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規定十八大期間進京需備「介紹信」(圖)


一位外地司機領到了為期三天的進京證(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中共十八大即將在11月8日在北京召開,目前進京的集中交通方式安檢級別普遍提升,而從河北公路等地公路渠道進入北京,當地政府規定要攜帶所謂「進京人員介紹信」。有網友將其比作日軍侵華時代的「良民證」或者帝制時期的「路引」,而法律學者則質疑此舉並無必要也沒有法律依據。

安檢方面,首先,全國機場自11月1日至11月16日普遍安檢標準提升至三級外,各地進京列車也都提升加強了安檢,即首先,需核對票證是否一致,隨後,初檢乘客,行李包件件過機。再次,進京旅客單獨接受二次安檢。

根據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公安局網站的信息,搭乘車輛進京,除了車主隨身應攜帶駕駛證、行駛證、交強險憑證、機動車尾氣檢測合格標誌、機動車年檢合格標誌、河北省進京車輛安檢證外,乘車者還應該隨身攜帶身份證件及村(居)委會開具的介紹信,河北省承德地區的豐寧縣也有類似規定。

據豐寧縣政府網站消息,該縣規定個人車輛進京,乘坐人員全部按規定辦理進京人員介紹信。這項工作從10月29日開始啟動後,該街道開具進京車輛介紹信19封,進京人員介紹信115封。

豐寧縣政府網站將對十八大期間的維穩稱為「攻堅戰」,該縣實施社區矛盾排查、層層分解重點人員的「穩控」,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穩控「重點人員」。

該縣規定,由街道負責長期居住在街道所轄社區的無職業市民進京介紹信和市民個人車輛介紹信開具,社區嚴格把關簽字,每名進京人員必須有公職人員擔保,並經社區核實後蓋章,再由街道司法所所長審核後,由街道主要領導簽字後方可生效。

個人車輛因事進京,進京車輛乘坐人員全部按上級規定辦理進京人員介紹信後,由居住地社區開具進京車輛介紹信,街道司法所長審核,主要領導簽字蓋章,方可去派出所換安檢證。從29日這項審批制度啟動後,大閣街道辦已經開具進京車輛介紹信19封,進京人員介紹信115封。

根據該縣網站描述,當地警方在進京方向設立了檢查站,檢查由公路開車進京人員的各類證件。並由街道辦負責,對從檢查站攔截回來的「不符合進京條件人員」進行說明和安置,對於有「特殊事情」的重點人員,由街道負責出人出車進京與重點人一起全程辦理。

大閣街道編製了應急維穩「預案」,對重點人員一旦「失控」(進京)的相關措施做了的安排。同時,該街道辦還建立「應急維穩分隊」,確保在有突發事件發生時,有人員、車輛、經費的強力保障,並快速與公安、信訪等部門溝通協作,把「損失」減少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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