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耕地為豪宅,被查7年,至今仍堅挺
在汕頭潮陽區新寮村,曾任村支書的張瑞發(又名張發)以修建企業為名非法圈佔村民數十畝耕地,在田間建起造價不菲的私人豪華祠堂、廠房,被村民多年多次舉報,雖經有關部門查實違法,但卻一直屹立不倒。(4月19日《南方都市報》)
一個貪官的背後必定站著一個或者是多個「保護傘」,此案件就充分地說明瞭這個問題。當務之急是必須先查處張瑞發背後的「保護傘」,因為「保護傘」不倒,張瑞發就不會被繩之以法。這個案件已經查處了7年,因為他背後的靠山太厲害,張瑞發至今發毫髮未損,依然穩坐「釣魚臺」。
潮陽區國土局出具了一個張瑞發破壞耕地面積13.705畝的證明材料。從6.2畝到19.842畝,再到如今的13.705畝,這三個數字都沒有如實反映張瑞發非法佔用農用田情況,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座違法建築至少非法佔用幾十畝。認真查一查是那些人在為張瑞發這個「村霸」開脫責任?
2009年的調查結果則顯示稱:張瑞發共非法佔用耕地46.62畝,當年12月,張發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被刑事拘留,不久後轉為取保候審,不了了之。當時就對他嚴懲不貸,哪來今天的惡劣影響呢?認真查一查是哪些人養癰為患,放虎歸山的?
潮陽區紀委在處置工作情況報告中明確:要沒收違章建築收歸國有;要追究張瑞發非法破壞耕地的刑事責任;要追究相關官員的失職行為。可是,依照《行政處罰法》第53條和第56條規定,僅憑區鎮文件與會議紀要體現沒收,根本就是瞎子點燈——白費蠟,張瑞發還是土地和建築物的主人。認真查一查是哪些人在助紂為虐呢?
2013年1月18日,廣東省監察廳張渝副廳長還專門趕赴汕頭督辦張發非法佔用土地一案。然而,過去這麼長時間了,處理結果還是「換湯不換藥」的假沒收行為。試問,那些站著茅坑不拉屎的官員要是不受到懲處,這不是禿子打傘——無法無天嗎?
要扳倒「村霸」張瑞發,必須嚴懲那些營私舞弊,玩忽職守的「保護傘」。茲事體大,群眾正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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