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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為什麼害怕佔中(圖)

作者:梁文道  2014-10-07 08:5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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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4年10月07日訊】那天我在大埔搭小巴去港鐵站,就一路聽著前座的男士暢論時局,他彷彿早已看穿了眼前局勢,自信滿滿地說:「這還不都是泛民那幫人在搞鬼,他們的用心太險惡了……」由於他的友人表現出半信半疑的神情,所以他就更嚴肅也更用力地高聲強調:「難道你還沒聽說過嗎?其實有大量證據證明他們的背後有美國人支持。就連那幫學生,也都是英美煽動出來的。」

下車之後,我走進港鐵站大堂入口,迎面就是幾個穿著黑衣服的女孩在發傳單,看樣子應該是大學生吧。我接過傳單,站到一側仔細閱讀,原來上頭印著的是她們罷課的理由,以及她們對市民支持的呼籲。看完之後,我走到剛才把傳單遞到我手上的那個女孩跟前,叫了她一聲「小姐」,結果嚇了她一跳。這時我才想起,聽說這一代的大學生比較習慣人家叫他們「同學」。然後我就試著用安撫的語氣告訴她,這張傳單上頭少了印製和出版單位,這麼一來,就算單張內容再清晰有力,但出處不明,好像也還是有些不妥吧。這位個子瘦小,一頭汗水的「同學」很尷尬地笑了,斯文客氣地近乎恭敬:「系噃!真是不好意思,我一定會回去向同學們反映。很謝謝你呀,先生。」

我走開之後,又忍不住回頭,看見她已經在和其他兩位女孩認真地埋頭研究那疊單張,背包上的「鬆弛熊」小玩偶一左一右地來回晃動。這時候,積壓了幾天的情緒一下子湧了上來,平常不太容易激動的我,終於在這最平凡的時刻濕了眼眶,原來這就是被「英美勢力」動員出來的學生嗎?

為什麼我們今天會走到這一步?社會撕裂成完全無法坐下來好好說話的兩端。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失去了就事論事講道理的能力,一切都著眼於「用心」、「動機」,以及「背後的勢力」。這麼熱的天氣,還有這麼多稚氣未除的少年穿著黑衣走上街頭,去為大家想望了30多年的夢想賣力;這難道不是我的過錯,不是我這一代人的失職嗎?為了追究自己沒有做到該做的事,為了試著理解當前景況的來龍去脈,我現在必須整理一下過去兩年多來的觀察和思考,說一些或許不合時宜(而且來得太晚)的話。

我沒有水晶球,執筆此刻也無法猜測目下這場聲勢浩大的佔領運動的結局。但正如許多意義重大的歷史事件一樣,它的長期效果反而要比短期的具體走向容易推論。就拿佔領運動的殺傷力來說好了,許多論者在談「佔中」的時候,一直只盯著它對社會民生的干擾,怕它破壞交通,打擊經濟。然而,要是比起它結束之後才逐步發散的力量,它正在發生的時候所帶來的影響,就真是微不足道了。

若是按照「佔中三子」原來的預估,整個行動的參與者大概只在5000人上下,如果到了1萬之數,就算是超出期望了。這1萬人應該會乖乖坐在地上,不衝擊什麼,也不破壞什麼,只等著警察清場時一個個把他們抬走。依照香港警方歷來清理示威的表現推算,在這種情況下收拾「佔中」應該不會花上太多時間,兩三個星期就叫做很長了。真正的問題反而在把這5000到1萬人統統捉回去之後。

不想佔中如原來計畫般發生

表面上看,警方在9月28日當晚的行動簡直是愚蠢得匪夷所思。但我們不應該在解釋事情的時候把人想得太笨,只用「腦殘」等其實沒有說明過什麼的理由去敷衍,反而要盡量換位想像決策者的「理性」。如此一來,除了坊間流傳的想在十一國慶前清場,以及接下來我還會詳細分析的「鷹派綜合症」之外,我想得到的原因就只能是他們不想看見「佔中」的發生;準確地講,是不想讓「佔中」如原來計畫般發生。包括保安局和律政司在內的決策當局一定曉得「佔中」倡議人戴耀廷先生的構想(因為他早已清楚地在文章裡介紹過了),所以他們寧願以催淚彈和武力迅速驅走多數群眾,甚至像周融先生所說的,等民間反佔中人士「自行清場」(他的意思是這兩天我們所看見的涉黑暴力行動嗎?),盡量不要讓事情拖得太久,也盡量不要逮捕那麼多人。

