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網上流傳一篇文章,說的是在加拿大即便薪水一樣,很多中國人寧可去西人公司工作,也不願意給華人公司做事。其實我也寫過類似的文章,而無獨有偶,今天我校女博士生小姜也說起她的一段遭遇——
一次,一家華人公司請她翻譯資料,答應付給她的報酬是每個字7分錢,合人民幣4角多,她不假思索就答應了,後來才得知市場價格是1角5分,合人民幣約一元錢。這也就罷了,只當作自己吃了個啞巴虧,事先沒有瞭解市場行情。
但是這家華人公司付錢的時候,卻是按照一個字4分錢付給她。她很生氣,質問對方:「為什麼中國人欺負中國人?我辛辛苦苦翻譯這麼多文字,容易嗎?」對方回答:「我們對你翻譯的稿子不滿意,又找別人潤色,所以產生了額外的支出,就要從你的翻譯費裡面出。」
像這種情況,一般來說西人公司很少這麼無賴。如果你又找別人加工,那麼額外的支出應該你們自己承擔,不能追加到原來的翻譯頭上,原先說好的報酬不應當再隨意改動。
沒多久,又有一家西人公司請小姜翻譯,對方按小時付費,問小姜預期的薪水一小時多少錢。小姜回答說30加元。西人公司的白人女士很天真地說:「30元?那我就給你35元吧!」原來,人家公司嫌小姜要價太低,主動多給她5元,小姜暗自納悶這家公司為何如此大度,甚至有些單純,所以工作起來極其賣力。
我的經歷和小姜大同小異。凡是華人公司,試工、試講都不給錢;凡是我去過的西人公司,即便培訓都要給薪水。我經歷過一家華人公司,請來三四個老外參加公司的活動,幫助助興,以顯示自己的公司如何「主流社會化」,結果不僅沒有給報酬,連車馬費都不給。而在多倫多我曾參加一家電視臺的試鏡,一週後對方給我寄來一張支票,是我試鏡的報酬。
可能是因為這種企業文化的差距,目前沒有多少家華人公司能夠成為世界知名企業,或者至少進入西方主流社會中,但是日本、韓國在這方面就很出色。在加拿大,我們接觸了一些華人企業,永遠是作坊式的,曇花式的,能維持20年就很不得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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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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