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夫:是非恩仇已廿年(二)
熊召政和我必須面對的末日審判
四
我帶著兩個人如約趕去廣州,按他的要求在那個賓館見到了他,並把檔案袋親手交給了他,但是沒有任何一個所謂「民陣」的人。他解釋說他們暫時不見我,但是給我們一行提供了路費。說著他拿出一萬元給我,我說我們三個人來往,不需要這麼多,當場退給他三千。次日我便帶著我的人回漢了。
幾天後他回漢約我見面,說「民陣」將給我們提供一筆地下活動經費,他過幾天就再去廣州拿。就在和他見面後的第二天,我在大街上被一群便衣秘密逮捕到了寶豐路第一看守所。進去之後的輪班審訊,直接指向這批文件。我當時不知道阿西和熊召政的下落,不願出賣朋友,一直拒絕交代。但幾天之後,就從犯人之間的秘密渠道,知道這兩位也進來了。至此我仍然拒絕回答問題,警方說人家都說了,你何必頑抗。我對他們說──我也曾經是警察,我深知我進來了早晚都會開口,而且肯定幾年出不去了。但是我必須清楚地知道我的朋友確實交代了,我再開口不遲。他們問為何要如此呢?我說我要是先招,那我以後會終生良心不安;而我選擇後招,無非因為態度問題多判我一年;我不能因為這一年而讓後半生抬不起頭來。警察多少有些憐惜我是他們曾經的同行,最後只好把熊召政和阿西蓋了指紋的交代拿給我看了關鍵的部分。然後我對他們笑道──遊戲至此結束,你們開始問吧。
我徹底交代了全部過程和動機,並公然表明我對獨裁暴君的仇視。但是我還是沒有想明白──我們到底在哪裡出了問題以致被捕的?一個月之後,秘密渠道傳來熊召政被釋放的消息,我有所懷疑,但仍然不敢堅信。我和阿西被秘密關押了一年之後,終於要開庭了。法院不准我姐姐請律師,指定了一個他們的律師來和我談話。我看見起訴書上沒有熊召政的名字,覺得從法律上完全說不過去──因為密件既非我竊,也非我送出去,我只是奉熊召政之命中轉了一下。如果他無罪,我也應該無罪,這是常識啊。我就此疑惑詢之於律師,律師皺眉苦笑說──你不是警察麼?這個你還不懂啊,自己想去吧。
我回到囚室還是想不通──雖然我熟知警局那一套特情、耳目甚至引蛇出洞之類手段,但是熊召政這樣的名流,我和他無怨無仇且視同兄弟,他有可能來暗害我嗎?我還是不能確信這一點。之後秘密開一庭,我和阿西終於無言見面。他對我說對不起,他先招了。我說不怪你,是我自己的選擇。庭上檢方的舉證終於讓我大驚失色也恍然大悟──原來根本不存在民運組織來人一說,文件也根本沒有遞送出去,就寄存在廣州的某人家裡,現在全部在庭上出示給阿西鑑定。也是在庭上我才從保密局的證明中知道,他們鑑定的密級是秘密和機密兩種,沒有任何絕密件。
我要律師代我質問為何熊召政免責無罪,而我要成為被告。律師根本不敢質問這一問題,於是我只好自己陳辭追問,但是卑怯心虛的檢方和法官,沒有任何一句回答──他們完全不碰這個話題,我只能無奈苦笑。我心中發誓,我必須終身追問這一秘密;誰知很快我就找到了機會。開完二庭後,書記員將整整一本案卷遞給我,讓我只看當庭的筆錄之後簽字畫押。所有人都到外面抽煙去了,我根本不看當庭筆錄,迅速翻閱前面的各個材料。很快就找到了武漢市公安局一處處長回答法庭庭長,關於為何不起訴熊召政的一個筆錄。
對此結果,雖在料中,但仍然如雷轟頂。我想總有一天,我會要他親口對我解釋──為何要參與對我的謀害?他會有什麼難言之隱嗎?即使在那時,我還是寧願往好處想他,認為他可能被脅迫,認為他總有一天要來給我懺悔。
五
判決下來,阿西以竊取機密罪判刑11年,我以泄露國家機密罪獲刑6年。我問法官,文件都在你們手上,請問我泄密泄給了誰?誰看見了這些秘密?造成了什麼樣的後果?他們不回答,只是勸告我們不要上訴,說這是省政法委內定的案子,上訴也沒用。我當然清楚這一套,於是選擇了盡快去監獄──與世隔絕一年幾個月了,我需要知道我那在武漢搶救的癌症父親,是否還健在人間。
1992年初春,我和阿西分配到武昌監獄,之後警方來人干預,說不能把我倆放在一起,於是勞改局又把我調到他們的直屬入監大隊──當年著名的武昌起義門55號。在這裡未久,我很快成為了二小隊的「牢頭獄霸」,官方說法叫大組長。在這裡,我終於可以見到親人和朋友了,我在心中還在暗自等待熊召政來主動探監,解釋一切。