為什麼?首先,警方根本沒有能力去打一場曠日持久的消耗戰。過萬警員每日超時工作,取消假期一兩個月,這不只是分散了正常的警力分布那麼簡單,更是實實在在的士氣問題與資源問題。不要忘了,取消休假和加班,這全都是白花花的銀両;泛民議員更可能會在將來拿著下一份政府預算中的保安開支興師問罪。一個理性的決策者不可能想不到這種問題。

其次,更大的問題,也是「佔中」真正厲害的地方,是那幾千甚或1萬被告進入司法檢控程序之後的場面。按法律學者王慧麟先生的分析,依照香港法律,這1萬人是不能以集體代表的形式應訊的,他們必須按照具體「罪行」的類別分批甚至是單獨上庭。請想像一下,單是一個被告在警方那裡做口供筆錄的時候已經能夠玩出很多花樣了(正如好些大律師所言,一個讀歷史的大學生大可在憶述當時情景時說一下自己正在看的書,從女媧補天一直說到1949年共黨建政,而警員則必須一字不誤地死死記錄)。然後他們的案子還要經過律政司那裡一一審視,接下來才是出庭受審。1萬被告,整個司法程序走完(還不算上訴的工夫),三五年的時間大概是跑不掉的。到時候,有癱瘓危機的就不是港島交通,而是整個香港的司法體系(除非特首頒布緊急狀態,以簡易程序處理。但這又會觸發另一輪更大的問題了)。

稍識公民抗命歷史的人都曉得,它的主要舞臺從來不在現場,而在法庭,尤其是在堪稱獨立健全的司法制度之下。那1萬人每上一次庭,就是慷慨陳辭表白良心的機會,這會為社會帶來多少觸動呢?假設有一位70多歲的「馮伯」今天要出庭了,會不會有支持者在庭外集會「力撐馮伯」,然後即時發動一次小型佔領行動?那幾千人在等候出庭的時候總不能不准保釋長期扣留,於是就能像現在好些行動人士一樣,被告期間又重回戰場,小股作戰地反覆抗命反覆被告。在整個程序期間,在媒體和民間輿論的關注底下,更大規模的公民抗命就有可能在道德感召的情況下發酵。比如說抗稅,同樣是犯法,同樣要上庭,但在司法體系被拖慢效率,一大批被告都還在街上逍遙而用不著收監的狀態裡,這豈不是一個成本很低而又很有吸引力的良心行動?萬一抗稅等一連串的公民抗命持續爆發,那就是沒完沒了的不盡循環了,並且可能有往外擴散漣漪般的效果。與這種局面相較,目下兩三個禮拜的交通不便和股市波動,實在算不上是什麼了不起的事。當戴耀廷先生曾在上個月聲稱盡量不要在工作日發動「佔中」,以免影響金融市場,很多批評他「沒出息」的論者大概是一時忘記了「佔中」的重點所在。

一次不計成效的道德運動

沒錯,當前的佔領運動已經超出原來的預想,幾千人呆坐場上等人清理的局面可能是不會發生的了。不過,除非所有市民自願和平散去(我們都知道這個機會不大),否則遲早還是要有一次清場行動。警方可以只清場卻不逮捕不落案嗎?就算真有如許荒謬的發展,或者他們只帶走少數幾百人;他們又能制止部分意志特別堅定的行動者去主動投案自首嗎?又能阻擋將來各式各樣小規模抗命行動的「遍地開花」嗎(不要忘了,十幾二十萬參與過佔領行動的市民要是全都沒有後果,那就等於變相鼓勵未來更多的公民抗命)?因此,或遲或早,前述景象還是要來的。9月28日的警方行動,可能是想制止這類情形的出現,但反而卻推動了它的提前實現,而且還早一步地擴大了這次行動的國際影響(國際社會的關注本來也就該在「佔中」的劇本當中,只不過未必會來得這麼快,也未必會來得這麼大罷了)。

最近幾天,很多支持佔領行動的朋友都在討論整件事應該如何收場,其中重點往往集中在它的短期目標和訴求;但萬一這些目標和訴求都達至不了,那又該怎麼辦呢?答案很簡單,不必怎麼辦,靜坐便好。因為這場運動就像戴耀廷先生所說的,早在人大決定頒布之後,便已注定「失敗」(因為它的目的本來是要中央讓步,開放一個在提名上不受限制的特首選舉)。自那時起,它就成了一次不計成效的道德運動。但另一方面,它卻也為港府和北京帶來了日後許多年都不可能徹底解決的危機。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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