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作中國「世紀大案」的薄谷開來案件的審判已經過去數日。由於在萬眾關注下的審判過程煙霧瀰漫,疑點重重,時到今日,於民間的反響仍沒有走弱的跡象,人們不僅對案情的諸多細節提出了嚴肅的質疑,而且對中共當局的司政法律感到失望,這種失望情緒形成各種聲浪,衝擊著媒體、網路和街談巷議,衝擊著中共「法制」下「法治」的無奈,衝擊著中國的政局,向中共的體制呼嘯而去。
中國當局意圖掩藏的審判
法國《巴黎人報》發表了記者提摩太•布特里的報導,題目為「中國當局意圖掩藏的審判」。
《倫敦衛報》(The Guardian)10日提出質疑:」審判透露細節太少,雖然谷開來迅速認罪,但最重要的部分仍未解答,本案與她的丈夫前重慶市委薄熙來有何關係?」
《華盛頓郵報》社論寫道:「無論是中國當局對谷開來的所謂司法審判,還是中國的基本政治制度都缺乏起碼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開庭當日世界各國媒體對庭外的情形記下了以下的文字:
合肥地區於開庭幾天前已經高度緊張,數天來不但有武裝直升機高空巡邏,嚴格程度超過歷來政治大案。
8月9日,颱風「海葵」繼續橫掃合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四週一早便佈滿了警車,巡邏的警員上百人。7點多時風大雨大,法院的正門外已經聚集了上百名的海內外的媒體記者,守候在風雨之中。
合肥中院對旁聽者做了極為嚴格的限制,不允許攜帶任何錄音、錄像電子器械,甚至連鉛筆都搜走。外國媒體一律不准進入法庭,各地民眾的旁聽申請均被拒絕,新華社之外的其他中國媒體被禁止到合肥採訪。
8月10日,官方新華社播發長達5000多字題為《法律的尊嚴不容踐踏——薄谷開來、張曉軍涉嫌故意殺人案庭審紀實》的報導,中央電視臺播出了經過編輯的一個約5分鐘左右的庭審實況。
新華社通稿和合肥中院通報描述了當天部分的庭審過程,儘可能掩飾了事件背景和關鍵人物。庭審過後,有關人員集體禁聲,派出兩名外交人員旁聽庭審的英國駐華大使館不予置評,谷開來的律師沒有回覆記者的置評請求。謀殺案的被害人英商海伍德的母親安娜(Ann),則保持低調,並在倫敦寓所門口貼出字條,阻止媒體「打擾」,薄瓜瓜婉拒對CNN評論「任何與案件有關的節」。
戲劇性的開庭審理
谷開來毒殺海伍德案審判的結局從一開始便已確定,公眾和輿論異口同聲:法庭與被告各司其職有深度默契,不但是編寫好的劇本,凡是庭上講話的都是進入角色的演員。
庭審次日,全球各大報幾乎無一例外對此次審理給予醒目報導。雖然各報在篇幅和報導形式上不盡相同,但所選取的標題觀點立意卻出奇得相似,表示對谷案的審理之倉促,令人吃驚。法國《解放報》的標題:「一場對紅色公主的閃電審判」。法國權威的《世界報》和發行量最大的《費加羅報》的標題罕見地使用了同一個詞Expditif 「快速,草率」來形容週四的審判。
《紐約時報》指稱:「谷開來案罕見地讓外人一瞥中國高層家族的陰暗角落。這場庭審是一出政治戲劇,無非是一個陳述有關這起案件的官方版本的論壇。」
多家媒體評論道,失勢的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對控方所指引誘海伍德到一家酒店房間然後下毒殺害的檢控,並無異議。中國對這一世紀大案火速審理的做法令人吃驚。
合肥中院為薄谷開來指定了兩位合肥本地律師,拒絕了之前其母為她聘請的兩位北京律師,同時也拒絕張曉軍家屬為其請到的北京律師。明顯是防止「起訴書」內容早泄,和庭審詳情外露的預防措施,也是有違程序正義的證明。
薄谷開來的殺人動機之疑
谷開來9日在法庭上供述,她殺人的動機是兒子薄瓜瓜遭到海伍德的威脅,她為保護兒子安全而動殺機。
人們馬上會問,在美國留學的兒子,如果生命有危險,既可以請美國警方保護,也可以報告中國外交機構,或者立馬回國。為什麼非要殺人?