我在勞改隊很快幫他們設計出一種工藝品,用篾條做裝飾畫投放市場。隊裡的管教統稱「幹部」,都很同情我的身世遭遇,對我十分友好。一天指導員來對我說,我看了你的檔案,你的那個朋友熊召政,現在已經是武漢著名企業家,某高爾夫俱樂部的董事長。我帶你去找他,請他幫我們買一點這些竹畫吧。
其實那時已經有朋友告訴我,他正和湖北第一太子合作成了富翁。我當然想去看看他究竟對我如何解釋,於是就同意了。指導員帶著我第一次上街,找到了他的寫字樓。但是他不在,秘書打電話給他,我平靜地向他說明來意,希望一見,他支支吾吾託詞說很忙,但很爽快地叫秘書立刻付款買下了我背去的20幅竹畫,成交額一共400元。
他再也沒有出現,而我開始漫長的等待。在艱難地熬過四年半之後,我終於活著提前出獄,而父親則已病逝半年了。母親陪我住了十天,之後跳江自殺【詳見拙作《江上的母親》】。我決定離開武漢這個傷心之地前,計畫最後一次去找熊召政──我想再給我們自己一次機會,我還是不想從此結下深仇,最後覆屍二人流血五步。
我打探好了他的豪華辦公室和手機,親眼看見了他從凱迪拉克下來進去,然後給他電話,告訴他我已到門口,只想見一面就走。他明顯驚慌地說,好好,那我讓秘書來接你。半晌秘書出來,把我帶進了他的豪華大班臺前對坐下來。秘書司機等人流連在屋,不肯出去。我知道他怕我行凶報復,我苦笑說我只是來看看你,一別五年,聽你敘敘別況吧──我在給他最後陳述的機會。
他叫秘書給我拿來了一個盒飯,故作神秘地對我低語說──我出來了一直還被他們監視著的,你看外面坐著的那幾個人,就是警局的便衣。我看他完全沒有任何解釋和道歉,反而還想嚇唬小孩。只好對他說──既然這樣,那我走了,你好自為之吧。他尷尬地送我到門口,強行給我衣袋裡塞進一摞錢,然後關上了他的鐵門。
我揣著他賞的1700元人民幣,終於踏上了異鄉之路。我們再也沒有相問相見,直至十幾年後的今天。
六
十幾年來,家破人亡,我獨自放逐在這個叫做祖國的土地上,從來沒有選擇出境或者流亡。我要遠遠地看著他發財,遠遠看著他四處打點以獲矛盾文學獎,看著他這個被開除黨籍的人,竟然再次苦苦地去競爭省作協副主席的爵位。我甚至還將看著他以民主人士身份去爭當全國政協代表,去出席這個黨的各種會議。最後,我將看著他慢慢地死去,他比我要老得多,他一定會死在我的前面。
當然在這個國家,還會有各種意外──也許我會走在他前面。但是寫完了這一篇文章,我就不怕也無憾了。因為至少他不敢在我身後,再來歪曲歷史,甚至再來懷念我們曾經的戰鬥友誼──因為他竟然好意思在他出版的舊體詩集裡,還保留著贈送給我,讚美我「白眼青錢不受封」的兩首律詩。
他和黃苗子馮亦代一樣,都是著名的文人,一樣的風雅和風度十足。他們在這個邪惡的國度,似乎也吃過虧,但最終是佔盡風流。我會嫉妒他嗎?不會。因為我比他活得輕鬆自由,活得毫無歉疚和罪惡感。我不敢想像他的每個深夜,捫心自問時是否有過汗顏,獨自在途時,是否有過恐懼。我等了十幾年,想看看這個天天寫文章的人,是否會寫一篇我們,是否會暗示一點歉意。哪怕只有一點,像馮亦代那樣一點,那我也許還是會原諒。
因為我知道要譴責總督而不只是詛咒猶大,我知道強權體制決定的人性卑劣有時情有可原──我就是從那裡走出來的,無論警匪兩道,我皆不陌生。但是當一個人欺騙了他的至交,竟然毫無愧怍之時,我確實做不到埋下斧頭放棄仇恨。兩月前,章詒和大姐知道馮亦代的事之後來信說──我淚流不止,我想到了你的受騙。但你時間短,而我們一家人卻是被騙了一輩子。我不會沉默,除非殺了我。
她很快做到了,她將那些道貌岸然的君子綁上了恥辱柱。我深深地理解支持她,對於那些批評她沒有恕道的人,我只想問──你們可曾有過這樣的疼痛?在這個國家干髒活並不稀奇,但是幹了你要承認,你要主動道歉。你連起碼的良知和歉意都沒有,憑什麼歷史要對你寬恕?別人受罪你受賞了,你就該主動靈魂下跪。
我已經被審判過一次了,總有一天,該輪到他來面對末日審判。如有人質疑我上述不實,請耐心等待一切解密的那一天,一切都在案卷裡記錄著,就像東西德國合併後那樣,到時人人皆可查閱。如果熊召政願意起訴我誹謗,這次,我應該有權和他對簿公堂了──那將是我最高興看到的一個時代和一天。
我等著,冬天已經到了。後面的話,我無須再說。
最後我要重複前人的話說──在一個邪惡的時代,我無意做任何英雄;我只是憑著良知,做了我該做的事,受了我該受的罪。謹以此文祭告我含恨死去的父母!謹以此文紀念二十年前犧牲、流亡和因種種牽連受罪的無辜人們!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