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世衛報告:電子煙有害健康 需要管制(圖)

 2015-01-26 12:1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近年來,電子煙作為一種新型產品受到不少人的青睞,一些人更是把它宣稱為健康的菸草替代品,能夠幫助煙民戒菸。據瞭解,使用電子煙的人當中,有的是為了減少吸菸或戒菸,有些則是因為這種製品可以在無煙場所公開使用。一些電子煙的外形與菸草製品(如捲煙、雪茄、小雪茄、菸斗、水煙袋或水煙)相似,也有些電子煙被做成日常用品形狀,如鋼筆、USB記憶棒或較大的圓筒或矩形裝置等。電子煙由北京中醫師韓力於2004年取得發明專利,翌年由中國如煙公司銷售,隨著國外的反吸菸運動普及,電子煙亦從中國流入歐美各國。早在2000年,韓力已提出把尼古丁以丙二醇稀釋,並以超聲波裝置把液體霧化,產生水霧效果(實際是以加熱產生霧化氣體)。使用者能以此把含尼古丁水霧吸進肺部,向血管輸送尼古丁。其中液態尼古丁稀釋劑存放在一個名叫煙彈的裝置內,以便於攜帶。在韓力發明電子煙前,美國人HerbertA.Gilbert在1963年曾取得一款「無煙、非菸草香菸」的專利設計,該裝置把液態尼古丁加熱,產生蒸氣,模仿吸菸感覺。1967年曾有數家公司嘗試生產該款電子煙,但自1967年後再沒有任何記錄講述這款裝置。電子煙一般由鋰電池、霧化器與煙彈三部分組成。其中煙彈在中國約售0.5至1元一個,約相當於10至15根煙的份量,煙膽以1,2-丙二醇丙三醇作為主要調和劑,加入尼古丁及其他香味成份。霧化器則用來將煙液加熱為霧氣。大部分電子煙霧化器均藏有氣流感測器,感應到有吸入氣流時,電子煙就能自動啟動,產生煙霧。霧化器跟煙彈一樣,均有使用壽命限制。

電子煙起初在國內推廣又是做廣告又是請明星代言,儘管主打「戒菸」,但銷售不理想,目前銷路主要集中在歐美。珠三角地區有超過500家大大小小的電子煙代工廠,佔全球電子煙銷售的90%以上。深圳某電子煙企業負責人郭經理說,2011、2012年電子煙發展勢頭良好,2013年很多小廠開始介入,技術性很簡單,十幾萬就能開工廠。外行人看一眼,就能知道怎麼製作。熱化的競爭,體現在不斷推新產品。所謂的技術更新就是外觀設計、口味增加,或者電池功率加大,讓煙霧更多,沒有根本的創新。目前電子煙的出廠價從十幾塊錢到幾百塊錢不等,質量參差不齊,行業沒有主管單位,它不屬於菸草,類似小電子產品,屬於三不管地帶。行業只能有一個亂字形容。郭經理說,其實電子煙從面世之初,就一直有爭議,只要禁令一出,市場基本就完了。電子煙是由煙桿和煙油組合而成,煙油中可添加尼古丁,尼古丁的傷害比較小,香菸裡面是一氧化碳和焦油傷害大,尼古丁只是有癮。美國有些州、馬來西亞、新加坡這些市場曾經很火爆,後來政府主導禁菸,市場就完啦。另一家電子煙工廠的負責人王先生也有同感。他說,大家都摸著石頭過河,為了少找麻煩,很多家只生產電子煙,不碰煙油的生意。因為其中可能含有尼古丁,出口會有麻煩。守住這條底線,其餘的都聽客戶的。深圳某電子煙企業總經理冉慧解釋,目前國內廠家出口的是電子煙設備,煙油大多數由當地企業提供。各類警示一般針對煙油、煙霧可能存在的潛在傷害,這與中國廠家直接關聯不大。

