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願意為「壞人」說話

【看中國2013年11月18日訊】寫了一條這樣的微博:「當下中國,不缺法氓缺流氓,不缺土豪缺貴族,不缺鬥士缺紳士。紳士階層的產生和發揮作用,是英國當時成為世界最文明、最強大國家的一個重要原因和基礎!」

還寫了另一條微博:「法律面前,沒有好人壞人,只有犯法的人,沒犯法的人和犯罪嫌疑人,這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般中國人的法治觀念裡,所謂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王子犯法與民同罪,就是法律要對政府和民眾、有權勢的人和無權勢人、有背景的人和無背景的人的一律平等。至於所謂的好人和壞人,一般中國民眾並不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甚至希望法律對好人和壞人傾斜,好人打壞人相當長的一個時期,竟然被民眾認為是非常正確的行為、是天經地義,他們根本意識不到甚至根本就不把這當成一種犯法行為。

上訪制度是對中國法律破壞最大的一個制度,上訪制度的存在,讓權力干預法律成為一個事實和理所當然。當然,還有一個前提是,中國的法律很多時候一直在做權力的打手和爪牙。糾正惡行的不是法律,而是權力,法律在權力面前經常非常屈辱,其命運和遭遇比二奶、小三還不如。

鬧訪絕對是一種原滋原味的中國特色,法庭面前的鬧訪者,即使被官方或者某些利益集團稱作「刁民」。但是,從民眾和民間的語境看,他們大多是一些傳統意義上的好人,這些好人不相信法律卻又希望法律格外嚴厲地去懲罰那些傷害了他們權利的所謂壞人,即使法院按照法律依法審判了這些「壞人」們,「好人」們依舊會覺得沒有得到目的和目標,不超越法律將這些「壞人」們置於死地,這些「好人」們是絕不會善罷甘休的。

我曾經說過,過度的正義絕不是正義,而是氾濫的暴行,同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義最重要的一點,是法律必須保障、保證所有人的權利,那麼這個人壞到離譜、十惡不赦,他所應該承擔的,也是從法律意義上所能夠給他的懲罰,而不是加重這種懲罰。

如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忽視了這個,為了所謂的民憤去加重即使是一個壞人的刑罰,也是司法不公,也是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粗暴踐踏。

很多時候,我更願意為「壞人」說話而不是為好人說話,在成為眾矢所的的時候,他們才是這個社會上真正的弱勢群體!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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