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移民部自2011年12月1日推出超級簽證(Super Visa)以來,獲簽率為83%,已有超過3500名申請者獲得簽證並與家人團聚,移民部長康尼18日表示,這說明簽證的推出無疑地是成功的。
康尼說,政府一直致力與家庭團聚,很高興可以看到超級簽證的申請者越來越多,更多符合要求的父母和祖父母可以來到加拿大與子女團聚,享受團聚之樂。
移民部表示,截至5月13日止,在已經結案的超級簽證申請案中,多數案件是在八週之內即已得知最後結果,即使未來超級簽證申請數量增多,移民部仍會堅持將處理超級簽證的時間限定在八週以內。至於拒簽的原因,多是收入不符標準、沒法證明與父母或祖父母的關係,又或沒有購買醫療保險等。
申請超級簽證的過程簡易明瞭,申請人僅需證明子女或孫子女,收入符合擔保規定的最低標準(約年收入2萬元以上)、已為申請人購買足夠的加國醫療保險,以及移民醫療檢查即可。約有99%的超級簽證申請人不僅符合這些要求,同時也符合所有其它簽證申請人的資格標準。
專為父母及祖父母赴加團聚而打造的超級簽證,有效時間最多可達十年,同時允許每位申請者留加時間最久可達24個月,此外,超級簽證體檢合格的要求,與現行的探親和移民簽證相同,政府認為,申請人在健康方面的花費是家庭成員的責任,不應為加國納稅人增加財政負擔。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