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5年05月14日訊】在土地招拍挂的過程中存在暗箱操作,這是大家都知道的現象。但拍賣之前,政府與開發商簽訂底價補償合同,落在白紙黑字上,這還很少見。
據《第一財經日報》5月14日報導,山東日照華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相關人員提供了這樣一份合同,該房地產公司是合同的乙方,甲方是日照市下轄某鎮鎮政府,其中的約定的主要內容是,該房地產公司參與該鎮一塊2172平方米土地的出讓,約定底價是26萬元/畝,如果拍賣的價格高於這個價格,多出的價款鎮政府將予以返還。
按照合同約定,甲方(鎮政府)負責並保證乙方(華信公司)通過掛牌取得該宗土地的開發使用權,土地價格為每畝26萬元,土地性質為商住。「如該地塊土地拍賣價格高出26萬元/畝,高出部分由甲方一個月內返還。」
這份合同簽訂於2010年12月2日,拍賣於該年12月25日進行。華信房地產沒有想到,原來以為只有華信一家參與的競拍,變成了兩家競買。最後,該宗土地的成交價是每畝71.2萬元,華信公司勝出。
華信公司相關人士說,該鎮同地塊的土地價格大概在30萬元/畝左右,而之所以在競拍過程中一直抬價,是手中有與鎮政府簽訂的合同。多出的錢,鎮政府是要返還的。
華信公司上述人士說,對上述合同,他們也是知道無效。因為,在招拍挂之前,私下簽訂的這個「底價」合同,違反了相關法律。違反法律的約定,自開始就是無效的。
後來的情況是,交易完成後上述拍賣款鎮政府先後分兩次返還了共計29.8萬元的拍賣差價款,其餘不再返還。尤其是鎮主要領導換屆之後,不再認賬了。
華信房地產還在追討剩餘的128萬元「差價款」,但他們不好起訴。他們很清楚,法院不會支持他們的訴求,因為拍賣款是政府的「合法」所得。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