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9月02日訊】七月十九日,《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了清華大學國情研究院院長胡鞍鋼《人民社會為何優於公民社會》的奇文,為大陸共產制度塗脂抹粉,旋即受到一片聲討,連人民網也有評論批斥道:「人民社會,首先必須是公民社會,否則,人民社會就是‘國家社會’,很爛的提法還自以為是!」
「人民」被冠以強烈的階級性
「人民」一詞,早被中共用濫了。從毛澤東時代開始,便有「人民領袖、人民政府、人民軍隊、人民法院、人民警察、人民民主專政、人民路、人民公園、人民幣……」等等,而在中共極權統治下,人民從未當家作主,行使國家權力意志的是黨魁而非人民。共產黨為國家唯一的政黨;黨魁集治權、軍權於一身;黨實際上控制了國家一切政治、社會和文化活動;黨員資格是擔任高級公務員和高級官僚的先決條件;黨的地方領導為地方政府中的權勢人物。世界上,只有共產黨和法西斯納粹黨才是這種極權主義形態。
事實上,在中共的字典中,人民是個有著強烈鮮明之階級性的一個概念,人民在意識形態上是和「階級敵人」對立的。你是人民還是敵人,完全由黨來決定。據毛澤東的論述,人民主要是指以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為核心再加上城市小資產階級的聯盟,其他的各階層都是「不許亂說亂動,只許老老實實接受改造」的「階級異己分子」。至文化大革命期間,大量無辜的人民更被定性為「四類份子」、「黑五類」乃至「黑七類」、「黑九類」。改革開放後,儘管階級路線漸次淡化,然而,文革中自詡「根正苗紅」、「自來紅」的「紅五類」,搖身變為「紅二代」、「官二代」,他們變本加厲地代表著「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成為「國家的主人」。胡鞍鋼的所謂「人民社會」,就是要承認他們繼續為人民當家作主的正當性合理性。
而公民社會,公民身份的釐定不是政治而是法律,因而它是一個受法律保護的概念。公民社會的人不分階級,更沒有敵人一說,儘管它也有罪犯,但他們不是敵人,敵人主要是指外族入侵者。民主社會無法憑藉政治權力把任何一個公民打成敵人,正如罪犯也只能由法律制裁而非由政治裁定。而人民社會,當政治權力侵害一個人的利益時,則可隨心所欲地根據長官意志對任何人實行侵權乃至迫害。這就是「人民」與「公民」兩種概念的根本區別。
哪種社會有真正公平公正
胡鞍鋼文中說:「與西方的公民社會相比,人民社會由公有、公益、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則所組成,人民社會注重公利與公益,但是並不排斥私利、私益。」那麼,公民社會有哪些基本原則?對此,胡鞍鋼避而不談,他沒有膽量去將兩種制度真實地作一個對比,而他所說的那些人民社會的種種原則,其實不過把公民社會的特質,罔顧事實、張冠李戴地強移在其「人民社會」之上。
只要眼不瞎不昧著良心都不難看到,今天,在經濟增長方式扭曲,貧富懸殊加劇,收入差距擴大,社會分配不公,權力尋租普遍,貪污腐化盛行,道德誠信淪喪,假冒偽劣成災,自然資源濫觴,生態環境惡化,官民矛盾凸顯,群體事件頻發,民族矛盾深化,鄰國關係緊張……等等內憂外患、危機深重下的中國社會,只有權貴集團的「私利、私益」,哪有絲毫老百姓的「公有、公益、公平、公正」?尤其是法律上的不公,六十年來,冤案錯案多如牛毛,人民權益深受侵害,法官不對法律負責,而是對上級長官負責。沒有法律的至高無上,沒有司法的獨立,必無公平公正可言。反觀西方公民社會,政府盡量不審批,大量的行業管理交給行業自律組織,老老實實當好裁判員,專門維護市場秩序和市場主體的公平。西方公民社會的政府,基於普世價值的三權分立,無權干涉司法部門,法官一經任命就是終身制,只對法律負責,不對法律以外的任何個人或組織負責,就算總統違法照樣依法追究。
說到公益,官辦紅十字會也貪腐,四川地震款也被官員瓜分,稅重全球第二,醫療教育等社會福利卻排在全球最末的幾名,連亞非的一些小國都不如,有什麼公益?而西方民主國家的公益和福利,卻是現今中國人嚮往而積極移民的一個主因。
哪種社會重民主法制自由
胡文稱「在中國的人民社會中,即使是民主、人權、法治、自由的思想,也是中國特色而不是美國特色」,言下之意就是人民社會在民主、人權、法治、自由等方面優於西方公民社會。此說之荒誕無恥不顧事實已到了不值一駁的地步。全世界都知道,西方民主國家的公民社會,言論自由被稱為民主的基本原則,特別是就有關政治和其他公共事務發表言論和意見的自由──是所有民主制度的生命線。而中共統治下的大陸,人民根本無法享受言論及出版等公民的基本權利,「五不搞」、「七不准」要百姓噤聲,政治異見、批評執政黨動輒便會被監禁判刑,不必說劉曉波等一大批民主人士至今還關在監獄裡,僅習李上臺以來,以「破壞社會秩序」等莫須有罪名而新關押的政治犯就有二百多名,還侈談什麼自由及人權?至於民主選舉就更不必說了,被中共吹噓成比西方先進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其人選基本全由組織部、統戰部黑箱作業內定的,大多是各級黨官權貴。這種黑暗的官辦「代表」制度,又怎麼能去比源自雅典和羅馬城邦的民主,經數千年文明洗禮而被西方國家廣泛實行的一人一票普選制度?
綜觀全文,胡鞍鋼此文的主旨就是:黨天下優於民主社會。但是,人們讀後結合今日中國社會實際,通過對比,反而明白了中共今日之所謂「人民社會」是以黨官意志為主導,而西方公民社會則是以人權和民主為主導的實質。
胡文道:「中國夢不同於美國夢、歐洲夢,它們的社會基礎也有著本質的不同。」他大概忘了,六月七日,習近平在加州陽光莊園會晤美國總統歐巴馬時曾表示:「中國夢與美國夢是相通的」。中共不是高唱「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嗎?到底是以你「胡」說作準,還是中共高層信口開河不算數?!
如此邏輯混亂、強詞奪理、矛盾百出的文章,竟出自一位國家級的「磚家」之筆下,令人驚奇憤慨之餘,也使人們深切地感到,這些用陳舊的政治概念而實則自欺欺人的文章之出籠和存在,只能說明中共的政治概念已經理屈詞窮,只能以假大空的歪理邪說繼續去蠱惑誑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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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