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強姦女學生案引各界吁取消嫖宿幼女罪(圖)


性侵未成年人,「嫖宿」還是強姦?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官員強姦女中學生案件引發的相關消息繼續成為熱門話題。有律師表示為受害者家屬免費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專家則呼籲應廢除嫖宿幼女罪一併以強姦罪嚴懲。

5月26日河南永城官員涉嫌強姦少女消息不脛而走後,浙江永康「嫖宿」幼女的消息繼續駭俗而來。人民網5月26日消息,原永城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永城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經審訊,李新功涉嫌強姦未成年女性十餘名。據稱,李新功是在2012年5月8日19時在永城市第三中學門口作案時,被刑警現場抓獲。

28日,浙江永康發生的村委會主任姦淫近百幼女案件官方最終定性為嫖娼,引發各界撻伐。

近日,甘肅榮慶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何輝新一直通過微博發帖表示,河南那個姦淫幼女的官員案件,請受害人家屬與其聯繫,「我將與我同仁組成律師團,為你們免費提供法律援助,發誓將這個惡賊送進地獄。求擴散。」

各界呼籲:取消嫖宿幼女罪

大河網1日報導評論,浙江永康嫖宿女生案、浙江麗水強姦幼女案、貴州習水嫖幼案……近年來,一系列類似案件讓人憤懣不已。年幼女學生被強姦這些事件發生裡面有執法的問題。第三百六十條刑法:嫖宿不滿14週歲的幼女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張建成說,不管是什麼原因,只要和未成年女孩發生性關係的,都應該被定為強姦罪。但是有時候執法不嚴,將「強姦」變成了「嫖宿」。其實,「嫖宿」遠遠沒有「強姦」的性質惡劣。

韓寒發表文章,呼籲必須要取消嫖宿幼女罪。「這是在十幾年前新增的一個罪名,適用範圍非常廣,看見頻率特別高,往往用於為他人脫罪。幼女就是幼女,強姦就是強姦,什麼叫嫖宿幼女,強姦完,塞點錢,你就從強姦犯變成嫖客,人家幼女從受害人變成妓女了?無論出於什麼理由,就算人家幼女是被組織被忽悠的,符合人性的處理方法就是強姦罪,並且重罰組織者。這是惡法,必須取消。「此刻在微博上搜索相關事件的關鍵詞,你會發現搜索結果被屏蔽不予顯示。這就是這個國家保護幼女的方式?我將和這條惡法死磕到底。」

網批媒體淡化永康強姦案

對於該事件媒體的報導,2日,上海財經記者俱樂部發起的@新聞發言人聯盟 微博發帖《浙江永康強姦女學生案件的演變》: 第1天《永康發生大規模強姦女中學生案件,多名官員涉案》, 第2天《永康發生嫖宿幼女案件,個別官員涉案》, 第3天《永康查獲女中學生賣淫團夥》, 第4天《永康未成年女性賣淫團夥誘騙勒索,官員成最大受害者》, 第5天,更無恥,《淨化網路環境,堅決清理惡意抹黑公僕的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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