薄谷開來本人專攻法律,她不是一個「法盲」,而是一位資深專業律師,並主持過一個律師事務所多年。讓人難以理解的是:在作案之前,她竟然沒有冷靜的反覆思量,沒有她熟悉的刑律的制約,沒有自我毀滅的恐懼,竟然投毒害死「過去關係良好」的英國商人尼爾•海伍德。薄谷開來難道不懂,殺了對手,如何善後,能否掩蓋。一個資深律師充當凶手,前思後量的職業素養,當然要比一般人士高超,何以會有如此愚蠢之舉?到底是何種深仇大怨,驅使她橫下一條心殺人?除非她精神不正常。
其次,海伍德的家屬就在中國,海伍德會在海外綁架一個中國高官的兒子嗎?假如海伍德真有綁架之意,並以此威脅谷開來,但是對谷開來沒有一點警惕和忌憚,不但隨叫隨到,而且開懷暢飲,這樣的劇本編得也爛了點。
再則,海伍德要求的不過錢而已,薄谷開來在自己的丈夫晉升之際,以她當時的能力,完全有可能籌錢保全丈夫的前途同時避免海伍德對兒子的威脅變成行動,給錢免災,既保全兒子又保全丈夫,為何要殺人?除非殺人的動機不是護兒。
曾經擔任毛澤東夫人江青律師的張思之直接了當地表示,他對這個威脅是否達到了致命的程度心存懷疑。張思之認為,這種說法實際是對自己的一種開脫,這種開脫是在開脫別人。
中國律師陳有西也認為,薄熙來的兒子薄瓜瓜只是一個學生,怎麼就涉及如此大的經濟利益,薄家的這種經濟利益來源的正當性值得調查。他認為,殺人案之後還有其它案。
薄谷開來的殺人手段之疑
兒子受到威脅,薄谷開來的丈夫身為孩子的父親且身在高位,權傾一時,「打黑」無數的薄熙來難道會不管?隨便安個罪,以國家安全問題就可以解決了,弄個車禍也簡單得多,哪裡還要難為嬌妻親自下手殺人,犯罪冒險?
而且,在酒店這種公共場所,目的要來殺人卻不避諱到過酒店,難道她連出現在死人現場案發後至少是個嫌疑人的道理都不懂?並且用明顯會留下把柄的下毒的方式自己親自殺,為什麼沒讓勤務員動手,反而是她這麼一個年過半百的弱女子動手?就算把海伍德從樓上推下去,報個失足跌落也比下毒落下把柄強吧。既然她的勤務員什麼也沒干,她殺人的時候叫上她的勤務員幹什麼?是讓勤務員看著自己殺人好日後指控自己、要挾自己嗎?
勤務人員張曉軍為何一起殺人,更令人迷惑不解。如果說薄家對他有恩,又假設給他一筆錢,但是,這些民眾的假想和猜疑都沒有得到交待。
此外,毒藥的來源也是個重要環節,提供毒藥的人應該說在這個案子裡是從犯,但為什麼沒有列入偵察的範圍?
這些都是揮之不去的疑團,使官方公布的庭審通報迷霧重重、眾忿難平。
薄谷開來何以「神定氣閑」?
