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知青運動是歷史的反動》一文中指出: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是一個「已經被歷史和實踐否定了的運動」。其實,否定它的不僅有歷史和實踐,更有知青——尤其是女知青——的血淚。
1968年12月21日,在「文化大革命」的背景下,毛澤東號召「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緊接著「到農村去,到邊疆去,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口號聲響徹中華大地。全國二千萬正值應該繼續讀書的適齡青年,帶著淳樸的政治理想和激情與希望,豪情滿懷地惜別家人、告別城市,大規模地遷徙到農村這片「廣闊天地」幹革命。從那時起,轟轟烈烈的火車,汽車從北京、天津、上海、哈爾濱、杭州、溫州等地運載著紅衛兵和學生一次次駛向北大荒、內蒙古、雲南、海南島……開始了接受比他們知識更匱乏的貧下中農的再教育的窘迫、艱難、困苦的生活。
不能否認,當年的知識青年的這種生活、這種豪情、這種信念,是那個年代的狂熱,那個年代的虔誠,是發自內心的,是無愧的。不是麼?剛剛走出學校的小青年也不過只有適齡十七八歲,在那種嚴酷的生存環境裡,用稚嫩的身軀、脆弱的生命,抗衡著千古荒原那巨大的自然力量,那難以想像的艱苦、困難的生活是多麼的煎熬。對知識青年來說;如果打娘肚子裡出來就生活在窮鄉僻壤的農村、邊疆,沒見過外面的世界,到也罷了。苦就苦在投胎在大城市,生活在貧瘠的農村,而且要插隊一輩子,自己的青春和人生將意味著被這片黑泥土慢慢消損、吞噬。
但是,最令知識青年心悸的,恐怕還不是生活條件的艱苦,體力勞動的繁重,而是人生安全沒有保障。僅就吉林的九臺一個縣,1973年前的調查就發現迫害知識青年案件73起。其中,強姦、姦污下鄉女知青案件63起,佔86%。受害人83人。其中,自殺1人,自殺未遂3人,懷孕打胎5人,生孩子6人,身心遭受摧殘嚴重疾病的12人。1968年至1973年初,湖北省天門縣先後安置下鄉知青1.3萬餘人,共發生姦污、迫害女知青案件203起。女知青的受害率比九臺還高。
農村基層幹部多數是利用職權,借招生、招工、上學、發展黨員之機,對女知青進行姦污的。九臺某生產隊長齊殿發,先後強姦、姦污、猥褻婦女23名,公開宣揚「好漢霸九妻」把女知青騙到他家住宿。1971年春,在其妻子的助力下,將女知青蔡某強姦,蔡右眼被齊犯擊傷。蔡受傷後痛不欲生,忍辱投河,被人救回。齊對蔡軟硬兼施,一方面哄騙說:「你放心,小隊有我,大隊有我哥哥,公社、縣裡我有人,將來招工一定叫你走。」另一方面又恐嚇道:「這是我們齊家的天下,你要告發,我頂多半年不當隊長,我叫你骨頭渣子爛到這裡,也別想走!」齊對蔡某多次姦污。蔡某忍無可忍向上告發,公社辦案人員竟將此案當作「通姦」問題出理。黨支部只給齊犯留黨察看兩年處分。蔡看投訴無門悲憤交集,1972年12月寫下遺書,服毒自殺,經搶救脫險。但胃膜燒壞,精神失常。
遺書寫的摧人淚下,書中說:我被齊殿發害得太苦,只想和他拼了。囑咐母親保重身體,把自己忘掉。勸告妹妹「不要讀書了,不能再下鄉走向姐姐的地步。」遺書最後絕望地寫道:「現在公社這樣處理問題,證明了齊殿發說的話,是他們的天下,沒人給我們辦事,這是他們逼的。」
許多受害的女知青都與蔡某一樣,她們處在孤立無援的境地,面對的則是由親族關係、地域關係、權利關係盤根錯節編織在一起的邪惡勢力。不甘心忍辱含垢地苟活曝光當年女知青在農村被強姦、姦污、蹂躪的吉林科右前旗察爾森公社一名女知青被強姦後服安眠藥自殺。在遺書中寫道:毛主席指引的與工農相結合的道路完全正確,應該好好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但是,這裡的階級鬥爭太複雜,我鬥不了,希望你們知識青年趕快離開,我惹不了他們,只好走這條路。不管這些自殺者的動機是什麼,單憑正值豆寇年華而自尋短見這一事實本身,就足以轟動輿論,引起人們的廣泛同情和上級領導的重視。事情發展到這般地步,肇事者當然難逍遙法外,但女知青所付出的生命代價,卻是無法彌補的。
