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幼儀生於詩書世家,但家裡的經濟狀況曾一度急轉直下,她只讀了點私塾,粗通文墨。1912年,渴望念新式學堂的張幼儀,考入費用低廉的女子師範學校,三年後因結婚而退學。
徐志摩與張幼儀。(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失衡的婚姻
一對新人太年輕了,張幼儀十五歲,徐志摩十八歲,婚前相互只看過照片。他跟她原本陌生,她的容貌氣質又極不合心意。她既有初為人婦的緊張,更有受丈夫冷遇的不快活,更不具備改善處境、調節氣氛的彈性或技巧,是個沉默枯燥的小媳婦。
1920年冬天,張幼儀赴歐洲與徐志摩團聚。她明顯看出,在接船的所有人裡,惟有他不情不願。他對她自始至終的嫌棄、厭煩心知肚明,他是那麼憂鬱和焦躁於跟她廝守的命運。他們住在小鎮沙士頓時,他已狂熱地愛上林徽因,每天早上心急火燎地跑出去等待倫敦來信。
徐志摩從小有神童之譽,張幼儀的資質當然遜色於他。何況,她出嫁後便囿於家庭,雖然也曾努力讀書,但與一路求學,在北平、美國、英國沐浴新風新知的他,在學問上的落差、觀念與趣味上的分歧,不可以道里計。而他越是覺得她索然乏味,她也就越發顯得呆板無趣。張幼儀痛恨於這種局面,卻又無計可施──她知道自己陳舊、貧乏,她願意改變、追趕,她不愚笨也不頑固,但他漠然冷傲,從不正眼瞧她。這段姻緣,先天不足後天失調。
小腳與西服
張幼儀承認,徐志摩在任何社交場合都受人喜愛,個性迷人。然而,他對她確實薄情:她懷孕了,他讓她立刻打胎,自己不辭而別,杳無音訊,只讓朋友去知會她,他要離婚。幸而她待產、生產時可以求助于兄弟;她剛剛產子,他就急不可耐地讓她簽下離婚協議。
徐志摩與張幼儀的兄弟們,反而相處甚歡。她哥哥張君勱、張嘉璈後來都是擲地有聲的人物。張家人說,八弟張嘉鑄那種幽默、諧趣的性情,頗似徐志摩;而她則偏於端方嚴肅、正經八百。張幼儀並未纏腳,但在徐志摩眼裡,她思想守舊、性情拘謹又沒什麼學識,跟小腳女人並無二致。而小腳與西裝,當然是不搭調的。他按捺不住非得離婚,這便是重要理由。她後來反省,自己保守、僵硬的思維與行為方式,跟纏過腳確實沒什麼兩樣。
《小腳與西服》由張幼儀講述,姪孫女(張嘉鑄孫女)張邦梅撰寫。張幼儀不僅回顧了她在婚姻裡的備受冷落和離婚前後的痛不欲生,更要講述她如何從泥濘、酷寒的絕境裡掙紮著站穩,艱難跋涉──徐志摩逃逸、她在法國待產時便下定決心,不再只憑過去的價值觀行事,要擁有自我,做「未來新式女子中的一員」。她也自我激勵,作為沒有纏腳的女人,一定要有張家人能夠擺脫恥辱、重振旗鼓的志氣,自立自強。
張幼儀的父母以傳統淑女的標準教養她,她浸泡著三綱五常長大,後來卻遭逢狂飆突進的「五四」新潮,陳規舊俗開始瓦解,徐志摩因時順勢,慷慨激昂地宣稱:中國正在經歷的變局將使個人獲得自由,他要成為第一個離婚的男人。張幼儀當初聽到這話,雖吃驚卻不以為意:自己循規蹈矩,孝敬公婆,服侍丈夫,也生了兒子,並未觸犯「七出」中任何一條,絕無可能被休。他們的離婚,後來果然被稱為「中國第一樁現代離婚案」。這個第一,她何嘗想要?