據估計,目前美歐地區大約有100餘萬煙民經常消費電子煙製品。據估計,美國2010年時,32.2%∼40.9%的吸菸者和已戒菸者知道電子煙。而到了2011年,這個百分比增加到了57.9%∼73.4%。2011年,英國的吸菸者和已戒菸者的知曉率為54.4%,加拿大為39.5%,澳大利亞為20%,印度尼西亞為10.9%。據估計,在2010年∼2011年,美國6%的吸菸者和已戒菸者在使用電子煙,英國為4%,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為1%,印度尼西亞男性中的使用率為0.5%。英國藥品及保健品監管局最近的一項報告發現,目前英國10%的吸菸者在使用電子煙,在英國電子煙的使用者人數已經從2012年的70萬上升到了2013年的130萬。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最近的一項研究表明,2011年∼2012年間,嘗試過和最近使用過電子煙的美國中學生人數翻了一番,2012年曾經使用過電子煙的學生人數達到了178萬。由於電子煙對公眾健康的影響還未被系統評估過,所以如此普遍的使用非常令人擔憂。

由於電子煙的歷史不長,各國政府缺乏有效的監管。世界衛生組織曾於2008年9月就「電子煙」發表公開言論,稱尚未掌握科學證據證明電子煙是安全有效的戒菸工具。世衛組織從未認為電子香菸是一種合法的、幫助吸菸者戒菸的尼古丁替代品。《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締約方於是在2012年11月於韓國首爾舉行的一次締約國大會上要求世衛組織就使用電子煙導致的健康影響進行審查,並制定相關的預防和控制方案。8月26日,世衛組織在日內瓦舉行記者會,發布了這份研究報告。世衛組織非傳染疾病預防部門的負責人道格拉斯•貝徹(DouglasBettcher)首先明確指出,電子煙有害公共健康。貝徹:「菸草工業在電子煙的推銷中以一種公共健康合作夥伴的姿態出現,假裝電子煙危害很小,同時將自己偽裝成為他們所製造的健康災難的解決方案,但毫無疑問,他們並不是我們的合作夥伴。」「現有的證據表明,電子煙所產生的並不是像生產商宣稱的那樣是‘水蒸氣’,其中除了尼古丁之外,還有其他一些有害物質。儘管電子煙比起傳統香菸來說毒性可能會低一些,但是電子煙的使用對於青少年、懷孕婦女和胎兒會造成危害。電子煙使用者吐出的氣霧會提高空氣中的一些有毒物質、尼古丁以及細小和超細小微粒的背景含量,對非吸菸者和旁觀者造成不利影響。」

2014年10月13-18日在莫斯科召開的世衛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第六屆會議的議程,列入了關於「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其中電子煙是最常見的典型形式)的報告。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是全球菸草控制協議,締約方每兩年召開一次大會。世衛組織的這一新報告說,電子煙和類似裝置被製造商作為戒菸的輔助器具或比較健康的菸草替代品而頻繁銷售,為了公眾的健康,需要在全球對其加以管制。世衛組織的報告顯示,中國是電子煙的發明者和主要生產地,全球90%以上的電子煙來自中國深圳等地。自2005年以來,電子煙行業已從中國的一家製造商發展成產值估計達30億美元的全球行業。目前電子煙市場發展迅速,據估計共有466種品牌,2013年全球用於電子煙的支出為30億美元。報告表明,儘管需要對電子煙使用的多個領域進行更多研究,但出於健康考慮,現在就應進行管制,特別是對以下方面:廣告:必須有一個適當的政府機構來約束電子煙的廣告、推銷和贊助活動,以確保它不以青年和不吸菸者或目前不使用尼古丁者為目標。室內使用:應採取法律步驟,制止在公共場所和工作地點的室內使用電子煙。

