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場上的婚禮:難道僅僅是革命浪漫?(圖)

周文雍、陳鐵軍舉行刑場上的婚禮,如果不是當局的仁慈,革命的浪漫如何演繹?

臨刑前,當局與周文雍、陳鐵軍,都做了什麼?

1928年2月6日,法官宣布判處周文雍、陳鐵軍死刑,執行槍決。

這天下午,國軍軍法處叫來記者,將周、陳二人攝影存檔。兩人面無懼色,攜手昂然直出。周文雍穿雜絨西裝,脖子上圍著一條圍巾,雙手插褲袋中。陳鐵軍手裡拿著一支香菸,且吸且微笑,外著黑絨長袍,內衣花紅棉襖,頭戴淡紫色毛線軟帽。照相時二人表情從容鎮定。法官宣布處決命令後,周文雍說:以前供狀有不完備的地方,請求予以更正。法官允許後,周文雍指著鐵軍對記者說:「我的妻子陳影萍是化名,她的真名叫陳鐵軍,原來是中山大學學生。」然後法官問起廣州暴動的情況,周文雍侃侃而談,認為他參加革命是正義的,絕無怯懦反悔之意。陳鐵軍也簡要敘述了自己參加革命的經過,說她在國民黨清黨之後,便離開中山大學,開始秘密工作。記者參訪完畢,法官宣布將二人押往刑場。國軍士兵上來捆綁周文雍,周文雍摘下圍巾,繞在陳鐵軍的項上,緊緊握住陳鐵軍的手,以示訣別。陳鐵軍因為是女性,沒有捆綁。但陳鐵軍手握周文雍頸部的繩子,讓周文雍能夠呼吸自如。然後二人與其他被處決的共產黨員一起上車,押到郊外的紅花崗。新聞報導說:「周陳臨刑前,容色不變,沿途均呼共產黨萬歲之口號。」((川人據當時廣州報紙報導編寫)


周文雍、陳鐵軍臨刑前合影

周文雍與陳鐵軍究竟舉沒舉行婚禮,史家有爭議。

不管怎樣,周文雍、陳鐵軍舉行刑場上的婚禮,中共是認可的。這等於說,在當時的「白色恐怖」下還是能夠在刑場浪漫一把的。

因為是國民黨判其死刑,那麼必須站在國民黨的立場看,周文雍可謂罪大惡極(殺人放火,僅總工會一處,燒死一百多人)!根據臨刑前記者為他們拍的照片,周文雍與陳鐵軍顯然沒有受過刑。執行槍決前,當局的做法,也算人道。

倘若這種事發生在後來的政權,會怎樣呢?

張志新等人,即使站在文革的角度,也只是言論方面的罪行。

張志新,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幹事。在文化大革命中批評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她的監禁生涯從1969年到1975年一共持續了六年,張在獄中多次被輪姦,刑前已被逼瘋,用饅頭沾著經血吃,坐在大小便裡。最後被槍決,監刑前為防喊口號拿一把生繡的小刀割斷喉管。

林昭,北大美麗才女,57年因說真話被打為右派,後囚於上海提藍橋監獄,獄警多次企圖強暴她,為了尊嚴她只好把褲子和上衣縫在一起。獄警惱羞成怒,每天指使一大群女流氓對其進行長達幾小時凌辱式批鬥。1968年4月29日被秘密處決。次日劊子手上門向其家人索要五分錢子彈費,其母隨即發瘋。

官明華,廣州軍區生產建設兵團四師女醫生,因1969年在日記上寫有「金黃色的太陽仍掛在防風林的上空,放出金色的光彩。」被污為影射「毛澤東思想日落西山」,打為現行反革命,受盡酷刑折磨後仍不服罪,1970年被判死刑,次年三月十二日執行槍決。為防她喊口號在嘴裡塞上竹筒。

孟爽,文工團孔雀公主,1966年9月晚演出歸來摸黑開檯燈時不小心碰碎毛主席石膏像,在偷埋碎片時被人發現。文工團設立專案小組對她暴力審訊42天,吊打、大頭釘紮腳、煙頭燙腿肚、挨餓、強姦、灌屎尿致其昏死,要她承認「對毛主席情有刻骨的階級仇恨」,熬刑不過用一塊墊床腳磚頭砸裂腦袋。

李九蓮,江西贛州冶金機械廠學徒工,1969年給部隊男友寫信質疑文革被男友出賣,以現行反革命罪被捕入獄,因不屈判死刑,1977年12月14日執行。臨刑前為防她呼冤喊口號,竟滅絕人性地把她的下顎、舌頭用一根尖銳的竹籤穿成一體。死後屍體拋棄荒郊,一退休老光棍割下她的性器管拿回家去猥褻。

鐘海源,江西贛州小學女教師,因聲援堅守良知說真話的李九蓮被判刑12年,在獄中被嚴刑拷打仍堅貞不屈,被改判死刑。臨刑時南昌92野戰醫院住著一位高幹子弟,患腎功能衰竭,急需移植腎,最好能從活體上取。於是鐘海源在槍決前被野蠻活體取腎!遺體被92野戰醫院拉走,供醫生們作解剖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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