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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表原為「納諫之柱」 供百姓書寫諫言(圖)

 2014-04-26 13:1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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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到天安門廣場的遊客大多都會到華表前留個影。位於天安門城樓前的華表,不僅是天安門廣場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更被視為北京乃至中國的象徵。其實,如此威嚴壯觀、高高矗立的華表,最早源自一種用來納諫的木柱,名曰誹謗木,其造型是在一根柱上橫釘一塊木牌。相傳在4000多年前的堯舜時代,朝廷門前都要豎立這麼一根誹謗木,便於百姓在上面書寫諫言,針砭時弊。

古代的「納諫之柱」為何用誹謗二字冠名?翻看《現代漢語詞典》不難發現,誹謗並不是一個好詞,其詞語的解釋是「無中生有,說人壞話,毀人名譽」。然而,在中國古代,「誹謗」二字本不是一個單純的貶義詞。《說文》中曰:「放言曰謗,微言曰誹」,也就是說,公開表達不滿叫做謗,私下表達不滿叫做誹。而且,誹謗一詞本身還含有「進諫」之意。《漢書•賈山傳》:「其所以莫敢告者何也?亡養老之義,亡輔弼之臣,亡進諫之士,縱恣行誅,退誹謗之人,殺直諫之士」。《周書•柳虯傳》:「伏惟陛下則天稽古,勞心庶政。開誹謗之路,納忠讜之言」。宋代的宋祁在其所撰的《絕禁忌篇》中也曾提及「秦暴漢雜,禁忌始興,誹謗坐誅,妖言有法……」顯然,古人將「納諫之柱」稱為誹謗木貼切得幾乎無可替代。

誹謗木也叫謗木、桓表、華表木。《淮南子•主術訓》中有「堯置敢諫之鼓,舜立誹謗之木」的記載。《後漢書•楊震傳》中有「臣聞堯舜之時,諫鼓謗木,立之於朝」的說法。那麼,堯舜時代的「誹謗木」具體是什麼樣式?據晉代崔豹的《古今注•問答釋義》記載:「程雅問曰:‘堯設誹謗之木,何也?’答曰:‘今之華表木也。以橫木交柱頭,狀若花也。形似桔槔,大路交衢悉施焉。或謂之表木,以表王者納諫也,亦以表識衢路也’」。可見,當時的「華表」為木製,既可以讓人進諫,書寫人們對時弊的觀點、看法,供王者採納,同時還可以標明路衢,指示交通,相當於今天的道路指示牌。誹謗木之所以被稱為桓木或桓表,據《漢書•酷吏傳》如淳注曰:「舊亭傳於四角面百步筑土四方,上有屋,屋上有柱出,高丈餘,有大板貫柱四出,名曰桓表」。「所治夾路,兩邊各一桓」。師古注曰:「桓表,即華表也」。

對於誹謗木的作用,《史記•孝文本紀》中云:「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取諫之鼓。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呂氏春秋•不苟論》中也記載:「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人主欲自知,則直士。故天子立輔弼,設師保,所以舉過也。夫人故不能自知,人主猶其。存亡安危,勿求於外,務在自知。堯有欲諫之鼓,舜有誹謗之木,湯有司過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鞀,猶恐不能自知。今賢非堯舜湯武也,而有掩蔽之道,奚繇自知哉!」漢文帝劉恆還曾頒發過《漢文帝二年除誹謗法詔》,警示眾臣切勿動輒以「誹謗」言罪阻塞聖聽:「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將何以來遠方之賢良?其除之。民或祝詛上,以相約而後相謾,吏以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為誹謗。此細民之愚,無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

由木頭製作的誹謗木演變為彫刻精細的石柱,形成蟠龍纏繞的華表,據考始於漢代。從東漢開始,華表漸漸地出現在陵墓前,成為「墓表」或「神道石柱」。南北朝時期,陵墓前使用華表更為流行,其形制上也已經與明清時期陵墓前的華表沒有什麼差別。唐宋時期,華表作為路標的功能逐漸消失,逐漸演變為象徵性建築,立於皇宮、皇陵等建築的前面。在歲月的流逝中,華表已經完全失去了其最早的納諫功能,但華表最初作為誹謗木的歷史卻仍然值得人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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