世衛組織在報告中說,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孕婦和育齡婦女使用電子煙,可能會對胎兒大腦發育產生不良影響;電子煙所產生的二手煙也會對周圍人造成健康風險。在其他結論中,該文件發現,目前沒有足夠證據斷定電子煙有助於使用者戒菸。因此,世衛組織目前建議,應先鼓勵吸菸者使用一系列已獲認可的療法戒斷吸菸和尼古丁成癮。ArmandoPeruga過去20年來一直致力於菸草控制,2006年以來在日內瓦世衛組織供職,他擁有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公共衛生碩士和博士學位。他認為:「外面的電子煙品牌約有500種,但僅對很少的幾種進行過分析。這一文獻顯示,在它們產生的有毒物質和尼古丁含量方面,存在很大差異。在經分析的品牌中,與常規捲煙相比,有些有毒物質釋放量很低。有些電子煙只含少量或低量有毒物質,但有些則含有致癌物質,例如甲醛,其含量與某些常規捲煙中的含量一樣高。當然,一般電子煙含有的有毒物質可能低於常規捲煙,儘管它們並非沒有風險。」ArmandoPeruga指出,由於市場競爭和缺少切實的管控,菸草業已經壓倒了較小的電子煙製造商。小型電子煙生產商的命運正在由菸草業來決定。

2012年,由希臘癌症協會提供資金支持,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全球菸草控制中心」的首席研究員康斯坦丁·瓦達瓦斯和他的同事,在希臘雅典對30名身體健康的吸菸者進行測試,觀察他們使用電子煙後呼吸道的變化。研究人員發現,吸電子煙過了5分鐘後,他們的肺部有收縮跡象,結合其他呼吸測試,還發現有發炎症狀。這是第一次有證據證明僅僅使用一支電子煙,就能對呼吸系統產生這麼強烈的刺激。這種短期的肺部反應是否會對健康造成長期影響還不明朗,比如是否會造成肺氣腫等肺部疾病。但研究人員強調,如果僅僅使用幾分鐘就能引起呼吸道變化,那長時間反覆使用電子煙可能造成的後果,就不得不引起重視了。德國聯邦健康教育中心主管伊麗莎白·波特博士表示,電子煙製造商為把煙彈中的液態尼古丁蒸發出來,使其產生吞雲吐霧的效果,在其中添加了大量丙二醇,作增濕劑。丙二醇最多可佔到煙彈內液體含量的90%。該物質易刺激呼吸道,進而引發一些急性症狀,對健康的危害可能比傳統煙還要高。

此外,法國一項研究顯示,使用電子香菸亦會導致癌症。根據法國國家消費研究所數據顯示,部分電子香菸產品中尼古丁含量甚高,而一些電子香菸所包含的致癌物質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並不低於普通香菸。因此,電子香菸也會對身體造成危害,和普通香菸一樣會引發癌症。同時,因為電子香菸裝置加溫速度過快,在此過程中還會產生一種叫丙烯醛的劇毒性分子。吸入丙烯醛可能損害呼吸道,出現咽喉炎、胸部壓迫感、支氣管炎;大量吸入可致肺炎、肺水腫、休克、腎炎及心力衰竭。對兒童而言,電子香菸內的液體尼古丁可能是致命的。然而,研究人員指出,暫時還沒有理由禁止使用電子香菸,也沒有專門的措施來保護兒童免受電子香菸的危害。2009年5月,美國食品及藥品監管局(FDA)屬下的藥理測試部門為兩個美國電子煙生產商(NJoy和SmokingEverywhere)旗下的十九款電子煙的成分進行了測試,發現其中一款由SmokingEverywhere生產的電子煙中含有二甘醇。除此之外,其中一個生產商的兩款電子煙和另外一個生產商全部的電子煙樣本都含有致癌物質亞硝胺。該研究亦發現電子煙實際尼古丁含量未必與標示的含量相符。測試中幾個聲稱無尼古丁含量的樣本被發現含有微量尼古丁。使用這些電子煙時所攝取的尼古丁劑量起伏不定亦引起了關注。在同年七月,FDA發出了新聞稿,當中提及FDA並不建議大眾使用電子煙以及重申對電子煙可能會被銷售給年輕人而且包裝上亦欠缺健康警告的憂慮。

