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該對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方案抱多大希望?

近日有媒體透露說,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有望在今年10月推出。

這個方案據說已經爭議了8年。此前我們也多次聽到它要出臺的風聲,但結果還是「風」而已。這次難道是真的嗎?即使是真的,8年的拖延,問題是多了呢,還是少了呢?是減輕了呢,還是加重了呢?更重要的是,對於可能推出的方案,我們該抱多大希望呢?

在前不久一篇關於鐵道部開始整治鐵路系統收入差距過大問題的報導中,我們得知,今年開始,鐵路系統上下將對部門正職以上官員進行薪酬上限限制,副處長稅後收入加上住房公積金以及各類補貼年收入不得超過18萬,處長上述各類年收入不得超過22.5萬。注意,這是「整治」以後的數字,已經夠高了,那麼以前呢?據稱,處級或副處級年收入可達40-50萬,科級也將近20萬,而一般員工只有3-4萬。

在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最新發布的2011年《中國薪酬發展報告》中,我們得知,2011年全國城鎮企業(不含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從2002年的12422元增長至42452元,而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平均值由2005年的29.1萬元增加到2010年的66.8萬元。職工10年漲了3萬,而高管6年漲了37萬多,這收入差距不是越拉越大了嗎?

我知道有一家上市國企的分公司,年終分配一筆200萬元的獎金,結果90%竟被幾名領導瓜分,只「賞給」幾十名職工區區的10%。如此分配公平嗎?當然不公。但不公又能怎樣呢?你沒有「決策權」,也沒有「協商權」,大概只有一氣之下辭職不幹的權利。可是,天下烏鴉一般黑,上哪能找到真把職工利益當回事的「白烏鴉」呢?

分配體制改革的關鍵,一是要解決壟斷行業、企業高管收入過高增長過快的問題。再就是要解決普通百姓收入過低增長過慢的問題。前者需要強力手段,而後者同樣也需要。不能一說增加職工收入就提什麼「集體協商」。有幾個強勢方甘願和弱勢方平等對話呢?想靠協商來解決收入差距問題,即使不說完全不可能,那也一定是難乎其難啊。

我們有理由懷疑「上頭」能拿出多大的力量去啃收入分配改革這塊硬骨頭。所謂的總體方案很可能與公眾的期待程度有較大差距。所以,我們還是不要對它抱太大希望為好。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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