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會好嗎?1988年梁漱溟先生有此一問,他的回答是樂觀的,我們大家在那個時候也是樂觀的。經歷了1989年後的一系列變化,今天選擇樂觀回答的人恐怕會少許多。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當今國人的道德狀況令人沮喪,官員的腐敗,商人的黑心,普通民眾中對生命冷漠的事例,等等。原因何在,是人性變了嗎?我的看法是,第一,基本人性不會變,不要說二十幾年,幾千年也沒有什麼變化;第二,道德的基礎在人性中,道德出問題不是因為人性變了,而恰恰是因為背離了人性。
當然,什麼是人性,這是一個爭不清的問題。我認為有兩個說法比較靠譜,都涉及人性中的道德基礎問題。
第一個說法是,作為生命,人有利己本能,但也能推己及人設想和理解別人的相同本能,這就是同情心,而同情心是道德的基礎。按照亞當·斯密的說法,在同情心的基礎上形成了人類社會的兩種基本道德,一是正義,就是不能損人,對於損人的行為要制止,二是仁慈,就是還要助人。人性中本來就有同情心,但它是從利己本能派生出來的,相當脆弱。無論利己本能被壓抑,得不到合理滿足,還是利己本能膨脹,越過了邊界,都不會有同情心。所以,要讓同情心生長得好,就必須有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其實質是保護合理的利己、懲罰越界的損人,而在我看來,這樣的社會秩序就是法治。
柏拉圖曾經借格老孔之口講一個故事。有一個牧羊人撿到一枚寶石戒指,可以使他隱身,他就靠隱身術勾引了王后,殺掉了國王,霸佔了王國。格老孔得出結論說,如果能夠為所欲為而不受懲罰,世界上就不會有正義的人了。我們可以想像,如果人人有隱身術,必定天下大亂,人人自危。不過,在這種情況下,大家為了自己的安全,就可能達成契約,都不隱身,霍布斯就是這樣來論證契約的起源的。最糟糕的是少數人有隱身術,可以為所欲為而不受懲罰,就會使沒有隱身術的多數人沒有安全感,卻又無能為力。這就是人治,在相當程度上是我們今天的現實。法治就是要使任何人都不能有隱身術,造成一個人人有安全感的環境,在這樣的環境中,同情心最容易生長。
關於道德的基礎的第二個說法是,人不只是生命,更是精神性存在,精神性是人的本質。對於這個精神性有不同說法,柏拉圖和基督教說是靈魂,亞里士多德說是理性,共同的是都認為它相當於人身上的神性,是人之為人的尊嚴之所在,而做人的尊嚴就是道德的基礎。這樣來看道德,實際上已經是信仰了,因為信仰的實質就是相信人的精神本質,精神生活是人生意義之所在。當然,真實的信仰是個人自覺的靈魂追求,應該是多元的。
這就要談到道德教育問題了。根據上述對道德基礎的理解,我認為最重要的道德品質是兩個,一是善良,即有同情心,二是高貴,即有做人的尊嚴。一個善良、高貴的人,就是一個有道德的人。可是,看一看我們今天的道德教育,從中小學的德育課到社會上的道德宣傳,有多少這樣的內容?大多是意識形態的灌輸,使得人們對道德的根本毫無概念,更壞的作用是導致虛偽,大家都說著自己不相信的話,好人被逼成二重人格,壞人肆無忌憚地耍兩面派,這本身就是一種惡劣的道德環境。所以,為了中國未來有一個乾淨的道德環境,要從孩子開始,回到人性來進行道德教育。
總之,道德不是孤立的現象,它在人性中有基礎,但要把這個基礎開發出來,必須靠法治和信仰。道德依賴他律和自律,法治強化了他律的力量,信仰提高了自律的覺悟。道德好比一個淑女,她的力量太單薄,需要法治做她的衛士,她的覺悟不夠高,需要信仰做她的教師。我的結論是,如果我們能夠建立以保護個人自由為最高原則的法治社會,同時鼓勵以個人靈魂追求為實質的多元的真實的信仰,那麼,中國人的道德狀況會好的,這個世界會好的。不過,難就難在法治和信仰,這兩個東西本來就是中國傳統中所缺乏的,所以,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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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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