據BBC報導,針對世衛組織呼籲在公共場所禁用電子香菸的言論,倫敦大學學院UCL的研究者認為這種警告是「危言聳聽」。他們的研究表明,增加吸菸者使用電子香菸的次數將挽救更多的生命。如果每100萬吸菸者改用電子香菸,每年能夠挽救超過6000人的性命。如果全英的吸菸者都改用電子香菸,每年將挽救54000人,大大抵消每年早亡的60000人。世衛組織的這一表態是基於該組織認為電子香菸會增加空氣中某些毒素和尼古丁的濃度,並且擔心電子香菸會成為不吸菸者變成吸菸者的轉換工具。但UCL的研究團隊說,根據SmokingToolkit的調查,英格蘭使用電子香菸的不吸菸者只佔人口的1%。參與研究的韋斯特教授認為電子香菸的煙氣產生的毒素濃度非常低,尼古丁與致癌物質的含量僅為普通香菸的1/20。國王學院的國家上癮中心和瑪麗皇后大學的菸草依賴研究團隊的報告也支持此觀點,認為先前世衛組織所發表的報告中的一些假設存在「誤導」問題。研究帶頭人哈耶克教授表示,電子香菸的利遠遠大於弊,將會極大改善公眾健康水平。就像不能因為電池有可能會過熱爆炸就禁用手機和電腦一樣,也不應該因為極小的危害而禁用電子香菸。阿什頓教授希望電子香菸不會影響到之前努力減少吸菸人數的成果,並擔心電子香菸會引起年輕人的好奇,從而開始吸菸。政府需要更多蒐集關於電子香菸的資料,才能決定如何管理電子香菸。皇家社會健康學會的首席執行官克萊姆表示,當務之急是讓不吸菸者認識到電子香菸是食療產品,而不是流行的時尚用品。

一項稱為ECLAT的研究2013年初發表在《公共衛生圖書館》(PLOSONE)上。這項為期一年的研究追蹤了義大利的300位煙民,給了他們各種尼古丁劑量的電子香菸,總共可吸3個月時間。一開始,這些煙民都不打算戒菸。但在研究的終點階段,在高尼古丁劑量組中有13%的人戒了煙,而較低劑量組戒菸比例為9%,安慰劑組則是4%。此外,戒菸者中有相當大的比例(73%)不再使用電子煙,如果有人擔心煙民會拿一種上癮物替代另一種,看到這樣的結論也許會放心些的。一項更好的試驗稱為ASCEND研究,發表在去年底的《柳葉刀》雜誌上,它終於為我們提供了電子煙與尼古丁貼片的數據對比,後者作為一種輔助戒菸手段得到了普遍使用。這項隨機對照研究的對象是紐西蘭的657位煙民,在追蹤到第12個月時,使用電子煙的受試者是有7.3%不再吸菸,結果要優於尼古丁貼片組的5.8%和安慰劑組的4%。除了這兩項試驗,最近幾個月發表的一些綜述性文章也為這場重要的辯論增添了必要的科學砝碼。

一篇7月份發表在醫學期刊《成癮》(Addiction)的評論總結稱,相比傳統香菸,電子煙「對使用者或周圍人群帶來的傷害要輕微得多,如果不是完全沒有的話。」另一項4月發表在《用藥安全治療進展》(TherapeuticAdvancesinDrugSafety)的系統綜述則得出這個結論:「目前電子煙是種危害程度遠不及香菸的替代品,用戶如果從普通香菸轉而使用電子煙,將有望產生顯著的健康益處。」在公共衛生影響這方面,我贊同近期《歐洲公共衛生學刊》(EuropeanJournalofPublicHealth)的評論。一篇編者按中這樣寫道,對於電子煙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做出定論還為時尚早」,但是文中引述成癮學專家邁克爾·拉塞爾(MichaelRussell)的話,這樣強調稱:「正如邁克爾·拉塞爾在1976年所寫的那樣,‘人們是衝著尼古丁吸菸,但因焦油而死’。電子煙在使用中沒有燃燒,因此可在未燃燒焦油的情況下釋放尼古丁。因此,憑常識即可斷言電子煙的危害遠小於香菸,對於不能或不願戒菸的人士,毫無疑問,轉而吸電子煙將有益處。」


来源:看中國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