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興邦案」家屬向律所贈匾以表「救命之恩」

影響國內外的安徽「興邦」吳尚澧死刑覆核案日前被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為此,1月21日下午,案件主要當事人吳尚澧的母親及其愛妻特意從亳州趕到上海京衡律師事務所,向吳尚澧死刑覆核審律師、京衡律所主任陳有西及其團隊贈送題為「救命之恩」的橫匾,以表達當事人家屬對京衡團隊辯護工作的肯定和認可、對陳有西律師的感激之情。一道同行的還有部分興邦投資戶代表。

安徽「興邦案」發於2008年12月15日,經過長達二年零三個月的偵、訴、審程序,在2011年3月15日對主要當事人吳尚澧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二審在其他當事人未能全部到庭的情形下,僅開庭一天,便維持了一審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1年11月12日京衡律師集團陳有西律師受理了吳尚澧死刑覆核程序的刑事辯護。期間,京衡團隊以高效、務實的辦案風格,對「興邦案」進行全面取證調查,多次會見當事人、向最高院送達了兩萬多字的辯護詞、並約見了最高法院承辦法官等等卓有成效的辯護工作。201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終裁定吳尚澧死刑判決不予核准、發回原審法院重審。但到目前為止,安徽法院仍未向當事人和律師送達最高法院的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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