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案是否引爆政改(二):中國體制弊端

鋒芒畢露的「太子黨」成員薄熙來翻船之後,分析普遍認為,中國現有體制如果不變,其種種弊端將讓更多的薄熙來現象生成和浮出。

*黨與國家和人民利益相悖*

「維基百科」介紹,中國體制十分「獨特」;政治上,中國共產黨是唯一的執政黨,但拒絕「一黨專政」的說法;經濟上,公有制佔主體,政府、中央掌握國家支柱產業,形成國家壟斷和市場調配相混合的體制。

有分析稱,一黨壟斷國家資源以及政治和經濟大權導致精英手中的權、錢結合成為必然。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經濟學教授阿塞莫格倫(Daron Acemoglun)和哈佛大學政治學教授羅賓遜(James Robinson)在《國家為何失敗》(Why Nations Fail)一書中指出,如果權力體系允許精英們為自身利益服務,將誕生出 「精粹體系」,也就是精英們的利益與大多數人的利益相衝突並取得優勢。 

居住在美國的中國問題觀察人士何清漣對美國之音表示,中國當權者的利益和社會大眾的利益明顯衝突。

何清漣說:「黨的利益與人民的利益不一致;黨的利益與國家的利益也不一致;黨的利益正好以犧牲人民利益和國家利益為前提。對黨越有益的事情對人民和對中國的前途越不利。」

何清漣指出,薄熙來事件就是精英利益與大多數人利益相衝突的集中體現;薄熙來這名「紅色後代」就是中國社會「精英利益」利用特權在財富和權勢的博弈中登峰造極的現實版。

*司法僅為擺飾*

中國體制中行政大於司法、政黨領導司法,官員監督名為以紀律為約束,實則用紀檢代司法,造成法律形同虛設的現狀。

中國官媒新華社10月15日報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的數字顯示,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660多萬件,立案64萬多件,結案63.9萬餘件,黨紀政紀處分66.8萬餘人;新華社10月8日在有關中紀委負責人賀國強講話的報導說,2.4萬涉嫌犯罪者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在這些官員貪腐案中,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的不到結案數的4%。

中國問題學者、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對美國之音表示,中共黨內和政府內編織出的權力網為體制內犯罪行為遮風擋雨,被移送法辦的官員通常是沒有能夠得到權力網庇護或者被邊緣化的人。而且,胡星斗說:「大概只有百分之一不到的貪官被查處。」

政府濫權和官員貪腐是中國每年10多萬件群體事件的矛頭所指。

*薄現象為冰山一角*

美國首都華盛頓的知名智庫「布魯金斯學會」中國問題專家李成博士對美國之音說,薄熙來暴露出中國政治體制中的突出問題,即「腐敗、缺乏民主和法治」,敲響了中共的「警鐘」。

李成說:「中共黨內無論哪個派系,都知道必須嚴肅處理薄熙來事件,因為它已經不再是薄熙來本人的問題,不再是派系鬥爭的問題,或者太子黨傲慢的問題,而是涉及到對政權的挑戰。」

言論自由和新聞監督方面,北京當局在社會矛盾不斷激化的同時,加強對媒體的控制。記者權益組織「無國界記者」發表的2011-2012年全球新聞自由指數排名中,中國排第174位,位居倒數第六,僅高於厄利垂亞、朝鮮、土庫曼斯坦、敘利亞和伊朗。

總之,獨攬政權的中共得以「通吃」政治、司法和媒體,將這些本應獨立並存、構成監督制約的工具「拿捏」在自己的手掌中為一己之利而用。分析人士說,薄熙來事件偶然,但是薄熙來現象卻是中國現行體制下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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