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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彤:周永康獲刑將比薄熙來重(圖)

 2015-04-06 10:0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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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紫陽前秘書鮑彤先生(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4月06日訊】(看中國記者常春採訪報導)近日,周永康被提起公訴,引發輿論諸多方面的討論。《看中國》就外界關注的周永康案的相關問題,採訪趙紫陽前秘書鮑彤先生。

記者:4月3號,周永康案突然被移交到天津檢方提起公訴,在海內外引起了非常大的反響,就人們普遍關注的幾個問題,請您談談您的看法。中共最高檢發消息稱,天津檢察機關對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提起公訴」。這和去年12月份中共官方新華網公布的六宗罪差距很大,而且在前幾天,也有報導說周永康「搞非組織政治活動」等等,這次都沒有提,您對這種變化怎麼看呢?

鮑彤:我想大概是,那三宗罪不能成立,或者說那三宗罪不能公布,恐怕只能這兩種情況吧。兩者必佔其一,一個就是原來搞錯了,不能成立,一個是原來搞對了,但是現在不能公布,說不出口,不好意思說,因此把它抹掉了。

記者:為什麼不能公布呢?

鮑彤:經常有黨的機密,國際機密不能公布的。如果可以公布,他為什麼不公布呢?它現在把六宗說成三宗,那麼就是說另外三宗不能公布了。

記者:周永康4月3號被公布之後,有很多法律界人士認為,周永康最快會在5-6月份開庭,按照慣例,您對此持什麼態度?

鮑彤:根據我瞭解的情況呢,法律是有規定期限的,但是法律在法律規定期限以外,拖下去也是很常見的,延期也是常有的,依法延期或者是法外再延期這種情況都是有的,我知道的是這個情況。

所以要依法治國,要是過去都是很依法的,不必說依法治國了。就是因為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常是不遵守的,所以要依法治國,如果都遵守那還依法治國幹嘛呀?不必了,我就是說不必強調了,所以強調就是因為經常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發生。

記者:香港《前哨》雜誌報導,去年8月下旬曾報,癌症晚期的徐才厚在醫院昏迷多日被搶救過來後,甘願認罪。得知徐認罪的消息後,周永康也低頭認罪,並供出曾慶紅。您覺得周永康招的會有哪些人和事呢?

鮑彤:我想這麼個事情,就是按照中國的法律,在法院判定有罪以前,都不能認定有罪,因此我想這個由司法部門來公布這些消息我覺得都是很奇怪的事情。因為在沒有判罪以前,你怎麼知道他一定有罪呢?在不能肯定他一定有罪的時候,你怎麼能說他一定是這三個罪呢?要說清楚只有等到法院判罪以後才能說清楚。

根據中國的法律,有罪沒有罪不是紀委說了算,不是公安局說了算,不是檢察院說了算,也就是說,不是國家公訴人說了算,最後要由法院說了算,因此在法院沒有說以前,別人說的都不算數,這是中國的法律規定,我想依法治國這一條應該遵守。

記者:外界傳說周永康罪大惡極,做了很多壞事,包括所查出來的貪污腐敗等等這些事件足以夠判死刑的,那麼按照中共黨內的一些慣例,您覺得周永康很有可能獲得什麼樣的一個刑罰?

鮑彤:如果是按照新的公布的這三項罪來看呢,我想恐怕比薄熙來最後認定的罪要重,因此它判刑大概不會比薄熙來輕,而很可能比薄熙來更重,大概是這麼個情況。

記者:按照正常來講,周永康在關押期間,審訊的時候,會談到他所涉及的人或事,那麼外界普遍傳說周永康的後臺是江澤民和曾慶紅,您對此持什麼樣的看法呢?

鮑彤:我想他不會沒有支持的人,但是到底誰支持的我說不清楚,不瞭解這個情況。

如果他沒有人支持,他怎麼會上來呢,因為中共的大官沒有一個是選舉的。都是更大的官把他提拔起來的,所以中共的官叫做選拔不叫選舉,如果叫選舉那是假的,選舉是演戲。所以周永康不是下邊的人把他舉上去的,是上邊的人把他拔上去的,也就是說當時比周永康權利更高的人把他拔上去的,我相信這一點,因為這個詞不是別人創造的,是中共固有的詞彙,就叫選拔幹部。

記者:在3月18號,中共白皮書披露說周永康、薄熙來等人「搞非組織政治活動」,這種「非組織政治活動」,它應該不是一個輕的罪名吧?

