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很多人靠買賣房子而增產。有時與親人有財務上的往來,例如賣房子給親人,要考慮更周詳,因為結果可能皆大歡喜,但也可能撕破臉。
以下就有一例,一名婦女錶示,她準備賣房子,而她的姊妹有意購買。她打算把售價定為42萬5000元,她希望賣出最高價,但同時覺得應該給親人一些折扣,使她不確定該怎麼做才能使兩方都受益。
專家表示,如果你要賣房子,還沒找地產經紀人以前,就有親人願意買下,那你可省下4%到6%的佣金。而且不用花時間整理房子供人參觀,也不會有一大堆陌生人進到你家。與親人交易可能可以迅速完成,還可省下一些地產稅和屋主保險費。
但是親戚想買你的房子,也有一些不便之處。首先,你要確保親人買得起房子,有資格獲得房貸。接著你要準備面對檢查房子發現的問題,若是成交之後要進行重大修理,如何處理令人傷腦筋。
未上市就賣掉房子,總是冒著售價低於市價的風險,因為上市是知道房子目前賣得到何種價錢的唯一方法,但是你可採取幾個步驟來減少發生問題的可能。
首先,連絡至少兩名當地的經紀人,請求提供「經紀估價意見」(broker price opinion),也就是他們認為你的房子值多少錢。接著你可考慮把房價減掉原本要付給經紀的佣金,以及能省下的地產稅和保險費。
接下來,考慮購買一份房屋保固合約,以防檢查房子出現的問題或是交割後才發現的重大問題。記得你可能要付過戶稅。最後,你還是應聘請房地產律師來確保售屋交易正確進行。如果你打算搬出原住的州,你應知道一些州還課徵遷離稅(exit tax)。
因此在售屋之際,即使是親友仍可考慮交由經紀人談清楚合約,以免有後續糾紛,傷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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