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這嗜血的魔窟,還有什麼可說的?

我年近九旬的岳母在「兩會」期間,「恰好」被人用竹竿給絆倒,摔至大腿骨折,至今還躺在病榻上,不知餘生是否還能站得起來。我夫婦倆在「兩會」結束後,從外面回到福建,妻見岳母大腿上長達30多厘米的傷口,淚水盈眶,像當年驚聞夢君遇害的噩耗時一樣,悲憤得當場就暈倒在地。

在醫院侍候、陪伴岳母的日子裡,我每天都看到不少斷手、斷腳的傷號,也時常想到夢君慘不忍睹的遺體,想到那兩隻被殺手打斷了的小胳膊……夜幕降臨後,我倍覺窗外的夜色更是陰森。寒風在黑夜裡怒號著,淅淅瀝瀝的冷雨像淚珠一般從夜空黯然滑落,猙獰的夜色似在反覆警告著什麼。

回到闊別的故鄉,我夫婦倆進一步瞭解到:我們在外顛沛流離,穿制服的「公僕」為了查找我們的行蹤,足跡也已是蹣跚省內外,我們的親人無分老少,遍遭騷擾和恐嚇,不僅人被監控了,而且電話和電子郵件也被監控。這期間妻兄曾接岳母到某市小住,往返幾百裡路程均有車一路跟蹤……

家裡的門鎖未遭破壞,但我常穿的幾件外衣竟不翼而飛了,妻在整理衛生時發現了一些奇怪的電線頭。我們在外出時不時「巧遇」警方的線人,也不時有莫名其妙的人來訪,這些人反覆向我們打探三件事:在哪工作?還出去嗎?準備什麼時候走?我夫婦倆只能是裝傻,閒話中往往陷入無語。

有的線人向我夫妻倆透露,「出動」前曾接到國保的電話指示;有的訪客被我指出來意後,在談話中顯得十分尷尬……我夫婦倆不想在創傷纍纍之後,又成為被反覆經營的對象,同時也不想給更多的人增添不必要的麻煩,因此這次回鄉,我們除了到兄弟姐妹家中稍做走動,此外哪家也不去。

我所在的小區到處都是攝像頭,也住著不少的警察。這次回鄉,我們得知一個過去常和我夫妻倆打交道的國保,在我對面的那棟樓買了複式樓,就此與我們成了鄰居。清明的前一天,這位鄰居和另一個國保白天來過一趟,因我們不在家,晚上這兩個國保又再次來訪,我陪他們坐了一段時間。

國保通過監控我家人的電子郵件,已知我在一家企業主管企劃和文案工作。他們旁敲側擊地瞭解我的工作地點、收入情況、消費能力、是否還出去、什麼時候走……我明確表示:銀行貸款一分一厘都需償還,異議人士此前被搞掉工作的先例已不少,工作地點的事就別問了,問了我也不會說。

我也談到「這條線」太爛了,在長達近7年的時間裏,竟放任殺人凶手逍遙法外,總圍繞著受害者做文章,可說來說去,能說的無非也就是我寫了些文章,而寫文章從來就不是政法官員和警察的強項。我希望他們能把目光放得長遠。國保在談話中,幾次談到往後要「加強溝通」,以減少誤會。

同樣年近九旬的母親已是更見老邁。這段時間,我夫妻倆並無別的想法,妻還要回去照料躺在床上的岳母,而我也想平靜地陪伴兩位風燭殘年的老人住上一段時日,哪怕是相對無言,靜靜地坐在身旁一塊看上一會兒電視,該也算是作子女的對長者虧欠的一種彌補,而我對老人已虧欠得太多。

這就是我這段時間,「突然在網上不見了」的大致緣由。有些時候,我也感覺是該寫點什麼了,可似睡非睡時,我隱約看見自己和許多人掙紮在一個鮮血淋漓的魔窟裡,聲聲泣訴:「別再吃人了!」群魔亂舞的魔窟卻吃人如故。由此我的內心又是一聲長嘆:這嗜血的魔窟,還有什麼可說的?

 

寫於2013年4月6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偉光正」與絕人之後的惡魔連袂共舞第2456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是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黨國全面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故鄉居所被反動當局連續非法斷網757天!在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中,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非法控制全國的媒體和網際網路,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能不時操弄「不作惡」的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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