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公布新法規 中國人權狀況引關注(圖)


2014年,中國有1000餘例人權捍衛者被剝奪人身自由的個案。(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5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陳秋穎綜合報導)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週三發布消息,公布了2015年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國家賠償標準。就在當局公布這一最新賠償標準的同時,警方正嚴密監控聲援六四的異議人士,有些甚至正在被限制人身自由。

根據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27日下發的《關於2014年度全國職工日平均工資標準的通知》,要求2015年檢察機關在辦理刑事賠償案件時,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額為219.72元人民幣。

就在當局公布這一通知的同時,很多聲援六四的異議人士及維權人士正在被限制人身自由。

下週四是六四26週年,近日,中共當局進入全面嚴密監控狀態,「天安門母親」丁子霖家中甚至被當地公安裝了竊聽設備。另一位「天安門母親」張先玲住所外則被警察24小時把守。「電梯口有兩個,樓下有四個,共六個人,兩輛車。」張先玲還透露,當局要求她不許見記者、不許接受採訪。

中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但在中國,中共的維穩體制已經升級到維安體制,警方也越來越肆無忌憚地濫用拘留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位於美國的「中國人權捍衛者」今年1月表示,僅2014年,中國就有1000餘例人權捍衛者被剝奪人身自由的個案。

2014年1月,「新公民運動」倡導者許志永被判4年監禁;3月,被關押的維權人士曹順利因病不治身亡;4月,維權律師丁家喜被判3年半監禁;5月,維權律師浦志強被拘留,後被正式逮捕;7月,網民董如彬被判6年半監禁,牧師張少傑被判12年監禁;9月,伊力哈木·土赫提被判終身監禁;10月,112人因聲援香港抗議被拘留,其中18人被逮捕,31人被刑拘;11月,活動人士郭飛雄受審等。該組織稱,2014年是中國政府打壓活躍人士、律師、作家、記者、藝術家和其他維權公民最為嚴峻的一年。「他們因為行使和保護人權受到報復」。

此外,中國民間網站民生觀察工作室2月16日發布的《2014年中國維穩與人權狀況年終總結》提到,中共當局在2014年有計畫丶有步驟地在全國範圍內以暴力手法對民間大「掃蕩」,大面積抓捕維權律師、學者、記者、編輯、作家、NGO活動人士、人權捍衛者、不同政見人士,限制新聞自由、網路自由,控制意識形態。據不完全統計,包括異議人士丶維權人士以及訪民在內,2014年有2270人次被維穩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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