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截訪人員非法拘禁案,目前等待宣判。該案的主犯王高偉出資承租了朝陽區王四營鄉雙合村126號院和102號院,付朝新(法院稱另案處理)雇佣了王曉隆、趙俊傑、王壯壯、王世磊、王二飛、盧鼕鼕和彭某等三個未成年人,看管河南籍上訪人員。受害人桑淑玲、宋雪芳等人今年4月17日深夜被從國家信訪局設立的臨時羈押上訪者的久敬莊拉到此地,4月29日前後截訪人員分批將大約20人分別押送到河南,現場從當地政府人員收下幾千元到上萬元的錢後把受害人交給當地政府。後宋雪芳等人返回北京堅持報案並執著跟蹤司法程序,於是有了本案。
類似這樣的非法拘禁行為在每年兩會、十一、五一等敏感日會大規模發生。根據公民辦公室2012年3月的不完全統計,僅在北京市區能找到的就有42個曾經非法關押上訪者的窩點,通常是駐京辦、小旅館、賓館後院、賓館地下室等。2008年9月接到求助電話我們開始圍觀非法拘禁犯罪行為時稱之為黑監獄,我們圍觀過的黑監獄有青年賓館、聚源賓館、京宛賓館等一些賓館的後院。其中,陶然公園附近的青年賓館是我們圍觀的第一個黑監獄,在這裡河南新鄉一個高二學生被打成腦震盪,聚源賓館2009年7月發生一起看守強姦上訪人案,京宛賓館後院規模最大,最多時非法拘禁上百人。
黑監獄背後是黑惡化的金錢交易。上訪在信訪機關內部分為「非訪」和正常訪兩種,正常上訪是指到國家信訪局、最高法院、中紀委等指定信訪機構上訪,「非訪」是指非正常上訪,比如到天安門廣場下跪,到新華門、王府井街頭、北京大學、聯合國駐地、美國使館等地展示案件材料。平時黑監獄非法拘禁的通常是「非訪」,但敏感時期正常上訪也會被拘禁,兩會期間上訪者從前門進國家信訪局,從後門被強行帶走。警察把「非訪」從新華門、使館等地帶走送到久敬莊,久敬莊命令各省駐京辦當晚之前把人接走(國家信訪局還是要面子不得在裡面過夜),命令層層下達直到鄉鎮。外地鄉鎮或街道來接人通常需要一兩天甚至更長時間,各縣市駐京辦先把人接出來,臨時關押某個地點,這就是黑監獄。關押、接送,耗費人力物力,地方政府願意出錢擺平此事,於是專業團隊應運而生,和信訪局有關係的人雇佣打手,從久敬莊把上訪者接出來非法關押,地方政府來接人,一手交錢一手交人,比如京宛賓館後院關押上訪者地方政府要為每人每天交費150元,如果讓黑監獄直接把人押送回家,每人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自2007年以後,黑監獄明顯出現規模化專業化傾向,安元鼎是其中的佼佼者。
黑監獄非法拘禁,根據我國刑法當然是犯罪行為。但是由於背後是政府,通常犯罪人不會受到處罰。只有極個別被審判,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該黑監獄後臺不硬,比如本文開頭提到的案件就屬於這類,今年6月宣判的昌平北七家黑監獄也屬於這類;另一個原因是受害人執著報案、跟蹤司法程序。對於警方來說,黑監獄是必要的,否則首都維穩面臨麻煩,但確實在犯罪,當有人報警、執著要求法治,警方也得管,這時駐京辦就會想辦法搞定公安,使案件不了了之,即使起訴到法院,偶爾宣判的通常是緩刑,而且也只是雇來的看守,真正的犯罪者駐京辦官員不會被判刑。
2003年之前,上訪者和被隨機抓來的外來務工人員一起被關押在收容遣送站,北京位於定福黃莊附近的收容遣送站人滿為患,2002年非法關押過22萬人次,上訪者在一個角落裡被稱為「病號」(意思是頭腦有病)。收容遣送制度廢除以後,外來務工人員解放了,2003年底上訪者在北京舉行聲勢浩大的遊行,之後為了對付這些「不穩定」因素,黑監獄應運而生。這是一筆巨大的產業,一些信訪局官員也和黑賓館勾結從中牟利,比如本文提到的案件就涉及長葛市信訪局副局長範廣洲,當然,他還不是最後的後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