當狂風暴雨式的上山下鄉運動將成千上萬知識青年由城市席捲到廣大農村、邊疆以後,困厄知識青年的不僅是勞動的艱辛,生活的窘迫,還有女知青被凌辱、猥褻、姦污、強姦的,其性質是惡劣的,是駭人聽聞的。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四師黨委6名常委中,強姦、猥褻女知青的就有4名。黨委副書記、團長張貴壽,1970年3月到兵團後,短短一年零五個月的時間,先後利用職權強姦女知青1人,調戲猥褻女知青37人。連生病的女知青都不放過。
團參謀長姜玉科,1970年調到該團,短短的8個月內,就強姦女知青5人,調戲猥褻14人。年齡最小的才十六歲。姜為人無恥透頂,知青敢怒不敢言,背後罵他「瘋狗」「活像劉文彩(四川大邑縣的惡霸地主)」。這個衣冠禽獸,先後姦污岳母、嫂子、妹妹、女護士、病人家屬,對親生的女兒也不放過。「上樑不正下樑歪」,內蒙兵團的一些單位之所以發生令人髮指的罪行,與該團主要領駭人聽聞的催殘強姦女知青。兵團司令員何鳳山及5個師級幹部竟無一清白,均有調戲或姦污女知青的行為。某師師長,不僅姦污了2名女知青,還姦污了1名女知青的母親。
在黑龍江的生產建設兵團,副參謀長姜利江調戲女知青7名。特別嚴重的是,他在帶隊參加了全省「甘南事件」現場會後,仍怙惡不悛繼續為虐。某師十六團長黃硯田,參謀長李耀東,都是抗日戰爭中參加革命的老幹部。到兵團後,仗侍「老本」為所欲為。姦污、猥褻女知青多達數十人。有的被黃姦污後,又落入李的魔手。兩犯罪不可逭,1973年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出104號文件,通告全國:「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所謂」受迫害「實際是官方的定義,舉凡下鄉知青人身受到嚴重傷害,如受到毆打、批鬥,女知青受到猥褻、姦污,乃至釀成的命案等等,都包括在內。當年卻有少數品質低下的農村(包括農場、生產建設兵團)的幹部、地痞流氓,乘人之危,對沒有反抗能力的知識青年任意欺辱、摧殘、拍害。「文化大革命」期間的法制受到了空前踐踏,為這種現象的滋蔓提供了適宜的氣候和土壤。到70年代初,知識青年受迫害已經成為一個尖銳的社會問題。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統計,截止1973年5月,全國24個省、市、自治去共發生迫害知青案件2.3萬起。
60年代末70年代初,究竟有多少女知青遭受強姦、猥褻,確切數字將永遠是個迷。在一個極重貞操、乃舊殘留著封建意識的社會裏,許多失去貞操的女知識青年不能永遠保持緘默。她們中的某些人為了達到返城的目的,被迫屈從於權勢的貪慾。1973年6月全國知青上山下鄉工作會議召開前,國務院知青辦曾經對各地知青狀況進行了摸底調查。根據遼寧、吉林、四川、安徽等24個省、市、區的不完全統計,1969年以來共發生迫害知青案件2.3萬餘起。其中,姦污女知青案件約佔70%。這就是說,被官方確認的這類案件就有1.6萬起。即便以這一統計為依據,也足以證明當時女知識青年被摧殘的程度是何等嚴重了。
這樣一場運動,除了把它釘上歷史恥辱柱上外,還能容忍它前度劉郎今又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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