《德國之聲》記者寫道:「9日上午8點半,被兩個年輕女法警押上合肥中院法庭的谷開來,這位驚動世界的現代麥克白夫人,終於撩起神秘面紗,露出廬山真面目。她比海外媒體廣泛曝光的老照片時候,發福很多。她步履從容,神情淡定,身份教養兩相宜。她與法庭配合之謙恭令人吃驚,不但當場認罪,「還感謝了法庭的‘公正審理’」。
官方不厭其煩記述了谷開來的法庭陳述,谷開來以柔和的純北京音,描述她的「精神崩潰」,表達出她作為母親的舐犢情深。她認罪、悔罪:「這個案子的發生給黨和國家帶來了很大損失,我應當承擔責任。」
谷開來何以能在法庭上神定氣閑?她所犯罪行之大,遠遠超過法庭的指控,合肥法庭只起訴了她的一樁刑事罪,而放過了她的其他刑事犯罪,放過了她的重大經濟犯罪;更放過、掩蓋了她所犯下販賣人體器官的滔天大罪。最要緊的是,對這樁明顯涉及其丈夫薄熙來的刑事罪,竟隻字不提薄的名字,等於把他撇清於外。
讓谷開來感覺輕鬆的,還有她和當局共同編織的一個理由,眼看就要被法庭「採納」。這個理由是,她殺人的動機,是為了保護她受到生命威脅的兒子。這一理由,不僅死無對證,而且根本不可信:那個英國商人何須威脅她兒子的性命,只須威脅把薄谷夫婦的貪腐和洗錢、販賣人體器官醜聞公之於眾,變足夠令薄谷夫婦驚駭。
主要證人缺庭 證詞代替證人
儘管王立軍、郭維國、李陽、王智和王鵬飛等均為尼爾•海伍德案知情者及重要證人,他們四人都在重慶公安局接到報警後第一時間到過尼爾•海伍德死亡現場,並對案情進行過偵破。但據庭審現場觀察人士的講述,在8月9日薄谷開來和張曉軍涉嫌謀殺案開庭審理中,法庭出示的證據均為書面證詞,由法庭人員大聲宣讀。唯一到場的證人是公安部一名鑑定人,稱今年4月對海伍德的血樣進行了檢驗,證實有毒藥的痕跡。
法庭採納的眾多證據,不僅缺少旁征,也缺少被害人海伍德的近親屬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到庭發表的意見,尤其是反駁意見。
8月10日的庭審結束後,合肥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新聞發言人唐義干向媒體表示,郭維國等四人已經承認隱瞞了谷開來捲入海伍德死亡案件的證據。
王立軍顯然是一個主要證人,但是,在安徽合肥對谷開來的審判過程中,王立軍並沒有露面。
薄熙來焉能置身事外?
7個小時的庭審自始至終沒有提到薄熙來的名字。
案中遇害者海伍德為英國人,英國媒體窮追猛打,《倫敦衛報》(The Guardian)在庭審後次日提出質疑,「本案與她的丈夫前重慶市委薄熙來有何關係?」並認為薄熙來是才是最重要的部分。
按照普通大眾的理解,在此案中,薄熙來、谷開來、王立軍,以及4名警方高官,好比拴在一根繩子上的螞蚱,任何一方的異動,其他方都很難撇得一乾二淨。尤其薄熙來和谷開來之間更是一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關係。
公眾希望從庭審通告中獲知薄熙來在其中扮演什麼角色,知情還是包庇?或間接參與?。畢竟在整個事件中,薄的妻子是案件的主犯,家勤人員是案件的從犯,兒子是直接導火索,直接下屬為其弄來毒藥,最忠實的親信因為這個案件叛逃了美國領事館,如果說薄熙來在整個事件中毫無角色,實在難以服眾。
沒有多少人相信,谷開來的殺人行動會在薄熙來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也不會有什麼人相信王立軍和那四位高級警官會在沒有薄熙來影響之下願意聽從谷開來的驅使進行犯罪活動。
曾為當年毛夫人江青案擔任被告律師的張思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新華社公開的「庭審紀實」中,多個關鍵性的問題並沒有講清楚,包括毒藥從何而來、威脅郵件的內容等。張思之談及整個案件過程和庭審過程時特別指出,新華社長文中也指出王立軍闖館是整個案件的引爆點,但王立軍究竟和這個案件有何關係?這也是事關「薄熙來事件」如何處理的關鍵所在。
庭審隔日,四名重慶警界高官,因包庇谷開來的謀殺罪而受審,罪名是「徇私枉法」;但時任重慶市委書記的薄熙來,才是最大徇私枉法者。然而,不論谷開來案,還是四名重慶警界高官案(以及據傳秘密開庭的王立軍案),薄熙來都被排除在同案犯之外。
審判谷開來的法庭可以保證庭審7個小時免提薄熙來的名字,但是黑幫戲演下去,一出比一出黑,到了王立軍受審怎麼辦?審問他為什麼逃館,他能不提前主子嗎?公眾拭目以待。
公開薄熙來只會使黨一起受傷