鮑彤:「非組織政治活動」,這是一個比較新的名詞,如果倒退二十年三十年,那就叫做「篡黨奪權」,就叫做奪取黨的最高權力。後來一般都用「篡黨奪權」這個詞,現在這樣的話不大說了,因為「篡黨奪權」算一個什麼罪呀說不清楚,為什麼你可以「篡黨」我不能「篡黨」,只准你「篡黨」不准我「篡黨」,因為這個話在「廬山會議」上被說了以後,說的很臭,所以不大好用這個詞,所以現在就叫做非組織政治活動,可能是這意思。非組織政治活動,除了這個過去原有「篡黨奪權」這個意思以外,是不是還有別的意思,那我不清楚,不知道不敢亂說。

記者:還有前幾天,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向媒體曝光,說周永康涉嫌器官移植的黑幕,那麼這些都沒有提,如果要對誰誰誰提起公訴,是不是應該對他所有涉嫌的犯罪,都應該說出來,可能涉及什麼什麼,然後提起公訴。那為什麼有的談有的不談呢?

鮑彤:如果在審判過程當中,不提這個器官移植,或者審判以後,不說這些事。那麼我們就知道這件事情因為不好意思說,因為不能公布於眾,不便說,因為說出來太難聽,太可怕,所以就隱瞞掉了,所以就向國內的公眾跟國外的公眾隱瞞了。

如果有這樣的情況,那是很不好的,但是我想,這裡邊有這麼個問題,就是如果有這樣的事情,那麼我想法院應該明確的表態,這是不是罪,是功還是罪,是為國家增加了GDP,還是對人類犯了罪,我想法院應該做出這樣的判決。

如果沒有這樣的事情,我想法院應該闢謠,應該把衛生部部長抓起來,說他造謠,我看這個問題,沒什麼可以含糊過去的,要麼衛生部部長造謠,那麼法院應該有態度,要麼衛生部部長講的是真話,那麼對周永康的事情必須做出判決,是不是反人類罪,我看法院應該在這個事情上明確的表態,向全世界表態,這是第一。

第二,把全部罪推到周永康一個人身上去,我認為是不公道的,如果任何一個人就可以決定這麼些問題,那麼中共的司法制度那就實際上是紙糊的,一個人就能幹出這樣的事來?一個人就能做出別人都管不了這個事?法院到哪去了?檢察院到哪去了?人大到哪去了?領導一切的中國共產黨到哪去了?把這麼大的事情說成是一個人的事情,符合實際情況嗎?難道這件事情如果是周永康自己一個人幹的,難道不是中共的現行政治制度,社會制度的產物嗎?

我看這個問題是絕不能含含糊糊的,輕描淡寫的說成是一個人。如果一個國家的命運決定在一個人身上,這個國家還叫國家嗎?如果一個人就可以在一個國家裡邊胡作非為,請問這個國家還能叫做國家嗎?這個制度只能宣布破產了,一個人就把「國」搞掉了,所以這個問題應該說制度上的問題。

記者:站在您的角度,您希望周永康以什麼形式審理,如果外界所說的這些罪名都成立的話,他應該獲判什麼樣的刑罰,會處以極刑嗎?

鮑彤:不好說他會判什麼刑。我只希望他能把他所有的罪行和盤托出,不要隱瞞,我希望整個過程是透明的,讓公眾瞭解,一個主宰公民的生死存亡的一個這樣一個人家稱他為「政法沙皇」這樣一個人犯了滔天大罪,他的罪行,不告訴老百姓,行嗎?只有少數人知道,行嗎?為什麼少數人有權知道,而公眾無權知道,這個國家是什麼國家,所以我希望和盤托出,不要保留,百分之一百的公開,讓大家來評論。

我希望百分之一百的透明,如果說這件事情裡邊有什麼不能公開的事情,那麼就是說有見不得人的事情,那就不是周永康有見不得人的事情,是這個國家有見不得人的事情。至於最後怎麼判,我認為這是次要的問題,首先第一件事情,情況弄清楚,讓大家清楚,讓公眾清楚,讓中國國家的主人,每一個公民都清楚,這是最重要,他一條命值什麼呢?

記者:您還有什麼想說的嗎?

鮑彤:我就是希望能夠公開、透明、依法。一絲一毫不公開,我就有一絲一毫的不滿意,有百分之五十的不公開,我就有百分之五十不滿意,有百分之八十不公開,我就百分之八十不滿意,我希望徹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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