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事件令人揪心不已。
我重申,絕對尊重陳光誠本人的意願,尊重他的選擇。
我無意勸告陳光誠接受我認為最好的選項,我只是提出我的分析,儘可能客觀地說明目前的事態,分析不同的選擇可能導致哪些後果。
(一)
如果陳光誠要求出國,這是有可能實現的。據說在中美雙方談判之初,中方談判者就聲稱陳光誠的「唯一出路是出國」。
但如果陳光誠要求全家一道出國,中方可能未必馬上答應。據孔傑榮教授說,中方一開始就提出,只同意一人出國,不同意全家一道出國。
按理說,既然中方都同意陳光誠出國了,那又何苦不讓他的家人出國呢?當年一大批六四通緝犯以偷渡的方式出了國,一兩年後,中方尚且允許他們的家人出國,那又何苦不讓陳光誠的家人出國呢?因此我們可以相信,一旦陳光誠出了國,那麼,他的家人也會允許出國,只是有可能要費些周折,等一些日子而已。總之,如果陳光誠要求全家出國,我以為是可能實現的。
如果選擇出國,陳一家就得到了自由和安全。流亡生活固然不易,但相比於陳一家原來的狀態總要好的多,孩子也能過上正常的生活。美國對殘疾人有很好的福利,陳光誠上過中醫藥學院,會針灸推拿,在美國也用得上。
《華盛頓郵報》說的不錯,流亡美國會大幅降低陳光誠對中國的影響力。當然,在美國也是能為中國的人權民主做些事的,但能做的不多。由於陳光誠以往熟悉和關注的領域比較窄,所以他能發揮作用的空間恐怕比別的很多流亡者要小。
再有,如果選擇出來了,那就要有回不去的思想準備。估計當局不會給陳有效護照,因此陳無法效仿馮正虎。
流亡會降低對國內的影響力,主要是指道義的影響力,人格的影響力;而這是很多異議人士——依我看也包括陳光誠——的主要力量所在。這種道義的,人格的影響力是靠著多年承受艱險苦難才積累而成的,讓它流失畢竟是很遺憾的。
(二)
如果陳光誠選擇留在國內,那有很大的意義,也有很大的危險。
有人說,在國內也做不了什麼事,因此也談不上有什麼意義。但是,對於一個堅持自己理念的人來說,堅守國內本身就有很大的意義。那本身就是在成就道德英雄,在成就崇高的人格,在積累中國人權民主事業寶貴的道義資源。再說,你總還能做點事。同樣的事,在國內做就比在海外做,在道義上政治上的意義要大得多。
留在國內,意義大,危險也大。不過我認為,在經歷了這次逃離東師古和進入大使館等一系列事件後,陳光誠面臨的危險要比以前小,而且小很多。
在共產專制下的中國,一個長期堅持表達異議的人,必定處於某種危險之中。
要去除這種危險,得到有把握的安全,唯有兩途:要麼放棄,要麼出國。
在既不放棄又沒出國的情況下,我們只能考慮,在什麼情況下,危險會小一點,安全會多一點。
一般來說,這取決於以下五點:
1,媒體關注程度,海外媒體自不待言,現在,連中共官方媒體也提到陳光誠,雖然其目的在於損害陳光誠的形象,但客觀上大大增加了他在一般民眾中的知名度,這就使陳光誠人間蒸發變得更不容易,反而增加了安全係數。
2,國際社會關注程度,這次對陳的高度聚焦,達到空前未有的程度。
3,最高當局負多大程度的責任,過去,陳光誠在小小的東師古,就算被打死了,中央很容易把責任推給地方,找兩個臨時工頂罪。現在就不一樣了,今後陳光誠有三長兩短,人們都知道責任就在你中央。專制者擅長假手他人做壞事,一旦要他自己直接負責,他就會有所忌憚。
4,如今,能對中共有所約束的也就只有美國了。這次事件使美國深卷其中。希拉里,乃至歐巴馬都出來做擔保。其他異議人士受到迫害,能在紐約時報華爾街報發條新聞就算不錯了;大不了國務院發言人出來說兩句。今後陳光誠若出了事,非逼得希拉里親自出面說話不行。眼下正是總統大選,兩黨都不敢在這件事上表現得不像樣子,否則會損害自己。
5,中共當局也明白,如果在這件事上公然違反承諾,等於煽歐巴馬民主黨政府耳光,等於幫羅姆尼助選,只會強化美國政界對華的鷹派勢力,從而給自己的利益造成損害。再加上薄熙來案件,對周永康一派裡多少總有所削弱,因而也增加了有利的因素。
以上五點,這一次都湊齊了,而且都發揮到很高很高的程度。作為一個個案,這是十幾二十年來最有利的一次。雖然它和我們的理想(結束一黨專制,實現自由民主)還有很大距離,但現實地講,已經是在目前情況下相對很好很好的了。
(三)
陳光誠要做怎樣的選擇是他的事,我們應當尊重。但是,對事態,對形勢,對各方博弈的結果怎樣解讀怎樣評判,是我們大家的事。
我們明明贏了一分,你不應說是輸了。陳光誠明明是比原來更安全了,你不應說是更危險了。美國明明幫了忙,而且幫得很好,你不應說是出賣。如果我們錯誤地把成功當成了失敗,然後努力去做相反的事以圖改變它,那倒很有可能使到手的成功流失或者是減少。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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