《新蘇黎世報》評論寫道:「隨著其妻在法律上被確定替罪羊身份,薄熙來就無需擔心被進一步拆解,他的政治生涯反正已告終結。繼續公開讓他掉價只會使黨一起受傷。因為,有一點十分清楚,薄熙來在重慶為所欲為的、陳腐的統治方式並非偶然。這一事件是一個樣板,凸現了中國的病根所在。腐敗的領導無法消除腐敗。而沒有最低限度的法治,司法根本無法保護公民不受蠻橫權力的侵犯。相反,所謂的判決就是一種工具,一種掌權者根據自己的好惡而使用的工具。」
《巴黎人報》標題為「一場試圖掩蓋的審判」的副標題是「中國對一名著名女律師的謀殺審判的同時,力圖遮掩官員貪腐及高層分裂的懷疑。」
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文章指出:「谷開來案開庭審理速度快的如同一顆隕星。中國政權不會真判谷開來,引發中國社會動盪,因為這更是一個政治問題,而不是刑事犯罪。」
薄谷開來涉嫌殺人,不是一起孤立的刑事案件。王立軍出走、薄熙來下臺等重大變故中,英國商人尼爾•海伍德(Neil Heywood)之死是一條貫穿始終的線索。薄谷開來如何定案,關係著中共高官薄熙來何以能一手遮天,為所欲為。對谷開來的殺人動機的議論,揭開了高層政治家族經營商業牟利的冰山一角,還有踐踏人類尊嚴、販賣人體器官牟利的滔天大罪被極力掩蓋,對薄熙來、谷開來的真正罪行的公開將威脅中共統治的政權。
作家、記者、《虎頭蛇尾:當今中國》一書的作者喬納森•芬比庭審次日在英國主要報紙《獨立報》上發表文章,指點看客看戲看門道。他的文章的題目是「為什麼說谷開來審判揭開了中國政治的黑幕」。
《歐華導報》記者寫道:「庭審隻字不提此案的真正後臺薄熙來,因為涉及薄熙來就會涉及到更深層次的問題:是誰給予薄熙來這樣無法無天的權力?是人民?顯然不可能,因為中共官員都不是民選的。是黨中央直接授予他的這種權力,是這個制度保障了他的這種權力。所以問題不在薄熙來,而在整個專制體系。但也正因為涉及到共產專制的根本性問題,所以必須一概迴避。就像鄧小平根本不喜歡毛澤東,則不管他在經濟上有什麼不同方案,政治上肯定繼承斯大林/毛澤東式的專制,所以他必須將毛屍毛像放在天安門廣場,以彰顯共產專制、即他自己專制的威嚴。」
谷開來審判案表明中國沒有法治
世界輿論對谷案的評論直指中國的政法系統,更逼向中共體制。
《法蘭克福匯報》評論說,谷開來審判案表明,中國還沒有法治。文章說:「對共產黨前高官薄熙來妻子的謀殺案審判只進行了數小時,並且以這樣的頗值得玩味的宣布作為結束:辯護方對指控沒有異議。很可能,谷開來是殺害了英國商人海伍德。但這應由一家法院通過公開取證方式縝密確定。然而,(在中國)這麼做是絕對不行的。誰知道呢,某個取證會讓哪一樁令人難堪的事情暴露於光天之下?而因為最高領導人關心的是如何保障權力這一最高價值,所以不能冒險。官方新華社對審判案開庭的報導就毫無疑問地表明瞭,審判案的結局從一開始便已確定。本來需要取證的所有各點在報導中都成了無可懷疑的事實。這樣,中國政府甚至連保持一點司法公正的假象都未能做到。」
《紐約時報》記者寫道:「溫家寶總理承諾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則,嚴格依法辦理」, 將成為今日中國法治水平的測試劑。司法機關審理薄谷開來案,不應因為她的政治背景而有所異同。案件調查中獲得的其它犯罪線索,不論牽扯到誰,都應當依法徹查。同時,薄谷開來作為被告人的合法權利,如委託律師辯護,也應切實保障。實現這些的最佳途徑莫過於保證審判過程公開透明,接受公眾的監督。也只有如此,判決結果方能令人信服。」
《紐約時報》評論說:「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在中國政治體制中無從提起。說到底,薄熙來醜聞最大的悲劇,不在薄熙來個人的野心膨脹,也不在他家人的胡作非為,而是他們人性中的弱點邂逅了一個權力缺乏監督的體制,才形成了巨大的破壞力。就說在王立軍私自進入美駐成都總領事館後,重慶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竟然聲稱王接受 「休假式治療」, 如果不是權力達到一手遮天的程度,這樣匪夷所思的謊言如何出籠?」
顯然,指控他人「徇私枉法」的中央政權,正犯下徇私枉法罪;口稱「法律的尊嚴不容踐踏」的北京中央,正在踐踏法律尊嚴。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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