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近三千億公路罰款為誰創收?

央視《經濟半小時》21日再一次披露:「公路三亂已成為一些地方路政交通人員斂財的工具,全國公路去年收取罰款2700億元。」之所以說「再一次」,是因為在過去的時間裏,央視經濟半小時已經多次反映公路罰款中的種種問題。從1994年治理公路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開始,至今已經有18年了,然而公路三亂現象不僅沒有絕跡,反而花樣翻新,甚至超載也可以公開出售通行月票。在央視的調查和暗訪中我們看到,公路罰款其實成了地方財政和交通路政部門的收入來源,甚至成了一些路政工作人員和交警的生財之道。

公路罰款之亂象叢生

中國公路一年罰款接近三千億,有人甚至預測如果加上那些「不開票」的罰款,也許超過萬億。自09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曾經讓千萬貨車司機歡欣鼓舞,他們堅信,隨著公路養路費等各種費用的正式取消,錢會越來越好賺。然而3個月後,司機們卻發現,現在出門跑車,公路上,幾乎每個縣都有運管、路政的層層關卡;高速路上,又有交警、交通部門的重重攔截,儘管不用再交養路費,但每月多出的罰款比以前交養路費的費用還多。他們驚呼「稅費改革後,公路三亂更加猖獗了」。

「清晨我開車在高速路上,看那收費站披著霞光,像一隻老虎張開大嘴,等著送上門來的車輛。黃昏我開車在回家路上,盼望收入能供養爹娘,一張張罰款接踵而來,可憐這一天又是白忙……」這是司機們在網路上發表的心聲,司機們說,跑在路上時,當檢查人員說把駕駛證拿來時,他們馬上就能明白背後的含義。來自公安、運管、路政、超限站、城管,甚至還有林業、衛生、煤炭、鹽業等部門,有的處罰決定連公章都沒有,直接手寫生效。而且如今公路上的罰款已越來越隱蔽,罰款不說緣由、不開票、執法人員不戴胸牌、不出示證件、民用車執法都是習以為常的事。

公路亂罰款背後的利益鏈

那麼如此龐大數目的罰款產生了什麼樣的結果呢?當下,由於罰來的款是和當地政府按比例分成,當地政府明知是濫用職權多罰款,卻是睜一隻眼閉隻眼,甚至充當保護傘。有的地方政府不但不撥給執法部門辦案經費,而且下任務要他們去創收;有的地方政府卻把罰款作為地方財政的「支柱產業」,採取多罰多獎勵,執法工作人員的績效與罰款額成正比,這顯然調動了工作人員多罰款的積極性。最終形成的結果是,開票的罰款先上繳財政再返還,不開票的罰款進了執法者私人腰包,也就是說,路上有多少車在跑,就可以收到多少罰款,這真是一門無本萬利的「好生意」。

但是,當罰款成了一種斂財途徑,那麼,超載、超速的違法現象越多,執法者就賺得越多。在這種激勵下,對執法者而言,違法是好事、合法卻是壞事。這讓執法者也懂得培養「市場」的道理,他們對於司機的罰款也總是點到為止,每次罰得不多,但每次都要罰,因為只有細水長流,才能財源不斷。最終,這種以罰代養的「養魚執法」最終導致公路三亂越治越亂,從而形成了罰款超載再罰款再超載的怪圈。

「養魚執法」損害的是誰的利益?

當交警、路政、城管、運管、收費站五管齊下,把運貨車輛當成唐僧肉之時。在罰款重壓之下,貨車司機要想盈利,只好選擇超載,多拉快跑消減成本。而被抓到超載就要罰款,為彌補超載罰款又再度加大超載,惡性循環之下,貨車超載情況愈發嚴重,則對路面形成極大的破壞,這將最大程度的容易引發車禍。而另一方面由於罰款抬高了物流成本,最終將轉移至商品物價之上,由消費者來分攤,損害的是全國十三億人的利益。

歷時十八年的治理,公路亂罰款的現象始終不能得到有效遏止,根源何在?最主要的難點是我們至今沒有徹底切斷地方財政和基層執法部門與罰款之間的利益紐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費、罰款收入必須全部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同時不准向執法部門下達罰沒收入任務,地方財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執法部門返還罰款。我們呼籲各地方執法部門的罰款帳本應該公開,並接受社會監督。只有把它放在陽光下,那些執法人員才不敢把它裝進部門的小金庫,或者塞進自己的腰包,公路三亂才能從根本上得到遏制。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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