,不污儒行,學生何罪之有?(圖片來源:Pixabay)
周洪謨(1420年-1492年),字堯佐,明代四川長寧(今宜賓市長寧縣雙河鎮)人,軍籍,治《書經》,博聞強記,善文詞。
正統十年(1445年),二十六歲之際中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曾參修《環宇通志》。成化十二年(1476年),升為禮部右侍郎,不久轉任左侍郎,成化十七年(1481年)升禮部尚書,加太子少保。病篤時仍上疏《安中國定四裔十事》疏。賜諡「文安」,葬於敘州府城東白沙灣。
此文要訴說的,是周洪謨上學時期的小故事。有一日,周洪謨上村塾時,與學友在河邊玩耍,見到一名女子想要渡河,卻又不敢舉足涉河。周洪謨動了惻隱之心,便主動前往,向那名女子表示自己願意背她過河。事後,學友向私塾老師告發周洪謨對女子不禮貌。私塾老師聽了,大發雷霆,令周洪謨寫悔過書呈上。
周洪謨不假思索,奮筆疾書道:「孟子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學生我秉聖教而憫弱質,不忍其溺也,而援之以手。學生所行之事,如江河行地,日月經天。未玷聖教,不污儒行,學生何罪之有?現將所歷,草成七律一首。知我罪我,敬受教裁。」詩曰:
二八佳人隔岸愁,
書生權作渡人舟。
聊將素手攜纖手,
且教龍頭對鳳頭。
三寸金蓮浮水面,
十分春色漫江流。
輕輕放在蘆花地,
默默無言兩下羞。
塾師看過此詩後,說道:「小子其勉矣,余有厚望焉!」
明朝正統十年,周洪謨中進士,官至禮部尚書,果然不負塾師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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