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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的供事茹某(忘記他的名字了,好像是叫茹鋌)說:
他曾經去邯鄲訪友,恰值朋友外出不在家,就暫住在城隍廟中等候。當時有個賣瓜的人,在神像前放下擔子、躺著休息。一個借住在廟裡的賣線的老頭對他說:「你別這樣大不敬,神是有靈驗的。」賣瓜的人說:「神怎麼會在這個破屋子裡呢?」
老頭說:「神確實在這裡。有一天我夜裡起來乘涼,聽到殿中有人說話,就躡足潛聽,原來是一隻狐精正向神控訴,大意是說鄰家的狐精媚惑了一個少年,在少年快要死的時候,還要吸取他的精血。少年的家人十分憤怒,請來獵人埋伏著用火銃和弓箭打狐,狐精驚怕,現出原形逃跑。眾人在後面喊著追趕。這隻狐精不跑回自己的洞穴,而投奔到與其洞穴距離一里多以外的鄰居的洞穴。眾人在洞穴外布上羅網,用火熏,使全穴的狐狸都死了,而這隻肇事的狐精反而乘機逃跑了。因此來控告那只肇事狐精的嫁禍之罪。
城隍說:‘它殺人而你受禍,控訴它是應該的。不過你家的子孫有沒有媚惑人的呢?’過了許久,應答說:‘也有。’‘也曾殺過人嗎?’又過了許久,應答說:‘有的也有。’‘殺害過多少人?’狐精不應答了。城隍發怒,命令掌嘴。狐精這才說:‘實有幾十人。’城隍說:‘殺害幾十條人命,也用幾十條命來抵償,恰好相當了。這是怨魂依附,借這隻狐精的手來報仇。你有什麼可控訴的呢?’城隍命手下拿出記載善惡的籍子給它看,這狐精才哭著走了。你怎麼能說神靈不在這裡呢?」
由此可知,災禍並不是憑空發生的,那些看起來似是無緣無故的無妄之災,也一定有某種令它產生的原因;但要是就事論事的話,就不能一一知道事情發生的原因了。
——事據《閱微草堂筆記》
(責任編輯:正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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