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才是藥價虛高的「罪魁禍首」

誰是「暴利藥」的幕後推手?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近日表示,「天價藥」源於政府定價虛高。廖新波說,國家發改委或各省物價局制定的藥品指導價是「天花板價」,價格高得離譜;省級統一招標價為「斬首價」,即在政府指導價的基礎上輕柔地擠出一點水分,價格仍然畸高。如果這兩個環節不進行改革,藥品價格還是降不下來。 

藥價虛高源於政府定價虛高,這一說法並不算「新論」。早在2006年,時任衛生部部長高強就坦言「藥價不合理首先是因為政府定價太高」,有些藥品儘管漲了幾十倍,「但你去查查,肯定沒有超過政府的最高限價,也就是說,再貴也是合法的!」確實,市場上很多反常的藥價都表明此言不虛:有些出廠價只有幾元的藥品,在醫院裡可以賣到幾十元甚至上百元;有些藥品,這個藥店和那個藥店的售價相差好幾倍。而無論買得便宜還是昂貴,都沒有超出政府指導價。

對此,人們自然大惑不解:政府制定的藥品指導價何以如此虛高?在此,請允許我為物價部門說句話:藥品的政府指導價確實是虛高的,但這種虛高有著不得已的因素,在某種程度上,藥品的政府指導價其實是被腐敗「綁架」了。

當我們批評藥價虛高之時,不要忘了另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藥品「降價死」。每當政府出臺藥品降價目錄後,總會有一批藥品神奇地從市場上消失,而這些藥品可能是不可或缺的「救命藥」。何以如此?因為藥品生產廠家無利可圖,不願生產;藥價虛高廠家為何還無利可圖?因為利潤都被中間環節拿走了。

舉例來說,一種出廠價僅5元的藥品,零售價可能高達50元,而這45元的利潤,醫藥公司和銷售代表可能要分去15元,開藥醫生和有關領導可能要分去30元。如果該藥品的零售價從50元降至48元,而中間環節的45元利潤巋然不動,那麼出廠價就只有3元,結果必然是廠家不願生產,藥品「降價死」。

與「降價死」相對應的則是一些藥品「新瓶裝舊酒」,即生產廠家將舊藥重新命名、重新包裝、重新申請批號,以「創新藥品」的面目推向市場,以便跳出「降價包圍圈」並趁機漲價。藥品價格「越降越高」的秘密就在這裡。

可能正是受制於此,藥品的政府定價才不得不虛高,這可以視作「兩弊相權取其輕」的結果。藥品虛高的癥結,表面上看在於政府定價虛高,其實在於藥品市場中的腐敗以及利益分配不合理,正是由於中間環節攫取了太多利潤,才導致藥品的上下游價格(出廠價和零售價)錯位扭曲,這才是藥價虛高的根源所在,腐敗才是藥價虛高的「罪魁禍首」。顯然,不拿中間環節「開刀」,不下決心鏟除藥品產銷鏈條上不正當的「食利者」,藥價虛高問題就難以根治。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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