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承認反腐不力在於體制阻力和機制缺陷(圖)


浙江杭州舉行的反腐展覽上,一位參觀者站在寫有「廉政」二字的毛筆字畫前。

【看中國2014年02月04日訊】中共中央紀委研究室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文表示,當局的反腐行動所面臨的最大障礙來自體制障礙,影響反腐敗成效的主要問題,是反腐敗機構職能分散,形不成監督合力,解決辦法是加強上級監督。但有海外人士認為,中共體制本身就是腐敗的溫床,要有效反腐,就必須司法獨立及開放媒體,讓民眾監督。

中國官方新華網日前報導,中央紀委研究室就中紀委三次全會精神進行解讀表示,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創新,必須落實「兩個為主」:一是,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原來不少地方紀委發現本地重大案件線索或者查辦重大腐敗案件,都必須先向同級黨委報告,得到主要領導同意後才能進行初核或查處,現在要求案件線索處置和查辦必須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就會對地方黨委形成制約,就不能輕易放棄對案件的查辦。二是,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強化他們同上級紀委的溝通和聯繫,有利於履行監督職責。

文章強調,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創新,必須落實「兩個全覆蓋」:一是,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二是,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

美國的中文政論網刊《北京之春》的主編胡平就中央紀委研究室認為反腐敗行動面臨體制阻力這點表明:

「它談到的體制問題,跟我們所說的‘體制問題’是兩回事。它所提到的體制問題,主要是說中央紀委的權力不夠大,因此反腐不力。文章提議,應該提高各地紀委的權力和地位,以便使地方政府聽從於紀委。但是,中央政府本身是不受監督的,中紀委本身也是不受監督的。它的提議和我們平常所說的權力的分立和制衡並不是一回事請,更不用說他們排除了新聞的監督、排除了民眾的監督。」

就反腐與體制的關係問題,中國的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的執行副院長劉勝軍,前不久在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撰文表示,中國反腐應該重在改革體制。新一屆中共領導反腐更像一場生死戰爭,要取得成效並非易事。中共從來都重視反腐,從中央決議到各種文件、通知、規定,年年敲警鐘,在司法體系之外,還有強大的紀委,對貪腐者可判處死刑。但從實際態勢看,中國反腐體系基本失效,腐敗基本失控,中共「十八大」報告警告,「反腐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

文章指出,中國腐敗特徵有三,一是,腐敗普遍化。腐敗已成為社會潛規則,成為社會大環境,腐敗者不再有罪惡感。第二,腐敗金額擴大化。送煙送酒已不再被歸入行賄範疇,取而代之的是名表、房產、購物卡,乃至股份。形成「房叔」、「房妹」、「房姐」、「表叔」、「表姐」大軍,涉案金額從百萬、千萬上升到動輒數以億計。第三,腐敗向上蔓延化。僅2012年一年,就有薄熙來、劉志軍、李春城等重量級官員落馬,劉志軍的落馬揭開了「鐵道部窩案」蓋子。一個「趙紅霞」就能涉及重慶10多名高官,一個「公共情婦」李薇就把中石化董事長陳同海、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等高官網羅裙下。

旅美人權活動人士劉青認為,中國大陸的腐敗是制度性問題,要深化改革,僅抓幾個腐敗官員是遠遠不夠的:

「對於中共來說,腐敗是一個非常普遍的問題,是一個制度性的問題。單單從抓了幾個類似薄熙來、劉志軍、劉鐵男等腐敗官員來說,並不能說明現在掌權的中國領導人有反腐的決心。整個社會都知道,中國貪腐氾濫成災,中共官員貪腐的數額也非常巨大。中共整體都是腐敗的,因此它不可能自己反自己。獨裁政府都是腐敗的溫床。」

《金融時報》的文章總結說,中國腐敗問題,源於法治缺失、制度設計漏洞、和政府權力過大。反腐的真正出路是推進位度改革,從國際經驗看,主要包括,權力制衡和司法獨立。而社會監督是約束公權力的終極力量,也是其它反腐機制生效的前提。中國反腐敗離開民眾的參與將一事無成,而媒體開放則是民眾參與改革最直接的渠道。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