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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漣: 「383改革方案」的單項經濟學分析

 2013-11-06 04:0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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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11月06日訊】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改革方案(383方案)公布後,我在「獎廉不罰貪:自殺性質的制度性偷懶」一文中,從三方面分析了這一政策的不可行及其負面影響。在這篇文章中,我將用經濟學方法分析這一方案對公務員是否能夠形成足夠的約束力。即:面對英明的黨中央打躬作揖求懇的官員,在經過詳細的「成本核算」之後,是否會感念黨的一片苦心,從此罷貪。

*有關腐敗的犯罪成本分析*

1992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授給了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加利.S.貝克。獲獎理由很學術化,指其「將微觀經濟分析的領域擴大到非市場行為的人類行為及其相互作用的廣闊領域」。獲獎詞如果用通俗語言表述,是指貝克在其代表作《人類行為的經濟學分析》中,指出人類社會的犯罪實際上是一種「經濟活動」,犯罪者對自己從事的犯罪活動,都有自己的「成本」和「收益」盤算。犯罪份子之所以犯罪,是因為他預期犯罪收益大於成本。因此,犯罪是在權衡各種謀利方式的成本和收益以後作出的理性選擇。貝克因此提出,對付違法行為的最優公共政策就是提高違法成本,使違法「不合算」。

「383方案」有關廉潔年金的具體方案並未披露,但其中那句「建立廉潔年金制度,公職人員未犯重大錯誤或未發現腐敗行為的,退休後方可領取」的表述,基本輪廓已現。因此加進幾個參數就可以測算。

假定中國政府慷慨到極點,今後以每個官員退休時的年工資全額乘上20年預期壽命(65歲+20=85歲)。按照國內公務員自陳工資收入(《新京報》2013年10月29日文:「有權的多少也不夠」),其收益與成本如下:

正科級年工資8萬多,政府給其支付廉潔年金全額在160萬-170萬之間;廳局級年工資約12萬,廉潔年金全額在240萬左右;省部級年工資約20餘萬,所獲廉潔年金約為400餘萬。

近十餘年來,中紀委及各地檢察機構查辦的腐敗案件,有幾個低於1000萬的?無需列舉那些腐敗數額比較驚人的案例,如貪污6000萬的科級女官員羅亞平,以及據說擁有374套房產、涉案8億多元的副部級官員劉志軍,只以平均數來說事。

以上海為例,《南方週末》在「上海官場的權力囤房者」一文中說,上海市管幹部在「惦量著申報房產」時,一般都有三至四套房子,其中最瘋狂的是擁有40多套的浦東新區原副區長康慧軍。上海房價兩室房平均超過200萬,加起來這些財產總額不低。各地的「房氏一族」曝光者莫不有十幾套乃至幾十套房子,房地產信息全國聯網遲遲未推行,就是因為遭到各地官員的群體抵制。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曾刊發《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的研究報告,指出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000-18000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算下來,平均每人攜帶外逃的資產高達4440多萬-5000多萬。

馬克思曾有一句名言:「如果有300%的利潤,資本家就能冒上絞刑架的風險。」中國官員不經營企業,經營權力,上述利潤何止300%?就算加上全部工資與預期的廉潔年金,其數額都無法與官員通過權力尋租所得相侔。

本段分析說明:中國官員在從事腐敗活動時,其預期犯罪收益遠遠高於成本。

*官員必然考量的「機會成本」*

除了總體成本核算之外,還有其它幾項官員必須考慮的成本,這些可以統歸於「機會成本」。

中國現行規定是公務員65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如果廉潔年金成立,即自65歲退休之後開始領取。那麼,對於有機會獲得尋租機會的科級及以上官員,從現在到退休之間的時間長短,有個「機會成本」,即放棄尋租機會所失與拿廉潔年金所得之間的收益比較。這裡至少需要計算三項「成本」:

一是升遷的概率成本。

中國是個官本位社會,公務員考試已成了千軍萬馬擠獨木橋的現象——這裡必須澄清一個概念,中國黨政事業機關均是財政供養,但只有黨政部門才算公務員,其餘只是「參照公務員待遇」。綜合「揭秘官員晉升路線圖:約萬分之四可升至省部級」及同類幾篇文章資料,截至2012年底,全國公務員總數708.9萬人,以中國人口13.4億為基數計算,平均189人中即有一名公務員。全國縣處級公務員約有60萬人,與708.9萬人的公務員總數相比,其晉升比例大約為12:1。據說能成為縣處級官員是公務員升遷途中的巨大轉折,也是大多數人的仕途最高點。從處長到廳局級幹部,是從60萬人中選出5萬,比例也是12比1;若與整個公務員隊伍對比,則是142比1。升任至省部級官員,如果以廳局級幹部為基數對比,為16.7比1;以處級幹部為基數比較,為200比1。

即:升遷概率極小,到了科級以上,抓住尋租機會撈錢的「吸引力」,遠比廉潔年金要大。更何況,中國官場買官賣官風行,升遷途中,各方都要打點,僅靠工資是不可能積聚買官資本的。

二是時間成本。時間成本包括兩項:

A.中國官場按級升遷的年限約為:從一個普通科員成長為一位正廳局級官員,大約需要25年。官場說的「年齡是個寶」,意指如果某人不能在35歲升到正處,45歲升到正廳,那麼這人的仕途很可能將從此止步。

當了科級官員以後,只要是肥水衙門,如國土、礦業、哪怕是環保部門,都有尋租機會,相對於12分之一的升遷至處級的機會,是放棄眼前的利益、積聚資本打點上級,還是30年後再拿兌現的廉潔年金,大多數官員都會選擇現實利益。

B.對政權存續期限的「穩定預期」。這項時間成本,即中共政權還能延續多久?可說官場中人大都在盤算,但決不會宣之於口。如今對中國政治形勢變化的估計,最多只能以5-10年為時間單位。因此,對於科級及以上官員來說,這種「穩定預期「的時間越長,就越不願意將其當作放棄尋租機會的替代選項。逾百萬「裸官」的存在,表示這些「條件成熟」的官員已經做了風險選擇。

三是腐敗行為的風險成本。

「風險成本」指:腐敗曝光的機會有多大,以及最嚴重的懲刑是什麼。

如同我在「獎廉不罰貪」一文中說過的那樣,在任何國家,被曝光的腐敗案件都只是已經發生的腐敗案的一部分,這種實際上已經發生但卻未被察知的腐敗被稱為「腐敗黑數」。中國研究者估計的「腐敗黑數」是80-95%,即腐敗行為被曝光的可能性只有5-20%;對於省部級及以上官員來說,腐敗免死是2007年以後的定例。也就是說,腐敗的獲益雖然不是無窮大,但也高得驚人,其最高風險也不是上絞刑架,而是死緩,這種成本與收益的比較,簡直有如海盜行業行情。

將以上各種因素通盤考慮,可以得出結論:中國官員腐敗犯罪受懲的機率很低,犯罪收穫極大,廉潔年金的吸引力基本可以忽略。在這種情況下,實行廉潔年金,只是為官員增加福利,5-10年內退休的官員們將因此非常高興,但並不會因此就停止他們的斂財行為。超過10年以上才退休的官員們當然更注重眼前,因為遙遠的預期收入對他們的吸引力只是比畫餅大一些而已。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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