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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一點靈: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圖)

作者:王樵一  2013-01-23 14:1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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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HOM的遊樂園)

小蟹是一家二手書店的店長,當年她為了圓夢,放棄在遊戲公司的百萬年薪與主管職銜,毅然決然到二手書店從基層店員做起,月薪只有兩萬出頭。還好小蟹本來就喜歡書,讀書時代也在書店打過工(知道書店其實是體力活,絕不像《一頁臺北》演的那麼輕鬆),有經驗加上學得快,很快就被拔擢為店長。雖然薪水還是沒有以前高,但是很夠用,重點是做自己喜歡的工作:「在書店上班」。

對工作樂此不疲 全力以赴

不過,二手書店的工作,也不是樣樣她都很享受的。例如,小蟹感覺最痛苦卻也最喜愛的工作之一,便是到客戶家裡收書。每到一個客戶家裡,看到一整面的藏書,就令她心情大好。雖然,要是收書當天,碰上的客戶家住老式公寓,沒電梯、得爬樓梯,一爬好幾層樓,一次得收上千本書,重複來上好幾次的情況,一整天收完書,回家後,只能僵直躺平,什麼事都沒辦法做。

然而,小蟹還是樂此不疲,雖然後來老闆娘要她少出去收書、估價,還是堅持一週至少要出去收一趟書,估價、標價,這些基本工很繁瑣、累人,卻是一個好的二手書商一定要擁有的專業,也不能以忙碌為由將之拋棄。

盡心工作被器重 頻被挖角

更重要的是,二手書店之所以不同於一般新書書店,正在於店家自己上門收書、估價、定價,以及有機會接觸絕版書。縱使再辛苦,因為是自己喜歡做的事情,雖然嘴上會抱怨幾句,卻從來捨不得停手。

大抵也因為如此,客人都信任小蟹,也樂於上她的店掏書,在一片不景氣的世道中,業績可好得很。還曾有其它書店的大老闆開出重金,打算挖角她,卻被她婉拒了(笑說條件太好,其中必然有詐)。大老闆也很放心把店交給她打理,自己再去開拓新的分店業務。

正確的事 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不過,真正要小蟹命的,其實是當上店長後,得看一堆報表,預估業績,追逐業績……,這些數字管理的事情,雖說小蟹不是不會做,實際上也做得很好,但她就是不喜歡。

時下流行的工作態度「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我認為很正確,只不過,應該要定義清楚。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不是挑工作中自己想做的來做,不想做的就丟給別人或耍賴不管,而是指同一個工作職務下的所有工作,無論好壞、難易、喜惡,全都一體承受,因為這個工作是自己喜歡的工作。

擺脫藉口 別藉理由推卸責任

好比說,小蟹很喜歡在二手書店工作,討厭數字管理,害怕收書後的肉體疼痛,但都因為對著二手書店工作的熱忱與喜好而堅持下來。概括承受一切工作中的好與不好,我認為才是真正「做自己喜歡的工作」的真意,那種只想挑容易有表現或看起來很風光的工作,卻不想處理繁瑣的行政細節,卻以「做自己喜歡的工作」為理由搪塞,只不過是還不懂工作之道的幼稚鬼──做不好工作,只是又想推卸責任,故作瀟灑的藉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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