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告記者 新聞團體齊表遺憾(圖)


《蘋果日報》前攝影記者在新政府總部採訪與保安發生衝突
圖片:《蘋果日報》

香港號稱享有新聞自由,但卻罕有出現控告因採訪而出現衝突的記者。《蘋果日報》前攝影記者早前因在新政府總部採訪教育局前局長孫明揚康復上班時與保安員發生衝突,被警方控以普通襲擊罪,明(27日)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香港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對有記者因合理採訪工作而被檢控感到遺憾,被控記者則認為事件是新聞自由倒退。

政府總部今年八月遷至添馬艦現址,但設計上幾乎把記者困於一條轉折而長長的「專用通道」及通道兩端的特定採訪區,與官員幾乎隔絕,以致記者常因採訪安排與保安和新聞處官員發生齟齬,今年一月,由於時任教育局長孫明揚病後復工上班時表明不會經指定採訪區返回寫字樓,攝影記者為拍攝他病後情況而趕往停車場入口拍攝,被指超越指定採訪區,受到保安阻撓,包括推撞和拉扯背包,衝突間,一名保安員倒地。事隔近九個月,警方控告曾與倒地保安有肢體衝突的已轉職的前攝記成啟聰普通襲擊,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一年。

被告斤屬的壹傳媒工會發表聲明,對檢控深表遺憾,指問題根源是管理新政府總部的行政署施加多項採訪限制,將發起聯署行動,要求立即取消不必要的採訪限制,以免衝突事故重演。

香港記者協會亦認為,政府總部的設計就是要限制採訪自由,以致限制處處,卻要記者承受不合理安排的後果,是不可接受。記協與攝影記者協會其後與行政署開會,行政署亦曾發出新的保安指令,要求保安不要阻擋記者拍攝,以及不要與記者衝突,顯見行政署明白,當日的爭執是因不當安排引起,緣何現時根據該次衝突起訴記者?

記協續稱,新立法會啟用時,亦因採訪安排差劣,保安粗暴阻撓而令記者受傷,記者並未採取法律行動,而是以互諒互讓態度,透過商討解決問題,但警方今次卻提出檢控,政府須解釋是否利用法律途徑打壓新聞自由

攝協指出,經商討後,採訪安排略為改善,但整體仍是不利採訪。

記者因採訪而被起訴,過往絕少發生,即使回歸前有多名記者因機場發生意外而在租船採訪時誤入禁區,政府原擬起訴,提堂時決定取消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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