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人的紋身
紋身,黎語叫「打登」,亦叫「模歐」。海南漢語叫「繡面」或「書面」。西文則叫「打都」,是黎家人的一種傳統習俗。
黎族人民為追念黎母繁衍黎人的偉績,並告誡後人:女子繡面、紋身是祖先定下的規矩,女人如不繡面、紋身,死後祖先不相認。繡面、紋身多於十二歲左右起紋,黎族人稱為「開面」。
儘管在很多人看來,皮膚上刺文身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是刺方言文身在黎族傳統中卻是神聖而純潔的。
儀式需要選擇秋天中的一個吉日才能舉行。村中的主文婆在女孩的娘家主持儀式。在女孩的房間中,主文婆用雞毛或燈心草蘸著干香草加炭灰漚製成的藍黑色文水,在女孩的臉、頸、身體和四肢上描畫出代表本支黎族圖案符號的文圖。之後,主文婆用竹刺或籐梗葉做的文針按所畫文圖一針一針地文刺……等文水滲入女孩的皮膚中,刺上的文身就會終生保留下來。
文身刺好後,主文婆還會用龍眼樹葉煮成的水為女孩擦洗身體,以防感染。
關於黎女紋身的記載和傳說各有不同,據說黎族先人越人是崇拜蛙、蛇圖騰的,所以他們就喜歡在自己的衣服與身上繡上與蛇蟲一樣的圖案。清代後有"黎女以繡面為飾"之說,並且黎女繡面也體現出品肩負貴的等級關係,繡面是有身份婦女的一種裝飾,奴婢是不准繡面的。為區分氏系,黎族各方言區中繡面的圖文會有所不同。
黎家人紋身習俗自古以來都有定制,因為他們把紋身看成民族的標誌。如果生時不紋身繡面紋上本家或本支系的特定標誌,死後則祖先因子孫繁多,難以遍觀盡袒。倘若「祖宗不認其為子孫,則永為野鬼」。再則,在上古時代,種族之間常發生互相殘殺的悲劇,把俘虜婦女作為戰利品。由於種種原因,婦女將成年時,務必進行紋身,易於辨識,亦藉免為俘虜。所以,「黎家男女週歲即紋其身」。
紋身時不僅圖有定形、譜有法制,連施術年齡亦有所規定。各族按祖傳之圖案進行紋身,絕不能假借紊亂。例如,美孚黎婦女,以幾何方形紋、泉源紋或穀粒紋組成的圖案,而潤黎則以樹葉紋或方塊形成圖案。青蛙是黎族最崇拜的動物之一。黎族紋身常以青蛙作為主要圖案。女子只要長大到十一、二歲到十四、五歲時,都毫不例外,必須按照祖先遺留下來的特殊標誌接受紋身。倘若違背或由於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紋身,不幸與世長辭,亦不可避免的用木炭按本民族祖先遺留下的特殊標誌在紋身的位置,畫上圖案,才能將屍體置於棺樞之中。不然,就沒有資格埋葬在黎族集體的墓地之中。
村寨中流傳著這樣的故事,遠古時,洪水氾濫,老先與荷發兄妹躲進大南瓜,漂到了海南島,兄妹倆人在島上尋找人煙,但沒有找到。為了延續後代,妹妹荷發紋身紋臉,使哥哥不能相認,於是結成夫婦。這故事與黎族創世紀的歌唱很相似。
紋身是一件很純潔的事,要選吉日,還有一些禁忌,一般是在秋季,還要選日子,如龍日、豬日、牛日,但不能在蟲日刺紋,那是要被蟲咬潰爛的。不同支系的黎有著不一樣的紋法。
古老而獨特的紋身之美,正在逐漸消失,年輕女子幾乎不再去紋身,手藝也已在失傳,只能在歷史中去回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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