張幼儀離婚後在德國學了三年幼兒教育。她將自己一生分成德國前、德國後兩個階段,「去德國以前,我凡事都怕;去德國以後,我一無所懼。」她對張邦梅說,感謝徐志摩,如果不是離婚,她可能永遠沒法成長,也不可能變成另外一個人。
離婚後的成長
張幼儀後來出任上海女子商業儲蓄銀行副總裁、雲裳製衣公司(八弟與徐志摩等幾個朋友合辦)總經理。副總裁之類職位,起初固然得益於哥哥的人脈與幫扶,而張幼儀的獨立、要強,也助她成為幹練而有擔當的職業女性。她不乏自豪地跟張邦梅憶起,自己甚至在世道顛簸時,投資股票、染料等,還賺了大錢。
張幼儀一直氣餒於自己沒能像徐志摩迷戀的林徽因、陸小曼那樣,接受良好教育,雖然她倆只比她小三四歲。她任職銀行時,請了位教師,每天下班後來辦公室給自己講授國學經典。
張幼儀精心栽培兒子阿歡,她很滿意兒子跟父親和舅舅們一樣,中學西學兼備。阿歡二十一歲時,她問他想娶怎樣的太太,兒子說他只對漂亮姑娘感興趣。那一刻,張幼儀沒法不想到阿歡的父親。藉助於長大成人的兒子,她也再一次寬容、透徹地明白:徐志摩想要的,既是有學養的女人,也是比她自己更女性化、更有魅力的女人。
兒子婚後,張幼儀供媳婦學習東西方的文學課程,希望媳婦「不只能夠滿足阿歡的審美眼光,也可以滿足他的知識品味。」這番穩妥、周詳也略顯刻意的舉措背後,既潛藏著張幼儀自己年輕時慘遭鄙棄的沉痛往事,更有她身為母親、婆母的深思熟慮和良苦用心。
張幼儀看待他們與愛
張幼儀私下覺得,徐志摩深愛的那兩個女人,其實待他並不夠好:林徽因對他愛得有限,否則「為什麼她在他離婚以後,還任由他晃來晃去?那是愛嗎?」同樣,陸小曼如果足夠愛徐志摩,為何會讓他婚後的日子,那麼凌亂不堪?
張幼儀心情複雜、沉痛至極地覺得,無論徐志摩的思想多麼西化或多進步,他終究是中國人,「他所追求的西式愛情最後並沒有救他一命」;晚年,她讀到他後期的生活情形──為了維持陸小曼的龐大開銷,忙亂得焦頭爛額──仍然非常難過。徐志摩那時的確拮据,常向朋友告貸,也找張幼儀借錢。她掏錢給他時會說,這是你爹的錢。她不想讓他發窘,足夠體貼。
在張幼儀看來,「愛意味著善盡責任,履行義務。」所以,離婚後她繼續善待公婆,妥帖地料理婆婆的喪事。徐志摩去世後,徐父暮年的十三年都由她照顧;徐父去世後,張幼儀繼續每月存三百元到陸小曼的戶頭,直到四、五年後,翁瑞午跟她說,他有財力供養自己和陸小曼,她才作罷。張幼儀伴隨傳統價值觀長大,無論環境或她自己變得比從前多麼西化,總還是要守禮──兒子的爺爺奶奶和繼母,她也有責任照應週全。
徐、張兩人的隔閡
若以傳統的賢妻良母標準,張幼儀無疑相當合格。問題是,徐志摩對她無動於衷。要一個人動心或者不動心,真是沒有辦法。好比林徽因、陸小曼,各有各的才調、風情,追求起來卻也各有各的障礙,但他甘願那麼魂不守舍,奮不顧身。有時候,一言之投契,一舉之熨貼,一瞥之心動,都可能滋生愛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而張幼儀的所作所為,多麼紮實、恆久,可是,對輕靈、飄浮的詩人來說,又顯得多麼笨拙、無謂,真是千斤都撥不動四両。
張幼儀在胡適家見過陸小曼,她注意到,後者的確美艶,講話時尤其有一股子能迷住所有男人的魔力。張幼儀聽徐志摩跟她甜膩地摩、摩摩、曼、眉地叫個不停,他待她那麼親昵、耐煩、尊重,想到他當年對她的不屑一顧、敷衍潦草,不勝感慨。
徐志摩與陸小曼結婚後,反倒與張幼儀相處不錯,來往密切。他在上海時,常去雲裳製衣看她,或去訂製衣褲,他們的關係鬆弛起來,她畢竟是他兒子的母親、他父母的媳婦。更重要的是,他們做成了朋友,而他對朋友,向來是友善而活潑的。假如沒有離婚,她或許還是那個跼促又乏味、礙眼又絆腳的元配。而曾經膽怯心虛的張幼儀,從婚姻破裂的陣痛中蛻變,在歐洲留學,拭去「小腳女人」的滿面塵灰,已經一身職業裝,篤定地坐在辦公桌前。
張邦梅問張幼儀愛不愛徐志摩,她說自己也很迷惑──「因為每個人總是告訴我,我為徐志摩做了這麼多事,我一定是愛他的……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的家人可以稱為‘愛’的話,那我大概愛他吧。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女人裡面,說不定我最愛他。」
歷經挫折而培育能力
張幼儀1949年從上海移居香港,1953年與一位醫生結婚,喪偶後定居美國,靠近兒孫。她活得很健旺,每天做早操,吃維生素,上老年課程,偶爾打打麻雀,允許自己一年有二百美金輸贏。她活到八十八歲,將理性、節制的生活態度貫穿一生,親友們都感念她的果決、能幹與活力。
當「五四」新潮驅逐千年舊浪,個體生命不同程度地領略、承受了時代劇變帶來的歡欣或惶惑、新生或衰颯。曾經不知所措的舊式媳婦張幼儀,也不幸被激流狂濤打懵、擊潰。幸運的是,她有力量將一顆殘碎之心縫合、修復,重塑自我。除了家族支撐、個性堅韌,她也受益於新風尚的滋養和婦女解放的時代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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