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慘業」背後的「有形之手」
自2005年無錫尚德在美國上市以來,中國光伏產業以驚人的速度坐上了過山車。施正榮2005年問鼎中國首富的巨大財富效應,致使光伏產業一度「引無數英雄競折腰」。目前,僅浙江就有200多家從事光伏產品製造的企業,其中一大半是2007年之後進入的。
無限風光在險峰。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光伏產業就遭遇了需求持續萎縮、供給不斷增長的嚴重挑戰,2011年形勢更急轉直下。多晶硅已從2008年的500美元/公斤跌至21美元/公斤—28美元/公斤。目前,該行業庫存高企、經營性現金流銳減,面臨資金鏈條緊繃甚至斷裂的風險。2012年一季度,包括江西賽維、尚德電力、英利在內的10家境外上市光伏企業全部虧損,合計虧損高達6.12億美元。
江西賽維是一個典型案例。從2007年至2011年,賽維總負債由6.17億美元一路膨脹至2011年末的60.1億美元。截至今年3月末,賽維總資產337.10億元,負債總計293.46億元,其中流動負債231.48億元,陷入了資金鏈危局。
近期媒體報導地方政府以財政資金替江西賽維還債,引發輿論鞭笞。在筆者看來,地方政府不僅不是光伏產業的「救星」,而且是光伏產業陷入如今困局的罪魁禍首。
首先,在現行政績觀指導下,好大喜功成為地方官員的通病。光伏產業投入大,既能創造高額GDP,又具有環保節能的概念,符合「經濟發展方式轉型」的政策要求,遂令地方官員趨之若鶩,紛紛將光伏作為重點產業來發展。青海格爾木、黑龍江綏化、江西新余、河北保定、江蘇無錫紛紛宣誓打造「光伏城」。
其次,地方政府為光伏產業的過度發展提供了錯誤激勵。中國光伏產業迅速崛起,不是因為中國光伏企業的技術如何領先,而是因為中國的污染成本極為低廉。不僅如此,地方政府還常常為光伏企業提供大量的電費補貼,而電費是光伏企業主要的成本因素之一。
由於這樣的扭曲激勵,中國的光伏企業擁有了歐美企業難以奢望的成本優勢。國內光伏企業普遍採用電弧法用炭還原制取低純度的工業硅,然後作為工業原料常常以1美元/公斤的極其低廉的價格賣到國外,工業技術極為簡單,卻需要消耗大量的電力資源,從生產工業硅到太陽能電池全過程綜合電耗約220萬千瓦時,同時帶來極為嚴重的環境污染。
2011年晶科能源在海寧的工廠就因為污染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生產線被迫關閉。國內太陽能電池98%用於出口,相當於大量輸出國內緊缺的能源。從某種意義上說,光伏企業是「黑了中國的環境」去幫助歐美國家實現「綠色」。
在地方政府的助推下,光伏產業在中國出現了明顯的過度投資與產能過剩,為今日的危機埋下了伏筆。中國2011年的光伏組件總產能達30GW,而全球裝機量預計只有20GW,產能過剩問題嚴重。
再次,地方政府阻礙了光伏產業的「優勝劣汰」。由於地方政府出於形象考慮,不願意自己支持的光伏企業倒掉,遂動用公共資源為光伏企業提供支持。結果,那些本應自動出局的企業得以苟延殘喘,這就無法消除過剩的產能。最終,所有光伏企業都在地方政府卵翼之下痛苦地煎熬。
除了面子因素,光伏企業也綁架了一些地方經濟和財政收入。2011年1—5月,賽維LDK在新余高新區納國稅40412萬元,納地稅19975萬元。所納國稅佔高新區光伏企業納稅總額的93.6%,所納地稅更是佔到96%,是全市居首的納稅大戶。據《南方週末》報導,賽維實際上已經申請了破產保護,但卻被江西省政府駁回,因為江西無法承受這樣一家大企業的倒掉。
如果冷靜分析一下全球光伏產業的產能過剩問題,不難理解這場危機的必然性。地方政府在前期通過扭曲性激勵導致了光伏產業的過度投資,如今又試圖以阻止企業破產的方式影響正常的優勝劣汰。從單個光伏企業來看,地方政府的確是他們的救星;但放大到全行業來看,地方政府實則「罪魁禍首」。
光伏產業危機,折射了中國經濟發展模式的一些深層次問題:
第一,地方政府為了追求GDP,往往縱容企業污染環境,一方面使得這些企業享有了「扭曲的競爭優勢」,另一方面也把污染成本「外部化」給了全社會。從長期來看,這種犧牲環境來發展經濟的做法,不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污染問題的爆髮帶來了社會矛盾的激化,威脅到了社會穩定。
第二,在缺乏財政民主的體制下,地方政府有浪費納稅人資源的「道德風險」。目前的財政制度不僅透明度不足,公眾難以知曉資金使用的細節,而且人大對政府開支的制約也流於形式化,地方官員出現了「有錢花、隨便花」的危險趨勢,社會成本高昂。
第三,在「政治經濟一體化」的模式下,地方政府過度涉足經濟建設活動,甚至成為經濟建設型政府。由於地方政府的「公司化」,環保、質量安全等執法功能就被邊緣化,甚至屈從於GDP主義。長此以往,不僅帶來了環境污染、食品安全等系列危機,更破壞了法治,容易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光伏產業危機,理應成為推動中國財政民主化的契機。唯有如此,中國經濟才能走向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正規。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